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曶鼎铭文通解

 朝歌淇水悠悠 2022-08-06 发布于河南

长 篇 金 文 解 读 系 列 之 四

曶鼎铭文通解

毛节新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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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曶鼎,我国西周中期铜器,其铭文记载了作器者曶受周王册封、同效父的经济案诉讼、同匡季的抢夺案诉讼三件家事。曶鼎铭文反映了当时社会状况,是真实可靠的历史文献。由于铭文年代久远、文字古奥、词义艰涩,难以系统的理解。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再作文字辨识、字义探究、文章断句、词句解释和现代汉语通译。对当时社会的礼制、法律和经济等状况进行分析,表述了作者的认识和观点。

主题词:曶鼎;金文;古文字;出土文献;西周;法律。

目 录

前言  ……………………………………………   1

一、概述  ………………………………………   1

二、释文  ………………………………………   2

三、注释  ………………………………………   4

四、译文  ………………………………………  11

五、简说  ………………………………………  12

(一)曶鼎中的人物   ………………………  13

(二)曶的册命文分析   ……………………  14

(三)“曶与效父诉讼案”分析    ……  15

(四)“曶与匡季诉讼案”分析    ……  17

(五)西周法律制度分析   ………………  18

(六)奴隶的等级   …………………………  19

(七)奴隶、马、丝、禾的价格   ………  19

(八)曶鼎铭文的书法特点   ……………  20

(九)曶鼎铭文的字数   …………………  21

(十)曶鼎铭文的年代   ……………………  21

六、曶鼎铭文辨临    ………………………  22

后记    …………………………………………  42

参考文献    ……………………………………  42

 

在中国古代文献的浩瀚海洋中,最远最深的是金文文献。它们记载着中国人最早的思想、文化和史实。其言其文,至今还未被人们完全知晓。古代中国人铸文于青铜器,要子子孙孙永远铭记。青铜器铭文完整、真实、可靠,未经后人修改,保存了三千年前我们民族活动的真实信息。它记载了中国人在那个时代的社会、经济、技术、军事、文化、民族、自然等诸多信息,是了解中华文化源头的重要文献。阅读铜器铭文,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三千年前的中国人在说什么、做什么?领悟先人的教诲,探求中华民族的思想之源、文化之源,是本书的目的。

金文,是中国古籍中最深奥的文献,字难认、意难晓、文难通,是难读的“天书”。长篇金文,思想深邃,内容丰富,是研究西周社会的宝贵文献。百年来,古文字学家、史学家对金文的不懈解读,取得了很大成就。但还有若干文字未解,文意仍然朦胧。本书对未解文字作了试读,对所记述事件作了分析,供读者参考。

曶鼎铭文记述了自己受王册封主管卜筮事务;两件打官司胜诉之事。是研究西周社会的重要文献。
一、概述
曶鼎,又称图片鼎,据载扶风所出,今下落不明。铭文24列,铭文下缘残泐,可辨381字,铭文载于《三代》4·45·2、4·46·1;《集成》0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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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释文
隶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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曶鼎铭文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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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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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有底色字为补入字)
三、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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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译文
在那周王元年六月乙亥之日,王在成周洛邑的穆王宗庙大室,周王这样说:曶,命你继承你先祖之职主管占卜事务。赐你红色纻麻祭祀祭韍、銮铃旗,用于履行职事。周王在图片地居住,井叔代王赐授曶黄铜和郁香酒。曶用此铜作我光荣的先父宄伯的祭祀煮牛鼎,曶用于万年祭祀,子子孙孙永远保用。
在周王这年四月上半月,时辰在丁酉那一天,井叔到“异”这个地方做事。曶指派儿子图片告于井叔,同限辨说:“我已经卖给你五个人,效父仅付用一匹马、一束丝。”限陈述说:“图片曾要我补偿一匹马,而效父则同意补偿一束丝。效父曾告诉图片说:'在王宫三门外的木方下,用铜钱去买这五个人也只一百锊。’效父不肯还这五个人。图片要求、而图片也要求付足现金。”井叔说:“在官府所在地的买卖,其价不能违反。把人还给曶,务必在今年就得把人交给图片。”曶跪拜叩头,接受这五人,其名分别为陪、恒、胁、图片、眚。曶派图片把钱交给对方,于是对方让限带给曶酒和羊,曶把三锊钱送给限。曶于是叮嘱图片说:“取回图片诉讼时交的五捆矢。”传话告诉图片说:“把这五个人仍放在原来的乡邑、种原来的田。图片则派人回命说:是。

