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动非公立医院规范化、差异化发展。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以及短缺专科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建成一批有一定规模、有一定社会影响、有一定品牌特色的非公立医院。
2、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安宁疗护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
3、发挥三级公立医院带动作用,鼓励社会办医参与市医联体建设,提高非公医疗与公立医疗的互动性。
4、加强社会办医与公立医院开展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组建专科联盟,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5、支持和鼓励社会办医参加医院等级评审,将社会办医纳入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及评价体系。
6、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提出医保定点申请,扩大社会办医纳入医保定点的覆盖面。
7、推动市县乡各级卫生健康相关部门做好对社会办医的行业监管工作与服务,促进社会办医健康规范发展。
8、促进诊所发展。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9、鼓励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满5年的医师按规定全职或兼职开办诊所。
10、鼓励符合条件的全科医师或加注全科医师执业范围的专科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全科诊所。
11、鼓励将诊所纳入医疗联合体建设。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诊所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12、实施名医堂工程。在省中医药局的组织下,探索建立名医堂运营模式,实现品牌化、集团化发展,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更便捷的高质量中医药服务。
13、鼓励和支持有经验的社会力量兴办连锁经营的名医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