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貌美的死缓女犯,服刑38天后竟能自由出入监狱?1994绵阳程秋菊案

 人之意 2022-08-07 发布于陕西

1994年7月底的一天,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监所处蒋处长与一朋友共进晚餐。酒过三巡,这位朋友便大谈现代人心如何不古、社会风气如何不正。说得兴起,竟拍案而立:“程秋菊这个闹得绵阳市沸沸扬扬的大贪污犯是你们检察院办的,被中级法院判为死缓,送到监狱还不到两个月,你知道她现在哪里?”

“在监狱呗。”

“错了,她在绵阳,就在大街上招摇过市…….”

“开玩笑,你喝多了!”

“你不信?绵阳已经闹得满城风雨。程秋菊的父亲买啤酒,还喜滋滋地跟人说'秋菊出来了要庆祝……我们是出了血的’。有人问他花了多少钱才把女儿弄出来?程父伸出两根指头出来晃了晃。绝不会是两万吧?20万也不是不可能呀,因为要打通的关节也很多嘛。”

闻罢此言,蒋副处长顿时警觉起来。他匆匆告别朋友,火速赶往市检察院监所处何处长家作了汇报。紧接着,他又分别向分管副检察长、检察长反映。市检察院领导认为事关重大,火速向市人大、省检察院汇报了此事,得到“火速查明”的指示。

1993年市检察院逮捕了程秋菊,她以贪污数额巨大而成为轰动当时巴蜀的第一大贪污犯。

这个祖籍山东,年仅30岁的美丽女人,的确是一个令人不能轻视的人物。1980年,她高中毕业到核工业部第二十四建筑公司当电工,但她不甘平庸,1988年自动离职,搞起了个体服装生意,当上了老板娘。

1990年,程秋菊认识了也是1988年离职,从梓潼县城建委来绵阳某房地产公司搞设计的40岁的苏渝湘。两人虽都有一个家庭和一个女儿,却不妨碍他们的一见钟情和“第二次握手”。

1992年,海口市、北海市房地产炙手可热,这股热浪波及四川。不甘心只拿点死工资的苏渝湘决心到海南冒险——炒房地产。经程秋菊再三说情,与宏达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彭华清是好朋友的程秋菊之母,便把苏渝湘推荐给彭。当年10月,绵阳市永生食品厂、宏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决定投资组建永宏房地产开发公司。苏、程作为宏达公司派出人员赴海口筹建,12月正式挂牌。苏为业务副总经理,程为公关部经理兼会计。

不久,苏程为永宏公司做成了一笔业务,永宏公司初见效益。由于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徐云对房地产业“隔行如隔山”,难有作为,也由于苏、程二人的贡献,于1993年2月,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改由苏担任,程升为副总经理兼会计。

于是,这对“情人”独揽了永宏公司行政、人事,业务、财会大权,公司成为名副其实的“夫妻店”。

接着,他们开始策划第二笔业务,雄心勃勃地要买下面积达3万多平方米,当时价值1.2亿元人民币的海口市广琼大厦。苏、程这次的大动作,不是为永宏公司,而是要为自己谋福利了。

此次购房,苏程二人以高价付给对方,条件是在发票上每平方加开38元。于是,108万的巨款,就这样轻轻松松地落入了他们的腰包。

此时,房地产已经降温,而苏、程竟然比市场价高出500元一平方的价钱购买广琼大厦。这一消息,震撼了公司董事会的每一位上层决策者。他们火速飞往海口市,向苏、程二人讨个“说法”,并解除了他们的职务。做贼心虚的苏、程二人,办完交换手续后,便迅速地从海口消失了。

直到1993年7月18日,董事会才发现苏、程的贪污行为。他们向绵阳市检察院反贪局举报,而此时,苏、程二人已失踪多日。检察院当即抽调20多名检察官,分成查账和追捕两个小组在高度保密的情况下开展了侦破工作。

且说苏、程二人离开永宏公司后,竟仍在海南躲了一个月。他们在海南洋浦开发区又注册了一家“永宏实业有限公司”。5月29日,他们回到成都,提出汇款,苏分到56万元,程分到50万元(有2万已在海口用了)。

苏渝湘给妻子15万元,这下程秋菊鸣不平了,苏只好又给了程15万元。他将余下的钱10余万买了辆拉达车,文在成都江堰市华侨商业城公寓楼花8万多买了套住房,还有几万元便留在身边花销。

