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已经改了,还以为房子是你个人的,那就大错特错了! 民法典已经生效实施,可是现在,还有人说,婚后夫妻一方父母出资全款购买的房子,只要登记在他自己名下,就属于他个人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这个说法也不对了。 民法典第1062条以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29条,夫妻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购买的房子,不管是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还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只要是没有明确约定,只归一方所有,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早些年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确实有个规定,婚后夫妻一方的父母在买房子的时候登记在个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是,婚姻法以及婚姻法司法解释已经废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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