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草书四大要素 连 省 变 代 左右可分大小,也要变形,如“弱”字、“丝”字。 “器”字四个口写成四点,“暑”字下部日字简写成两点。 独体者无所依傍,独立成字,一般点画较少。 “州”字以弧笔一笔写成,“巨”字结体为草法。 字形狭长者,长而不能直,故字形有倾斜之势。 字形短阔者,以原有字的结构,顺其自然而写。 字形短阔者,以原有字的结构,顺其自然而写。 点画疏朗,点画虽小而仍应使字形舒展、大方。 点画紧密,甚至写的比楷、行书更复杂。 左边旁缩小或写低,以突出右边,有参差之变。 左边旁缩小或写低,以突出右边,有参差之变。 上部向左倾,下部向右倒,反之亦可,仍求整字平衡。 左仰右承,左挑右接,相向相依,力聚于中。 或左缩右伸,或左伸右缩,务使不齐平呆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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