程秋菊却花11万元买了辆夏利小车,又花11万多元在绵阳花园小区买了套住房,给女儿在成都某贵族学校缴学费3万元,到山东给丈夫一万元。其余款项藏了起来,随用随取。

当他们把一切都安排好后,苏渝湘提出要单独去一次云南,准备买两支手枪,以防事情败露后逃命所用;程秋菊也提出,这段时间她要带女儿到西安去旅游。两人约定,到时候在成都碰面,决定去向和双宿双飞计划。

7月23日,程秋菊把苏渝湘送上去昆明的飞机,24日便带着女儿飞赴济南找丈夫去了!

苏渝湘和他的妻子女儿先后到了昆明,一家人游了昆明和石林风景区,然后苏到下关,却没找到黑市军火市场。7月底,苏渝湘按计划回到成都,住进成都大酒店805号房间,这次他已嗅出味道不对头,焦急地等待程秋菊的出现。一连等了三天,8月3日下午4点,苏渝湘终于听见约定的敲门声。可门外站着的不是程秋菊,而是检察官。与此同时,程秋菊也在赴成都约会的途中落入法网。

1993年9月中旬,绵阳市检察院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2月底,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苏渝湘死刑,判处程秋菊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两人均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想不到,入监后仅仅一个多月时间,死缓犯程秋菊居然出狱!群众义愤填膺,议论沸沸扬扬,庄严的法律竟成戏言。

为了将程秋菊出狱事件尽快查个水落石出,绵阳市检察院检察长迅速决定:由副检察长负责,处长和罗检察官承办此案,终于在1995年初春这个震惊中国政法界的奇案侦破完毕。程秋菊出狱事件终于真相大白。

按正常程序,1993年12月底,被判死缓的程秋菊在绵阳市看守所,她要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下达执行通知后转入监狱服刑。可是就在看守所被关押的这段时日里,她的命运竟起了意想不到的变化。

这一切源于一个31岁的男人,他叫高伦山,吉林省梅河口市人,1979年参军,1993年9月调绵阳市看守所任管教干部、一级警师。他身高一米九三,在部队是篮球健将,一表人才。

1994年3月的一天,程秋菊被提审时偶然听到高伦山在说普通话。于是,这个工于心计的女人便满目风情地套近乎,用普通话与高伦山认了“老乡”。

一个吉林人,一个山东人,怎么会成“老乡”呢?可高伦山偏偏被这个风情万种的美貌女犯击中,他不仅吃了这一套,而且对程秋菊竟然魂不守舍起来。终于在一天晚上,高伦山值班,他不顾男干事管男犯、女干事管女犯的规定,将程秋菊提出监来谈心摆龙门阵:“你的母亲,女儿、弟弟妹妹都来看过你,怎么不见你爱人来看你?”

精明的程秋菊马上眼圈红了,她用低缓的声音答道:“我的婚姻是场悲剧,父母做主,嫁个男人又在山东,婚后关系一直不好,早就离婚了,哪来的爱人探监?”(其实此时她现丈夫周立洪并未离婚)

程秋菊的一番话深深触痛了高伦山。他也与妻子感情不和,于1992年离婚。于是,两人“同病相怜”,谈话也从男人女人,家庭单位、工作生意转化为生死恋情……这次谈话,程秋菊彻底征服了高伦山。此后,他又多次趁值班之际,将程秋菊提出监来。仅仅20天后,在戒备森严的看守所里,他们确立了“恋爱”关系。

与死缓犯人相恋,会是什么结果?

头脑发热无法自控的高伦山好像还来不及考虑。而程秋菊则太“需要”这份“爱情”了,作为死缓犯人,她再清楚不过自己面临的将是什么,而高伦山的出现,仿佛使她绝处逢生。

没多久,程秋菊便脉脉含情地问高伦山:“你能等我出狱后跟我结婚吗?”

“能!没有什么能分开两颗相爱的心!”

“死缓表现好可以减为无期,无期可减为有期,不断地表现好,不断地立功,有期便会一年年地往下减,对吗?可是,我现在都31岁了,再怎么减也得等到快50岁才能聚到一起,哎!”程秋菊长叹了一口气。

高伦山明白程秋菊的弦外之音,他马上安慰道:“你现在是我的未婚妻,我当然会想办法,会想办法的!”

