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志格 隋 一、高祖开皇元年,上皇考皇妣庙号,自高祖下立四亲庙定祫禘礼。 按《隋书·高祖本纪》:开皇元年二月甲子,即皇帝位。乙丑,追尊皇考为武元皇帝,庙号太祖,皇妣为元明皇后。丙寅,修庙社。 按《礼仪志》:高祖既受命,遣兼太保宇文善、兼太尉李询,奉策诣同州,告皇考桓王庙,兼用女巫,同家人之礼。上皇考桓王尊号为武元皇帝,皇妣尊号为元明皇后,奉迎神主,归于京师。牺牲尚赤,祭用日出。是时帝崇建社庙,改周制,左宗庙而右社稷。宗庙未言始祖,又无受命之祧,自高祖以下,置四亲庙,同殿异室而已。一曰皇高祖太原府君庙,二曰皇曾祖康王庙,三曰皇祖献王庙,四曰皇考太祖武元皇帝庙。拟祖迁于上,而太祖之庙不毁。各以孟月,飨以太牢。四时荐新于太庙,有司行事,而不出神主。祔祭之礼,并准时飨。三年一祫,以孟冬,迁主、未迁主合食于太祖之庙。五年一禘,以孟夏,其迁主各食于所迁之庙,未迁之主各于其庙。禘祫之月,则停时飨,而陈诸瑞物及伐国所获珍奇于庙庭,及以功臣配飨。 二、开皇四年春正月己巳,有事于太庙。 按《隋书·高祖本纪》云云。 三、开皇七年春正月癸巳,有事于太庙。 按《隋书·高祖本纪》云云。 四、开皇八年,以伐陈,告太庙。 按《隋书·高祖本纪》:开皇八年十月甲子,将伐陈,有事于太庙。 按《册府元龟》:开皇八年,晋王广将伐陈,内史令李德林摄太尉,告于太庙。 五、开皇十二年,有事于太庙。 按《隋书·高祖本纪》:开皇十二年十月壬午,有事于太庙。至太祖神主前,上流涕呜咽,悲不自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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