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宅基地,没来得及确权咋办?新规下,农村老房统一“退宅还耕”?

 西江红月 2022-08-09 发布于江西

在城市楼房资源过剩、价格过高,以及国家开始推行乡村振兴计划的共同影响下,无论是国家,还是社会群体,都将农村作为了新的“投资圣地”。

对农民而言,宅基地的价值,已经随着农村“投资热”的不断发酵,由以前的居住属性,转变成了现在的“居住+投资”。不过,关于宅基地确权以及农村老房的政策规定,成了农民不得不关心的问题。

文章图片1

其实,在宅基地“三权分置”为背景的基本政策方针下,农民对于宅基地只保留了使用权和资格权。然而宅基地使用权,是体现其作用的最直接权益,同时更是关乎农民的生存需要,因此这一类政策影响着几乎每一个农民。

文章图片2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后,没来得及确权咋办?

农村宅基地作为社会福利资源,经由很多农民的先辈购买后,成为了农民世代流传的资产。而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出现,则是将这一资源重新进行了公有化。

这样处理的结果,其优点在于通过放开宅基地的使用权,让宅基地可以出租、流转,甚至是向银行抵押贷款,通过让其具备金融属性。这样也满足了部分农民,希望将农村老家宅基地变现的需求。

不过,事物都有两面性,宅基地进行“三权分置”后,农民手里的宅基地使用权,也有了新的政策限制。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而这一点在《民法典》中也明确表示,农村宅基地《不动产权证》具有最高的物权效益。

如果错过了之前的统一确权,农民就必须去村委会或乡镇土地管理部门,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户主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建房用地批准材料(小蓝本或小红本)等材料,然后等待专业人员现场核实,最后颁证。

总的来说,农村宅基地的“三权分置”,从农民的角度来看,好处是有利于让宅基地和农房具备金融属性。不过随之而来的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问题,也同样需要农民重视,因为这事关日后农村拆迁或者产业分红,没明确的产权归属,农民的权益就没有足够保障。不过也不用过分担心,按照上述流程,户主个人去办理即可。

文章图片3

除了宅基地确权遗漏的问题外,新规下,农村老房真的会统一“退宅还耕”吗?

在前一段时间,河南省某地便实行了“退宅还耕”,将农村闲置已久的老房进行拆除,并将房屋下的宅基地进行复耕处理,其耕地的权属人仍是原宅地使用权人。不过,这样的措施并非全国统一,只属于地方采取的单独政策,私自强制拆除农村老房的行为,实际上涉嫌违法。

除此以外,对于农村老房的处理,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国家已经做出规定,并明确表示,私自占用耕地建造的房屋、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新未拆旧的房屋等,将统一拆除。从中可以看出,对于农村老房的处理大多是“以留为主”,以上3种违规房屋才会被拆除。

文章图片4

对于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农民应该注意什么?

一个是,越来越多的富豪,已经将新的投资目标,转向了农村土地这一古老的投资领域,因此建议农民一定要珍惜手中的宅基地,未来很值钱。另一个是,宅基地使用权和户口直接挂钩,户口一旦迁出原村集体,那么地上房屋将禁止翻建,只能选择修缮、有偿退出或者卖给同村其他人。

文章图片5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