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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海航母 2022-08-10 发布于江苏

饥荒,对于历史上每一个时期的人们来说,都是一场生死灾难。民国十八年那场席卷北方八省的大饥荒,陕西受灾最为严重,但是陕西人很少提及那场惨绝人寰的劫难,那是他们最不愿提及的伤痛,饥荒带来的严重后果,是烙印在他们心头上永远的伤痛,拂之不去、抚摩不褪。

民国十七年(1928年)年至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陕西关中地区持续六年大旱,在关中的史料记载中亘古未有。而这其中的民国十八年(1929年),发生在关中地区的大饥荒,史称“民国十八年年馑”,这样的大饥荒,关中地区还是极少发生。

陕西地区粮食的种植一年两季,分为夏粮和秋粮。如果一年中有一季粮食没收成,关中人习惯称其为饥年,两季粮食没收成,称为荒年,连续三季粮食没有收成就成了年馑。

民国十七年(1928年)春末,陕西旱象初起,全省几乎所有县区滴雨未降(当时陕西共有94县,无县不旱)。夏粮绝收,秋粮未能下种,连续两季颗粒无收。当时除少数殷实人家之外,绝大部分农家都很少有存粮,一般都是“收一茬庄稼吃一季粮”。这样,在两季绝收的情况下,灾情于民国十七年秋季便迅速蔓延开来。

最初,人们在无粮可食的情况下,只得以牲畜所食的荞皮、油渣、豆饼等为食。当这些吃完时,便到田野中搜寻草根、谷糠、树皮来充饥。甚至有些人还四处去捡拾鸟粪,用水淘洗之后,挑食其中未完全消化的粮食颗粒。后来实在没办法,只好把耕牛骡马宰杀无存,而且狗、猫、老鼠等都成了灾民捕捉吞咽的对象。最后实在没有吃的,有些饥民开始吞食白土充饥(俗称观音土。一种质地很细的土壤粉末),食后不久即腹泻而死。

民国十七年冬季开始,灾情愈演愈烈,大批走投无路的灾民被迫背井离乡,外出逃荒。在灾难初始,因为食物的短缺导致了粮食的价格的飞涨。在灾民流离失所时,有些丧尽天良之人,竟然开始索要过路费,饥民载途,哭声震野。

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陕西关中地区旱荒进入严重时期,那年的天气持续干旱不下雨,加上雾霜以及暴风、冰雹之害,冻死、饿死的人数达到了300多万。

在饥饿面前,人是毫无尊严可言的。为了一口吃的,甚至卖儿卖女。在当时那种环境下,买卖妇女儿童几乎成为了一种合法的经营。陕西关中各个县城甚至省城西安的街道上,公开设有人口交易市场。那些等待被卖掉的妇女儿童头插草标,明码标价。

当时妇女的价格是每人二到三元不等,儿童的价格则相对更低一些。在那个大饥荒时期,粮食价格飞涨,小麦每斗价格在五到八元之间,而凤翔、岐山一带小麦价格则已涨至每斗十二元。那些被卖妇女儿童的身价,尚不及一斗麦的三分之一。很多妇女为了能活命,只好自卖自身,分文不取。

为了阻止这种人口贩卖,陕西的地方官们贴出告示,严厉禁止贩卖人口,告示贴出后再无下文。政府为了创收,竟然对人贩子收取人头税。隔壁的山西省看着眼红,也想出了发财的政策,开始对这些人贩子收过路费,每人五元,竟然收入了近乎二百万元。

民国二十年(1931年),陕西籍的国民党大佬于右任先生向南京政府报告灾情,他引用当时陕西旅平赈务会的报告说:“两年之内由陕卖出之儿女,可稽者四十余万,除陕西省的收税外,山西每人五元,税收近二百万。”

当所有东西都吃尽,一切手段都使完时,最终要么等死,要么为了活命而做尽丧失人性的事情。饥饿在这时主宰着一切,它把人类的道德观念改变得面目全非。抢劫,杀人,“人相食”的恶性事件便发生了。

《申报》1929年4月28日报道,“食人惨剧,愈演愈烈,犬鼠野性,更为上肴。一部分灾民,自1928年秋季以来,恒以人肉充饥。初仅割食无名死尸,后虽家人父子之肉,亦能下咽。近则隐僻地方,往往捕食生人。”

历经百万年进化的文明人类,在张嘴闭嘴之间又倒回到原来的起点,人类在那一刻自己也难以认清自己或者说才真正认清自己。

民国十八年年馑是一场以旱为主,蝗、风、雪、雹、水、震、疫并发的巨灾,以陕西、甘肃为中心,遍及山西、绥远(内蒙古西部巴彦淖尔)、河北、察哈尔、热河、河南八省,并波及鲁、苏、皖、鄂、湘、川、桂等省的一部或大部。

据有关史料记载,北方八省的这场大饥荒,导致一千三百多万人死亡,其中以陕西关中旱灾最为严重,饿殍及死于病疫的有三百多万,逃亡六百多万,约占当时陕西总人口一千三百多万的70%。