先前饥荒的年头,匡季家众臣及其家臣共二十人,抢夺了曶的禾十秭。把匡季告到东宫那里。东宫对匡季说:“去找你手下抢禾之人。如果找不到,你匡季要加大惩罚。”匡季于是向曶嗑头,愿用五块田,用名叫嗌的众奴、用名叫疐、朏、奠的家臣这四人作赔。曶叩头说:“此乃不足以抵我全部被抢夺之物,刑罚裁量应公正对我。”曶又将匡季告于东宫,曶说:“一定要赔偿我禾。”东宫乃对匡季说:“偿还曶禾十秭,加罚十秭,共为二十秭。来年不赔偿则交四十秭。”于是匡季又交曶田二块、家奴一个。总计交与曶田七块、奴隶五个。曶减免了匡季三十秭禾。

五、简说

曶鼎,传清乾隆四十三年(公元1779年),为陕西巡抚毕沅所得。毕沅死后,其器下落不明。现仅拓片传世。陈梦家说“此鼎清中期出土陕西,毕沅所藏,后燬于火。”据记载,该器鼎高二尺,围四尺,深九寸,款足作牛首形,腹饰兽面纹,器内铭文24列,铭文下缘残泐。

曶鼎铭文所记内容是西周社会发生的真实事件。铭文书写分三个自然段,叙述三件事。第一段,记叙曶在穆王庙受周王册封、赏赐,继承其先父管理朝庭占卜之职;叙受井叔赐赤金(铜)作鼎,以祭祀其先父之用。此纪表明曶在朝庭的世袭身份,与井叔的特殊关系。第二段,记叙曶与效父因买卖奴隶,发生经济纠纷,诉讼于井叔。本文称“曶与效父诉讼案”。第三段,记叙在饥荒年,匡季家人掠夺曶之禾秭。曶诉讼于东宫王太子,索回损失之事。本文称“曶与匡季诉讼案”。

(一)、曶鼎中的人物

王:周王,据此器断代,应为懿王;
曶:作器者,此时是“曶”这个家族的首领,继承其祖及父之职,履职主管朝庭占卜事务。曶家族田地财产较多,在本铭中分别和另两家望族“效父”、“匡季”打官司,曶是诉讼的原告方。曶,是个古老的部族,从商代中期到西周一直是望族,有许多有铭文的器流传,参见“曶字器铭文集录”。曶的其它作器有:曶壶(《集成》09728))记载其世袭司徒之官,统领中央军“周八师”;是能文能武的官员。曶簋(《集录二编》432),记载受周王册命赏赐。
宄:曶之先父,称为“宄伯”,曾主管朝庭占卜事务,疑为“大宗伯”之职;
井叔:“曶-效父诉讼案”的仲裁官。井叔为朝中重臣,对曶“赐”物,可知地位在曶之上。此“井叔”主要活动于懿王时,作器有“井叔方彝”(《集成》09875),时常在周王身边辅政,记录其活动的铜器铭文有师察簋(《集成》0425304254)、趩觯(《集成》06516)、免簋(《集成》04240)、免卣(《集成》05418)、季图片(《集成》03949);

图片图片):曶称其“小子”,应为曶的儿子,或其手下的一名使仆,一般不是家臣或奴隶,是比较亲近的人;

限:为被告一方效父的交易和诉讼代理人,“限”在懿王时作器有“伯限爵”(《集成》09036); 
效父:被告人,效为其名,父为尊称。效父是限的上司,有较高地位,和周王的关系密切。在懿王时记载其活动的铜器铭文有效尊(《集成》06009)、效卣(《集成》05433)、異卣(《集成》05372)等;