从这之后,高伦山利用工作之便安排程秋菊给家中打电话,传递书信;安排程秋菊与其弟、女儿会面、照相等等。

更胆大妄为的是,1994年5月2日是高伦山的生日,他居然将程秋菊提出监舍共进生日晚宴。

几天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程秋菊的通知下达,程马上要从看守所转至宜宾某监狱服刑。闻此消息,高伦山竟于6月5日租用小车一辆,向所里谎称到成都接从东北回来的女儿,请假两天,7日将程秋菊送到宜宾某监狱后,连夜赶回绵阳。

程秋菊在入监填写登记表时,有意将高伦山写明是其“丈夫”。仅过两天,高伦山于10日晚租车到成都找到公安厅两个朋友,连夜兼程于11日上午8点到达宜宾,这两位很是“仗义”的朋友,又找来他们在地区公安处的一位朋友,并向他们介绍了高伦山,说高是同行,他爱人程秋菊因贪污罪被判死缓在某监狱服刑。这位朋友一听,也居然二话不说便带三人去监狱找到狱政科长,狱政科长很快安排了高伦山“两口子”会面。见面一小时后,高伦山又日夜兼程赶回绵阳。

监狱的关系疏通之后,6月25日,高伦山第三次租车陪同“老丈母”程母来到这里。那个狱政科长,又一次安排了他们会面。这次会面,程秋菊提供了一个重要信息:那是她刚入狱时,监狱长冷代发看她的入狱登记表上,填着海口永宏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便找她谈话,要她利用在沿海的关系,为监狱引进合资项目。

这使程秋菊看到了一线曙光。程母心中有底了,她找到冷代发,告诉他为监狱引进项目的事没问题。丢下一个诱饵,便和高伦山连夜赶回绵阳。

7月10日,高伦山第五次租车和程母、程妹再到监狱与冷代发商谈引进项目之事,并提出必须要程秋菊亲自去厦门考察。冷监狱长说:“你一是程秋菊的丈夫,二是公安干警,如你担保,程秋菊可以出监去厦门考察。”高伦山迫不及待地以程丈夫的名义写下了担保书。于是,入监仅38天的程秋菊出狱了。

高伦山如此做,是为了程秋菊的钱财吗?

侦查取证的结果表明高伦山非但没有使用过程秋菊家一分钱,反而为程秋菊花费了万余元。案发后,他还欠出租车款4000余元未付清。

可是程秋菊又是怎样待他的呢?

检察官搜到一封程秋菊给其妹的信道出了真相:“姐姐有一事相告小妹:高干事终于说出了他爱我。他还说一定把我救出来。妹妹,对于男人都是不可相信的,小妹应该明白姐姐前的处境,如有利用的价值,正好将计就计,管他是真是假。如果是真心,他会尽快把姐救出来的……小妹记住了吧,必须和他保持关系,更多的是搞地下活动,掌握他的情况,好随时向我汇报……”

如果将此信给高伦山一读,不知他会作何感想。

第二个被程家拉下水的是绵阳市看守所48岁的副所长王芳全。

程秋菊1993年8月14日被依法逮捕关押于看守所后,程母就多次到看管女犯的副所长王芳全家,送上钱物,请求关照爱女程秋菊。王芳全果不食言,她利用职务之便多次给程犯送信带水果及其他物品,安排程犯与父母女儿会见,表现出对程犯的特殊关照与袒护,使程秋菊在女监中成为“大姐大”,没有一个女犯敢对她说个“不”字,否则她”要告诉王妈妈”,女犯就会吃不了兜着走。

正如程秋菊在给父母的信中写道:“王妈妈是菩萨,对我就是好,什么都向着我,我很感谢她。我想妈妈也是费了很大心血才会有今天。不要老麻烦王所长,要给她买点东西,现在什么都讲关系,有王妈妈对我的关心,请你们放心”。等等。

程母根据爱女的指示,除分9次送给王芳全人民币5800元、港币200元及一枚金戒指外,还送给王芳全一个“玉石菩萨”,表示了爱女的心愿。

1994年5月30日,王芳全向看守所李先有所长提出由她去送程秋菊投牢。李所长同意并要求王带两名武警同行。王以所里经费紧张为由不要武警,提出由她和高伦山二人道送,李所长不同意高去,指派了另一名女干部同行,并叫王定下时间后告诉他。

