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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笔太直男,只会讲事件不会展细节?那再好的人物都会写成简历

 清风剑舞 2022-08-07 发布于河北

平时收到不少习作,有一类我称之为「简历式故事」。啥意思呢?大致形式就是:A先做了B事,再做了C事,然后做了D事,最后做了E事……

我好想问他:「这位朋友,是不是手抖发错了故事大纲?」

它长啥样呢?我们来模拟一段:

他的爱好是喝酒,尤其是二锅头。每次来店里,他都喜欢自斟自饮。他性格吝啬,从没见他请人喝过酒。

像不像简历,或小时候老师的年终评语?如果说简历是人生的大纲,那这类从头「讲」到尾的故事,就是「简历式故事」。一个个本该鲜活的人物,却硬生生写成一张张「表格」。

然而,读者不是面试官,也不想面试。他们只想进入故事,感受故事,最终获得共鸣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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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展示,不要讲述

「简历式故事」的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

归根结底,是过度「讲述」,而缺乏「展示」。在聊解法之前,我们先了解它们是什么。

在过去的推文里,我曾多次引用过斯蒂芬·金的「行文三板斧论」:

在我看来,短篇小说也罢,长篇小说也罢,都是由三部分构成的:叙事,将故事从A点推至B点,最终推至Z点,故事结束;描写,把读者带进现场;对话,通过具体言语赋予人物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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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行文难也不难。不难,你只需掌握三招就可行走江湖了;难,你只有三招,就像钢琴只给你三个键,却要你弹出花儿来。

对照概念,我们大致可得(尽管我认为不完全一致)讲述=叙事,展示=描写。举个例:

【讲述】她很虚弱。

【展示】她连筷子都拿不起了。

不难看出,讲述是高度概括,让人感到笼统模糊,好像在听某个遥远的传闻。而展示,通过细节描写,让「虚弱」这个词通过筷子、拿起等物件和动作,转化为生活经验,将读者带到故事之内,共参与,共感受。

记住这条古老的写作戒律——要展示,不要讲述。它就像驾校教练总唠叨要慢要匀速那么基础,只是新手常常忘记。

明晰了这一规则,我们再对照开头的反面教材——那个吝啬的酒鬼。该如何修改呢?

我还是请原文来好好打下脸吧。来自作家李娟《阿勒泰的角落》中的一段:

可是后来又发现,其实还有很多人更愿意孤独地喝酒。比如杰恩斯别克,总是悄悄地来店里买一瓶二两装的二锅头,靠着柜台享受似的慢慢啜饮。冷不丁有人掀门帘进来,就迅速把瓶盖一拧,口袋里一揣,若无其事地和来人打招呼,耐心地等着对方离开。然后再继续掏出来享受。跟个馋独食的孩子一样。

读着,感觉酒气都快喷脸上了,恨不得戏弄下他的小心思。「展示」所营造的现场感和代入感,再怎么「讲述」都徒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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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动感官:细节也能有气味

要展示好故事,场景和细节描写自然少不了,但不能简单理解为堆砌细节就行。秘诀在于充分调动读者感官,让他们看得到、听得到、闻得到甚至摸得到。

加缪在《局外人》结尾,就用极具感官体验的展示将故事推至高潮。另类于世俗的莫尔索在临刑前拒绝神甫的救赎,想起妈妈,继而闪过重新生活的念头:

他走了以后,我也就静下来了。我筋疲力尽,扑倒在床上。我认为我是睡着了,因为醒来时我发现满天星光洒落在我脸上。田野上万籁作响,直传到我耳际。夜的气味,土地的气味,海水的气味,使我两鬓生凉。这夏夜奇妙的安静像潮水一样浸透了我的全身。这时,黑夜将尽,汽笛鸣叫起来了,它宣告着世人将开始新的行程,他们要去的天地从此与我永远无关痛痒。很久以来,我第一次想起了妈妈。

看看我们的感官都感受到了什么:

视觉:漫天星光、田野、黑夜;

听觉:万籁作响、汽笛;

嗅觉:夜的气味、土地的气味、海水的气味;

触觉:两鬓生凉、浸透全身

莫尔索被判了死刑,人生将近,第一次敞开心扉,他至死都是这个世界的「局外人」,却最终从荒诞中看见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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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表达?何以展现?最好的方式是把读者带进去。作者退后,无须概括,让位给聪明的读者,他们自然能感受一切。

最后,凡事最怕矫枉过正。鼓励展示,并不是说讲述不重要。否则,通篇描写,细节漫漫洒洒,情节慢如蜗牛,也是很要命的。

「讲述」和「展示」各司其职。前者让情节紧凑,使其快速推进;后者把读者带进故事,营造感官享受,激发情绪。

什么时候该快,什么时候该慢,取决于叙事需求和作者风格,但是尽量展示,克制讲述,肯定不会是错误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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