图片图片图片):是曶领地内在乡邑管理种田奴隶的人,李学勤先生认为是“曶的采地管理人”。

陪、恒、胁、图片、眚:被交换的人,有身份、有文化、能干事之人,应是一些较小部族的首领,不是管家、贱民或奴隶。其中“恒”作有恒簋(《集成》04199)图片作有“史图片”(《集成》03583),都是身份很高之人;
匡季:身份无交待,与曶诉讼的一方,被告方;
东宫:“曶-匡季诉讼案”的仲裁官,“东宫”为王宫一宫室,其居东宫者,王太子。故东宫指代王太子;

嗌:匡季族中管家,称之为“眾”,为监视劳作之人,为管理田间劳作的高级管家;

疐、朏、奠:匡季家奴,称之为“臣”。共王器作册吴彝(《集成》09898)有“宰朏”,此“朏”或是其后代。

(二)、曶的册命文分析
第一段册命文说,周王元年在成周洛邑的穆王宗庙大室对曶进行册封,继承其先祖的占卜之职。可读出以下一些信息:
第一,新任周王一即位,就对曶册封,说明新任周王对曶十分信任;
第二,册封是在“穆王宗庙大室”,是十分郑重的任命;
第三,所任的是“司卜事”重要官职,“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这是一个管理国家重大事务之职;
第四,赐予曶祭祀红韍,即授予其祭祀权,在西周这是崇高的职务;
第五,曶说用周王所赐之铜,制作了祭祀其父的“牛鼎”,煮牛鼎是祭祀中最高规格的祭器,《礼记·曲礼下第二》“天子以牺牛,诸侯以肥牛,大夫以索牛,士以羊豕。”只有天子、诸侯大夫才可以在祭祀中用牛、用牛鼎。说明曶之先父地位很高,西周是王族管理国家,曶之先祖应是王之族亲。
曶的新王册命是六月,于是就追溯当年四月发生的与效父的经济纠纷案、追溯前些年发生的匡季抢夺案进行起诉,两事最后都能胜诉并公平结案。

(三)、“曶与效父诉讼案”分析
第一次诉讼“曶与效父诉讼案”的双方:曶、图片图片为原告一方,图片为原告方代理人;效父、限为被告一方,限为被告方代理人。仲裁官井叔。
曶鼎所叙诉讼事件,“曶与效父诉讼案”最为难解,各人所读,内容大相庭径。主要是双方买卖关系搞不清楚。关键的几个字词理解有分歧,如把“賣”理解为“买”,凭“曶则拜稽首受兹五夫”句就认为“曶是买人的一方”,导致谬误。本人认为古文字应尊重原意,尽量不要任意训诂,要符合事件发展的逻辑关系,才能解得正确结果。以下分句解析此案诉讼前因后果:
1、“我既卖汝五夫,父用匹马、束丝。”说明曶是卖人的一方,而不是买人的一方。父指“效父”,用指“花费”。而前有学者人理解“卖”训为“赎”,意为赎买,转意为“买”,曶成了买人的一方,这与后一句“父用匹马束丝”不成逻辑。
2、曶是卖人方,后来觉得这五个人卖得太便宜了,要反悔,提出增加补偿,才有“限”的诉说:“图片则俾我偿马,效父俾复厥丝于图片。”图片要求再补偿一匹马,而效父仅同意补偿一束丝。
3、效父不同意再补偿一匹马而同意给一束丝的理由是:在王宫三门外的木方下,“用图片图片卖兹五夫用百寽”,用铜钱去买这五个人也只一百锊。意思是一匹马加二束丝价值等于一百寽。王宫三门外的木方下是交易市场,那里的买卖价格是应参照的标准。效父所说也很在理。
4、曶认为买卖的价格,双方应达成一致,达不成一致就还人退物。但效父不同意:“非出五夫”,效父不肯还这五个人。
5、不还人,图片图片则要求效父方:“眔图片金”,即兑付现金。
6、以上双方事实、双方观点清楚,井叔判决:“在王廷乃卖用不逆付曶”:在官府所在地作买卖,所卖费用双方达成应一致。现在既然不能一致,把人交还曶。
7、曶则认为官司打赢了,买卖撤消。所以“曶则拜稽首,受兹五夫。”五个奴隶原来就是自已家的,名字很清楚,一一清点:“曰陪、曰恒、曰胁、曰图片、曰眚。
8、最后曶告诉图片使这五个人仍“处厥邑,田厥田。”放在原来的乡邑、种原来的田。图片则使人回命说:好吧。这句也说明图片是田间奴隶的管理者。
9、诉讼结案,双方还是讲信义、礼仪的,效父还了人,曶立刻“使寽以告”:把钱交给对方。效父则派人“以曶酒彶羊”:给曶送酒和羊,曶“兹三锊用致兹人”:把三锊钱送给来人。体现了双方礼貌待人的风范。
以上解读忠于原文的字义,又符合事件的逻辑关系。
此案诉讼关系复杂,双方都有充分的诉辨理由,纠纷双方都有很高的地位,双方都派代理人进行诉讼,双方有公认的公平贸易的地点和规则,双方有公认的信赖的法官,有“矢五秉”诉讼费,诉讼后双方互相礼待。这是研究我国西周时期法律制度的重要案例。

