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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出台“四办法一机制” 把“关键少数”锻造成“硬核力量”

 grtsgwjw 2022-08-09 发布于云南

近日,玉溪市制定出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四办法一机制”,分别从述责述廉、“一岗双责”报告、提醒谈话、监督谈话和联动协作5个方面,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作出规范,形成制度文件,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确保把“关键少数”锻造成“硬核力量”。

旗帜鲜明讲政治,是贯穿“四办法一机制”的根本要求;把“一把手”监督作为重中之重,是“四办法一机制”的突出特点。“四办法一机制”把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点,述责述廉暂行办法明确,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向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进行述责述廉;监督谈话暂行办法明确,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要聚焦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等情况开展监督谈话,体现纪检监察机关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关心爱护和教育管理。

党内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是“四办法一机制”的最大亮点。“四办法一机制”在谋篇布局上聚焦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统筹党内各项监督,强化政治监督与政治督查无缝衔接,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格局,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

强化同级领导班子相互监督,是“四办法一机制”的鲜明特色。为协助市委开展好党内政治监督谈话,督促下级“一把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市纪委监委在“谈什么”“怎么谈”上深耕细作。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信访举报、监督检查、谈话函询、巡察、审计、环保督察及工作调研中掌握的情况,由市纪委书记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进行一对一、面对面谈话。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达到“红脸出汗”“治病救人”目的,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减少和防范违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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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云南法制网

作者丨李海燕

审核丨玉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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