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书的原创与非原创田园居士制作
其冲的是“原创性”问题。 如拙文《电子书说》所列举的,当下最受读者欢迎的电子书格式莫过于 PDF格式。PDF其主要优点就是兼容电脑和移动电子设备,兼容各种浏览器 和阅读平台,压缩的图形技术使得其容量小便于储存,还有不易被涂改等等。 当然,PDF也能利用某些软件转换成TXT、DOC、WPS等等其他格式, 因为它也可以由其他格式转换而成。这样就给各种格式的同一内容的电子书 造成了互“盗”的条件。这样一个相应的电子书格式相互之间是否构成“侵 权”的问题就产生了。举例来说,我们制作一本PDF格式电子书,从某个 网站网页上拷贝了其内容,网页是用HTML制作的,很容易将该内容生成对 应的TXT文件,这是合法的,只要注明来自哪个网站就行,接着用随便那一 种文字处理编辑软件重新编辑,定型后再转换成PDF文件,一本电子书就 制作成功了。假定这个工作没有前人做过,也没有这样的一本PDF格式的 文件问过世,也就是说,你是第一个制作者。那么这样一本电子书算不算是 “原创”呢? 笔者认为,这就是制作者的原创,虽然它不是著作者的原创。所以一个 原则的问题是,必须区别“制作”与“著作”原创。如果笼统地不区别制作 和著作,其实既保护不了著作者,也保护不了制作者。 网页上发表的文章同纸质出版物的文章一样是属于权益一次性使用了 的性质,不存在盗版问题。但是同一种格式同一内容的电子文档就存在着孰 原创孰非原创的问题。笔者认为,第一个制作者就是这个电子文档的原创, 其他拷贝或变相拷贝的都属于非原创。有很多著名的电子媒质出版公司都有 自己独特的电子书制作软件,生成只有在该平台上才能打开阅读的格式电子 书,就是为了保护其原创性,倒不一定是这个电子书的原著是属于制作者自 己的原创。当然这样一来,也就使该格式的电子书传播受到了限制,这是一 个很值得探讨的现实问题。 以上孤陋寡闻之见,晒来供同道者一哂。
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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