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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辙注道德经述成·德经·民不畏威章第七十二

 随便阁 2022-08-07 发布于辽宁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

苏辙:夫性自有威,高明光大,赫然物莫能加,此所谓大威也。人常息溺于众,妄畏生死,而惮得丧。万物之威,维然乘之,终身惴栗之不暇,虽有大威而不自知也。苟诚知之,一生死,齐得丧,坦然无所怖畏,则大威烨然见于前矣。

原成:人君之威不若百官,百官之威不若民众。舍本逐末,则大威至矣。民众不畏惧亡身,那么更大的怨恨就到了。

水能浮舟亦能覆舟,此所谓“大威”之义。

凡物之间皆是有差别的矛盾对立物普遍联系。“人君”与“民众”之间亦是如此。“人君”需要从“民众”来体现自身,“民众”亦需要从“人君”来体现自身。两者是相辅相成,互相制约的存在。“将是兵的胆,兵是将的威。”,就是对“人君”与“民众”两者关系的最好注释。

观苏氏此段注释,知凡华丽词藻者,皆空洞无物,不具可践行性。

无狭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夫惟不厌,是以不厌。

苏辙:性之大,可以包络天地。彼不知者,以四肢九窍为己也,守之而不厌。是以见不出视,闻不出听,蕞然其甚陋也。故教之曰无狭其所居。彼知之者,知性之大而吾生之狭也,则愀然厌之,欲脱而不得,不知有厌有慕之方囿于物也,故教之曰无厌其所生。夫惟圣人不狭不厌,与人同生,而与道同居,无广狭净秽之辨,既不厌生,而后知生之无可厌也。

原成:不要阻碍民众获取财富,不要压榨民众的生活。只有不压榨民众,因此民众才不会厌恶。

人君以好恶之心为导向的主观意志约束自身,则必生爱恨之情,以爱恨之情理顺关系,必有所厌也。有所厌,则大畏至矣!

“人君”要尊重“民众”的生活方式,生活习俗。当“人君”以自身的好恶之心,胁迫民众更改生活习俗,更改生活方式的时候,“覆舟”的“大威”就来到了。

老子“小国寡民”中所言的“甘其食,美其服。乐其俗,安其居。”就是“无狭其所居,无厌其所生。”的真正含义。

观苏氏此段注释,可知儒家对人性胁迫之深也。

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苏辙:圣人虽自知之而不自见以示人,虽自爱之而不自贵以眩人,恐人之有厌有慕也。厌慕之心未忘,则犹有畏也。畏去,而后大威至矣。

原成:自知者,无事于天下者也。自见者,有事于天下者也。自爱者,抑制好恶者也。自贵者,以好恶之心为导向的主观意志者也。

抑制好恶之心,故曰“自知而不自见”;抑制爱恨之情,故曰“自爱而不自贵”。

“去彼”者,抑制好恶之心为导向的主观意志做为万物的唯一标准。

“取此”者,以“道”做为万物的唯一标准。

苏氏言必及“圣人”,误人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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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内容可参阅作者的“道德经原成”系列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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