(四)、“曶与匡季诉讼案”分析
第二次诉讼“曶与匡季诉讼案”的双方:曶为原告方,匡季为被告方。仲裁官东宫王太子。
1、起因:“昔馑岁,匡厥臣廿夫寇曶禾十秭。”
2、曶“以匡季告东宫”,把匡季告到东宫那里。
3、东宫对匡季发出警告:“求乃人,乃弗得,汝匡罚大。”你去找那些抢禾之人。如果找不到,你匡季要加大惩罚。
4、匡季马上认错,“匡乃稽首于曶”,向曶赔罪,并赔偿了赔五块田、赔给奴隶头一个、赔家奴三个。案至此一审结束。
5、曶认为“余无乃具寇足”,此赔不足以抵我全部被抢夺之物。于是向东宫提起第二次诉讼:“曶或以匡季告东宫”。
6、东宫第二次受理此案,曶向东宫要求:“弋唯朕禾偿”,一定要他赔偿我禾。
7、东宫判决说:“偿曶禾十秭,遗十秭,为廿秭。来岁弗偿,则付卌秭。”判决一:去年匡季抢了十秭禾,今年要还十秭、加上罚的十秭,共要赔偿二十秭禾。判决二:如果今年不赔,来年则赔付四十秭。
8、于是匡季“即曶用田二又臣一夫。”匡季又赔付曶田二块、加家奴一个。
9、匡季“凡用即曶田七田、人五夫。”总计付与曶田七块、奴隶五个,这样曶满意了。于是“曶觅匡卅秭”:曶减免了匡季三十秭禾。
此诉人抢禾赔偿案,一案二次诉讼。第一次诉讼判决,匡季明显过错,赔礼道歉,赔田赔人。但曶认为赔偿不足,提起第二次诉讼,匡季追加赔田赔人,曶胜诉并免去匡季一部分赔偿,体现了曶的宽容。此案表明了错者不赔、或不履行判决有罚则的法理,体现了仲裁官的权威性。

(五)、西周法律制度分析
从二件诉讼案可以看出几个方面:
1、诉讼双方主体明确;
2、诉讼双方都有代理人;
3、诉讼遵循先调解、后判决的程序;
4、法官有崇高威信,仲裁、判决有效力;
5、诉讼有诉讼费;
6、判决不服者可以再上诉;
7、诉讼涉及人的买卖,被卖人的名字写清楚。

(六)、奴隶的等级

从“匡众厥臣廿夫寇曶禾十秭”和“用众一夫曰嗌,用臣曰疐、曰朏、曰奠,曰用兹四夫”中,奴隶是分二种:

1、众(眾):从字义解,目下三人,监视着一群人。应是地位较高的奴隶,看管下层奴隶的人。《尚书·汤誓》:“格尔众庶,悉听朕言。”《诗经·周颂·臣功》有:“命我众人:庤乃钱镈,奄观铚艾。” 众,皆指农业奴隶,但与“庶”、“人”有所不同,地位在其上。此文的“嗌”是匡季族中一奴,称之为“眾(衆)”,为监视劳作之人,为管理田间劳作的使臣或高级奴仆。“匡众厥臣廿夫寇曶禾十秭”,这个地位是“众”的奴隶头,带着20个“臣”抢掠曶的禾。
2、臣:家臣、家奴,奴隶主身边的仆役。本文的疐、朏、奠:即是。

