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脑血管阻塞或破裂时,会引起的脑血液循环障碍和脑组织机能或结构损害,引发中风。一旦发生中风,对患者进行治疗,成了分秒必争的事情。 但是有许多人,仍然缺乏对心脑血管疾病的预防和保养意识。假若能够及时发现中风的症状,积极进行治疗和保健,可减轻发作程度、减少并发症,影响预后。 点击加载图片 中风前兆的5个症状: 1. 短暂性脑缺血 无明确诱因的眩晕,突然的头晕目眩,感觉周围事物在旋转,但是在几秒种后就会恢复正常。这可能是短暂性缺血,此时应测量血压,然后到医院进行诊治。 点击加载图片 2. 突然眼前发黑 没有颈部动作刺激和心悸的黑朦,一只眼睛突然发黑,看不见东西,在几秒或几十秒后恢复正常,这可能是由于脑缺血致使视网膜缺血而引起的。假若出现这种情况,应当要引起重视。 3. 喝水或进食时偶尔呛咳 由于脑缺血引起吞咽神经核受损,导致咽部感觉丧失,使食物或水误入气管,造成喝水或进食时偶尔呛咳,尤其是老年人出现这种情况要及早进行诊断和治疗。 点击加载图片 4. 说话不利索 突然说话不灵或吐字不清,甚至不会说话,但持续时间短,最长不超过24小时。出现这种情况时,应当引起重视。 老年人发生原因不明的困倦嗜睡,可能是缺血性中风的先兆。不明原因嗜睡者大多在半年内会发生中风,因此,及时发现有利于预防中风。 5. 性格反常 精神状态发生变化,性格一反常态,如变得沉默寡言,或多语急躁,或出现短暂智力衰退都跟脑缺血有关,可能是中风的先兆。 一旦中风发作该怎么办? 1.立即拨打120 叫救护车送医院急诊,不要试图自行开车到医院就诊。因为中风患者的病情变化快,假若搬运方法不当或颠簸过度,可能导致病情恶化。 点击加载图片 2.提前备好急救药 中风发生后的3小时为黄金救护时间,可在等待救护车到达时,及时服用急救药——安宫牛黄丸,可以有效保护大脑,减轻后遗症。若患者已没有能力嚼服,可用水化开后灌服。但是要注意,一定不要呛到病人!后续根据病情改善状况,酌情一日1次,一次1丸,服用1-3日;无论患者昏迷还是清醒均应将药丸用温开水研化服用;如若是包金衣的药丸,要把金衣研碎共服。 为什么安宫牛黄丸适用于中风? 1. 安宫牛黄丸治疗中风的机理: 脑中风是安宫牛黄丸的主要适应症。有研究表明,安宫牛黄丸可明显改善脑缺血、缺氧状态,延长在缺氧状态下的存活时间,保护血脑屏障,快速修复受损的神经系统,对脑神经细胞有明显的保护作用。在中风发作后的3小时内属于黄金时间,及时服用可有效保护大脑,减少后遗症的危害。 点击加载图片 ▷在中医上,安宫牛黄丸常用于哪些病症? 1.中风发作 中风发作时,会出现突然昏倒、不省人事、两手握固、牙关紧闭、大小便闭等症状。假如及时服用1颗安宫牛黄丸,可促使脑细胞维持正常的生理活动(在极度缺氧的条件下)。在发作时服用可以有效保护大脑,做到保命、救命。 点击加载图片 2.中风先兆 中风发作前,一般会有先兆症状,在前面有提到。假如这时服用安宫牛黄丸,有利于减轻脑出血和脑血栓的形成。但是要注意,服用前要咨询专业的医生,并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3.儿童高热不退 安宫牛黄丸可应用于脑膜炎、重症肺炎、败血症等引起的持续高热和反复惊厥。 它有明确的退热效果,如果在退热后再辅助其他治疗,一般是不会再反复发热的。因此,假如小孩出现高烧不退的情况,中医建议可服用安宫牛黄丸应急。 点击加载图片 安宫牛黄丸适合哪些人群服用! 安宫牛黄丸是我国传统药物中最负盛名的急症用药之一,主要用于中风患者的急救,中风早期,服用安宫牛黄丸可以减轻脑出血和脑血栓的形成,减少后遗症; 点击加载图片 适用人群:适用于有心脑血管疾病家族史、既往史和现病史的人群; 禁忌人群: (1)出现肢寒畏冷、面色苍白、冷汗不止、脉微欲绝等,属于脱症神昏的患者,使用安宫牛黄丸因先咨询医生,或医生的指导下先喝独参汤,将其正气扶起后,再使用安宫牛黄丸; (2)出现脸色发青、嘴唇黑紫、舌苔白腻、四肢厥冷等,属于寒闭神昏的患者,不适宜服用安宫牛黄丸; (3)过敏体质者,慎用;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儿童、老年人使用本品应遵医嘱,运动员慎用。 温馨提示:目前市面上品规众多,大家在选择安宫牛黄丸的时候,建议从正规渠道购买含有双天然(天然麝香、天然牛黄)知名厂家的效果和质量更有保障。 日常我们该如何预防中风呢,记住这三点! 1. 多吃蔬菜水果,多运动,少吃动物油脂; 2. 戒烟、限制饮酒; 3. 进行心脑血管疾病检查(重点关注5个指标:血压、血糖、血脂、心电图、颈动脉彩超)。 #秋冬防治中风 家中必备安宫##关爱健康 预防中风# 总的来说,针对中风这类心脑血管疾病,应及时发现潜伏期的症状,并进行心脑血管检查,还要注意日常饮食和习惯,这对远期的疗效很关键。 参考文献: [1] 徐顺霖. 中风先兆症状的认识与脑血管的保护[J]. 养生大世界, 2006(6):17-17. [2] 陈百华. 突发脑中风的家庭急救[N]. 家庭医生报,2004/01/19(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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