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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国财政信息化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观研天下 2022-08-02 发布于湖南

1、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

1)行业划分

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GB/T4754-2017),财政信息化行业为―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I6513应用软件开发。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 指引》,财政信息化行业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行业主管部门

财政信息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为工信部,其主要职能为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

3)行业自律组织

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2022年中国财政信息化行业分析报告-行业全景调研与发展战略咨询》显示,财政信息化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自律规范与管理职能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和中国电子信息技术产业协会、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工作委员会承担,相关单位职能如下:

1)中国软件行业协会 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国家鼓励软件产业的政策、举办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产业及市场研究、咨询评估、对会员企业的公共服务、行业自律管理、知识产权 保护、软件服务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做好软件产业统计年报、培育优秀软件品 牌、举办软件产业发展暨企业创新高峰会等。

2)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 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对企业综合能力进行评价和促进电子信息行业自律、协助和支持政府开展行业管理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 合作、促进电子信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协助和支撑政府开展行业管理工作、维 护行业利益等。

3)中国电子信息技术产业协会 负责共同促进电子信息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维护电子信息科技工作者的合法利益。为中国电子信息技术产业内的公司提供学术交流、技术咨询、技 术培训等。

4)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工作委员会 开展我国技术发展领域的战略及策略研究,支撑形成软硬件发展的顶层设计;开展关键技术、标准制定、发展路线等相关研究;组织开展领域的人才培育、 认证等相关工作;组织建立领域的联合实验室,开展技术、产品、方案和安全等 方面的技术研究工作,推进产品适配验证,系统优化改进;组织协调领域的产学 研用共同营造健康的生态环境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要法规及政策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是国家产业振兴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为推动产业的发展,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主要法规政策如下:

发布时间

法规、政策名称

相关内容

2020

《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 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 的若干政策》(国发〔20208号)

指出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力量。进 一步提出财税政策、投融资政策、研究开发政策、 进出口政策、人才政策、知识产权政策、市场应用 政策、国际合作政策等多方面鼓励政策。

2019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指明其中二十八/23、软件开发生产(含民族语言信息化标准研究与推广应用)属于鼓励类产业。

2018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 年行动计划(2018 — 2020)》的通知(工信部联信 [2018]140号)

提出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提升 产业供给能力为重点,以优化信息消费环境为保障, 深化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应用,打造信息消费升级版,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促进经济 社会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健康发展。

2016

《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 要》

要求将信息化贯穿我国现代化进程始终,加快释放信息化发展的巨大潜能,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加 快建设网络强国。

2016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162020年)》 的通知( 工信部[2016]425号)

2020年,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备,产业有效供给能力大幅提升,融合支撑效 益进一步突显,培育壮大一批国际影响力大、竞争 力强的龙头企业,基本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 生态体系。

2015

《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 知》(国发[2015]50)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我国 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加快建设数据强国。

2011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2011]100号)

继续实施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收缴增值税后,对其 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资料来源:观研报告网《2022年中国财政信息化行业分析报告-行业全景调研与发展战略咨询》

2)财政信息化、国库集中支付等相关法规及政策

财政信息化、国库集中支付领域相关的主要行政法规及政策如下:

发布时间

法规、政策名称

相关内容

2021

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深化预算 管理制度改革 的意见(国发〔20215号)

就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出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加 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增强财政 保障能力;规范预算支出管理, 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严格预算 编制管理,增强财政预算完整 性;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 增强预算约束力;加强风险防 控,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增强财 政透明度,提高预算管理信息化 水平等七个方面内容。

2020

关于印发《预 算管理一体化 规范(试行)》 的通知(财办〔202013

要求进一步提高对预算管理一 体化建设的认识,参照《规范》 要求开展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 扎实推进试点实施工作。其中, 财政部将确定5-6个试点省份于)2020年依据《规范》开展预算管 理一体化系统建设。

2020

《预算管理一 体化系统技术 标准V1.0

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数据 描述、接口标准、逻辑库表、系 统软件质量标准等技术规范做 出了规定。

2019

《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 实施方案》

财政部就财政业务系统建设工 作,提出由省级财政统建统管的 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20197月财政部召开财政核 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现场会 暨全国财政信息化工作会议,提 出了推进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 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新的财 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符合十 九大提出的加快建立现代财政 制度的要求,建立全面规范透 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 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用软 件系统固化预算管理流程,严格 落实预算法。

2019

《财政信息化三年重点规 划》

2019

《关于推进财政大数据应用 的实施意见》

2019

《财政信息系 统集中化推进 工作方案》

2017

财政部关于印 发《政府会计 制度——行政 事业单位会计 科目和报表》 的通知(财会[2017]25号)

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 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行 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 信息质量,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章,制定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 报表》,自201911日起施 行。

2017

《财政部中国 人民银行关于 加快推进地方 国库集中支付 电子化管理工 作的通知》(财 [2017]138号)

明确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 是建立现代国库管理制度的一 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就加快推 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 作提出准确把握总体思路、加强 省级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工作计 划、有效控制建设和运行成本的 具体工作要求。

2016

《财政部关于 地方财政信息 化建设的指导 意见》(财信办[2016]7号)

利用2-3年时间,以统一基础数 据规范、统一财政业务数据标准 存储、统一应用支撑平台总账结 构、统一纵向层级交换机制、统 一信息安全体系五大核心要素 为重心,持续深化信息系统一体 化建设和整合,着力推进核心系 统统建统管和集中部署,积极开 展财政大数据创新应用,形成横 向一体化、纵向集中化、全国系 统化的财政信息化发展格局。

2015

《财政部中国 人民银行关于 进一步加强和 规范国库集中 支付电子化管 理工作的通 知》(财库[2015]121号)

进一步加强支付电子化管理统 筹工作;建立健全支付电子化管 理安全机制;积极推动支付电子 化管理业务创新,加快自助柜面 系统推进步伐,推动电子化管理 与财政业务深度融合。

2013

财政部、中国 人民银行关于 印发《国库集 中支付业务电 子化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财库[2013]173号)

为规范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 化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 高业务办理效率而制定,对业务 开展过程中的关键点进行了明 确,对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 理银行等参与各方的职责进行 了明确。

资料来源:观研报告网《2022年中国财政信息化行业分析报告-行业全景调研与发展战略咨询》 (Y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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