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在《西行漫记》中对这场灾难也有记载:“在赤日炎炎下,久旱无雨的黄土高原一片死寂,没有绿色,路上横着骷髅似的死尸,没有肌肉,骨头脆如蛋壳。饱受饥荒、缺衣无食的少女,半裸着身姿被装上运牲口的货车运往上海的妓院。路边的尸体骨瘦如柴,稍有一点肉的立即被吞噬点了,这是一九二九年至一九三零年的大饥荒的一角。”

当时关中民间流传着一段顺口溜,描绘了当年灾民朝不保夕的惨象:“李四早上埋张三,中午李四升了天。刘二王五去送葬,月落双赴鬼门关。”

关于这次大饥荒,当时的南京国民政府也曾成立“全国赈灾委员会”,并于1929年9月派出“西北灾情视察团”赴陕西关中各县视察灾情,据实向上和对外报告。

民国十八年的陕西大饥荒,干旱持续,自然现象的反常,是引起这场特大灾荒的主要原因,加之那个年代生产力和生产水平低下,抗灾能力严重不足。此外,大面积连年灾害,周边各省储粮耗尽,自身难保,很难伸出援助之手以解困,最终酿成惨剧。

被称为“天府之国”的关中地区何以能出现如此严重的大饥荒?周幽王三年(公元前779年)开始,正史中就有了关于关中地区的水、旱、蝗灾的记载。

从公元前780年到公元1989年的两千多年历史中,关中有史料记载的旱灾,共有199次,约12年左右发生一次,特大旱灾平均60年左右爆发一次,基本上都发生在战乱年份。兵连祸结,战乱与灾荒历来都是相辅相成的。

清末以来,陕西政局长期动荡不安,关中兵祸不断,军阀混战。关中地区连续三年不遭灾的情况几乎少见。交粮纳税是历朝历代农民的责任和义务。尽管艰难时世,就连当时会过日子的地主,心里也清楚,家中没有三年余粮,就属于家底不实,一旦遭遇饥荒,也会出现挨饿的情况。但兵荒马乱中,沉重的税负之下,就算是富家大户,也没几家能存有三年余粮,更别说一般的老百姓了。

按照关中老一辈人的说法,当地的可耕种面积,连续三年在正常年份耕种,可积余一年粮食,六年的辛苦劳作,可有两年的粮食积余,六年里有两年发生水旱蝗灾,除赤贫人口之外,多数人还不至于饿死。

然而民国以来的陕西,尤其是关中地区,农民在陈树藩的引导下广植大烟,在关中西部的眉县一带,农民把水田肥地皆种烟苗,粮食的种植面积大规模缩小,造成粮食的匮乏。而有些农民吸食鸦片,造成体力又弱,一遇旱灾,即束手待毙。这些因素不同程度的影响,也是造成了陕西这次荒灾的原因之一。

清末民初,陕西的水利建设、农田建设多年失修,就连著名的关中水利枢纽郑国渠,也已荒废百年。

东汉迁都洛阳后,白渠(郑国渠)一度废弃,直至十六国时,前秦以关中为根据地,苻坚方组织农工对白渠加整修。西魏定都关中后,也对白渠加以重修。到唐朝时,郑国渠已经完全废弃。白渠遂成为关中的主要灌溉河渠。唐高宗时期,白渠灌溉面积达一万多顷,成为关中农业命脉。唐中期之后,由于白渠上大量设立水车、水磨等水力机械,且泾河上游用水增加,导致白渠水量急剧减少,虽然几乎每二十年疏浚一次,灌溉面积还是减少至原有的五分之一。

北宋、金、元均设立专员对白渠进行管理,直属中央政府。明朝时白渠缩小,改由陕西省设专员管理。清雍正年间,白渠进一步缩小,改由西安府管理。乾隆之后,白渠缩小为今天的龙洞渠,散归各县管理。此后白渠不再见诸史书。

白渠已经废弃百年,曾经的天府之地,秋收不到二成,种麦不及十分之一。在这一场大灾难下,引泾工程呼声再次高涨,此时,一个叫李仪祉的人在于右任、杨虎城将军的鼎力支持下,决心建设引泾工程。在国穷民困,军阀混战的年代,要干成一件这样的大事非常艰难,最直接的问题就是资金问题,杨虎城将军从军费中挤出40万元予以支持,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引泾工程顺利开工。老百姓为之欢欣鼓舞、奔走相告。大灾之后,李仪祉采取以工代赈的方法,征集民工5000人,较好地解决了赈灾和劳工的问题。

今天,老百姓的日子好了,基本上没有感受到饥荒的难捱。过往的噩梦、痛苦、劫难已在渐行渐远的岁月中蒙上了厚厚的灰尘,慢慢地淡出了人们的视野。真切地希望过去的劫难不再重演,但我们绝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毫无节制地任意挥霍浪费粮食。节约粮食,从我们自身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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