(七)、奴隶、马、丝、禾的价格
1、一个奴隶价格为铜钱20锊,“用图片图片卖兹五夫用百寽”,五个种田的奴隶的价格值一百锊铜钱;
2、一个奴隶价格略大于0.8束丝的价格、小于0.4匹马的价格。五个种田的奴隶的价值,在一匹马二束丝到二匹马的价值之间。
3、一匹马的价格约在2.5个奴隶的价格之上、值铜钱50多锊、略小于二束丝的价格;
4、一束丝的价格不到25锊、接近于半匹马的价格、约等于1.25个奴隶的价格。
5、1秭禾的为32000斗。抢掠十秭禾是一个很大的数目,故需要二十人一起来抢夺。
先秦计量单位有秭、椶、秉、籔、斛、秅。1秭为5椶,1椶为40秉,则1秭为200秉;按《仪礼·聘礼》:“十斗曰斛,十六斗曰籔,十籔曰秉”计,1秉为160斗;则1秭为32000斗。计量单位简注如下:
秭:zi,古代计量谷物的单位。《说文》:“五椶为秭。”段玉裁注:“禾二百秉也。”
椶:zong,《玉篇·禾部》:“椶,禾束也。”古代称禾四十把为一椶。
秉:①禾束也。②量词,《集韵·梗韵》:“秉,或曰粟,十六斛为秉。”《仪礼·聘礼》:“十斗曰斛,十六斗曰籔,十籔曰秉。”《仪礼·聘礼》:“四百秉为一秅。”
籔:古代容量单位。《仪礼·聘礼》:“门外米三十车,车秉有五籔。”
斛:hu,《说文》:“斛,十斗也。”《仪礼·聘礼》:“十斗曰斛。”
秅:cha,禾稼计数单位。《国语·鲁语下》:“其岁,收田一井,出椶禾,秉芻,缶米,不是过也。”段玉裁注:“椶禾,谓禾四十秉;秉芻,谓芻一把。”

(八)、曶鼎铭文的书法特点
1、曶鼎铭文章法茂密,厚重凝练,有古拙朴实,反映了西周中期文字面貌,是铜器铭文中为数不多的长篇。
章法:列与列之间排列紧密,字与字间排列宽松;竖对齐而横自然;字体依笔划多少或大或小;大小错落,朴实自然。
2、同字多种异体写法,如隹写成:隹、唯;付写成:付、图片;复写成:图片图片图片曶的儿子人名写成:图片图片的管家人名写成:图片图片图片等,铭文为什么要这样写,还待探究。

(九)、曶鼎铭文的字数

曶鼎铭文24列,可辨381字,加上泐损不清的21字,本文判定曶鼎全铭402字。有重文4字:子=、孙=、东=、宫=;合文1字:一夫。有学者认为曶鼎铭文410字,皆因拓片下缘泐损不清,字数多计之故。

(十)、曶鼎铭文的年代
曶鼎,陈梦家说为懿王,郭沫若说为孝王。本文认为曶鼎中人物较多,所载人物“曶”、“效父”、“井叔”,其它铭文也有,多铭文综合考虑断代,曶鼎应为西周懿王器。

六、曶鼎铭文辨临
见:曶鼎铭文辨临(注字版)

 

作者研读金文千余章。每读一文皆作注释、译文、临书。曶鼎即是其一。曶鼎的释文、注释和通解,目前还存分歧。西周文献,时代遥远,只能逐渐加深理解。作者研读曶鼎铭文,是学习和探索,学力有限,所述难免偏颇,仅供参考。

作者二〇〇三年七月初稿于昌国斋

二〇〇七年七月再稿于滨文苑

参考文献

[1]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中华书局,2004年月4月。

[2]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1935年初印,1958年重印。

[3]杨树达:《积微居金文说》,中华书局,1997年月12月。

[4]刘翔、陈杭、陈初生、董琨:《商周古文字读本》,语文出版社,19989月。

[5]高明:《中国古文字学通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

[6]王辉:《商周金文》,文物出版社,20061月。

[7]《古文字研究》,中华书局,1979~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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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金文解读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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