6月4日,王告诉李所长,决定6月6日晨送程秋菊去监狱。李所长即决定王坐火车押送程犯,并安排干警到时开车送王等人去火车站。王公然置所里决定于不顾,却私下通知了高伦山,以至高租车送程犯得逞。同时主又将押送程犯的时间告诉了程母,请程母同行相送。王对程秋菊真是一副“菩萨心肠”。

第三个沾上“祸水”的是某监狱的监狱长冷代发。

自从程母第一次探监给了他允诺之后,1994年6月25日,程母又开始了第二次探监。这次程为达到救爱女出狱的目的,与冷就引进合资项日再次交换了意见。之后即积极与厦门的二女婿联系,很快有了“竹地板”和“宝石纽扣”等项目可供合资联办。

7月15日,程母风尘仆仆地跑到监狱向冷代发提出:必须由程秋菊亲自去厦门考察项目等合资事宜。冷代发未经党委会研究,擅自同意程秋菊去厦门,冷叫高伦山出面担保后,叫政委批程犯五天假,由监狱科科长徐某同程犯、高伦山、程母和程妹连夜出发,次日上午10点到达成都。

高伦山向徐某提出,程秋菊要回绵阳准备几套衣服。徐同意程犯脱离监管独自回绵阳,他则到省劳动局汇报去厦门考察合资项目之事,当然不会说同行的有死缓犯人。程秋菊风风光光回到绵阳,程家庆贺几日后,高伦山、徐某、程秋菊、程妹四人坐飞机去厦门。当天下午6点到达厦门,接着,徐以“饮料厂”经理的身份、程以副经理的身份、高以程丈夫的身份同港商洽谈合资项目。基本谈好后,徐电话告诉冷代发,港商要法定代表人签订协议。高伦山又便自告奋勇亲自去四川接上冷代发。26日同飞厦门。

7月30日,玲、徐、高、程等人飞回成都。高伦山便以其父母从东北来绵阳要见“媳妇”为由,要与程同回绵阳几天。冷不仅点头同意,而且在高、程“夫妇”盛情相邀之下,7月31日,冷和侄儿一起坐上高派来的出租车,同去绵阳游玩。中午和晚上,高伦山“夫妇”和程母等人招待客人在酒家就宴,晚上还请客人唱歌跳舞。

这天晚上,最具讽刺意义的是,众目睽睽之下,死缓犯人抱着监狱长翩翩起舞。

监狱长受到盛情款待,发善心要为程秋菊申诉帮忙,并说他在绵阳市中级法院有朋友。高、程商量后决定送3000元钱给冷“请客”用。

8月1日中午,冷代发先离绵回蓉,临走他对程秋菊说:“明天中午我在成都等你,一同回监狱。”岂知深深体会到自由可贵的程秋菊怎肯如此就范。当天她便生出一计,高伦山去找熟人说她患有“子宫肌瘤、大出血”要马上住院手术。

高伦山通过关系找到市中心医院工作的张某。当晚11点,高给冷打电话说程秋菊“大出血”已住院手术。8月2日,住中心医院妇产科的程又叫高去找张某给她输上一瓶氨基酸液,“做得像一点”。9点左右,冷代发和徐某从成都坐出租车来到秋菊病房。高叫张某给冷、徐介绍病情,程母在一旁装着十分着急的样子。

程想到堂堂一个大监狱长,竟被她小施计谋玩弄于股掌之间,忍不住要发笑,却被其母死死捂住嘴唇。

高伦山为“妻子”写了请假条,冷大笔一挥批了七天假,限定程犯8月9日赶回监狱,一会见冷、徐走后,程秋菊翻身下床,与高伦山悄悄离开了病房。

程秋菊出狱以来,在厦门、绵阳与高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逛大街、上公园。大照情侣照、婚纱照。高伦山竟还于8月8日通过朋友介绍,到落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办领了他和程秋菊(化名陈菊)的婚前体检表、考试题等婚前培训资料,准备正式举办婚礼了。没想到,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正义行动,粉碎了他们的梦想。

1995年3月23日,绵阳区浩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王芳全有期徒刑六年,判处高伦山有期徒刑五年,其他有关人员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冷代发身为监狱的监狱长,严重玩忽职守,批准投改才38天的死缓犯程秋菊出狱,使程犯脱离监狱24天。不仅如此,还与死缓犯一起出入酒店、舞厅,吃喝玩乐,并接受贿赂3000元,造成极坏的影响,严重损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也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