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姜涛代表提出了《关于取消或优化异地就医转诊备案工作的建议》。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909号建议的答复》,对此进行了回复。 国家医保局经商国家卫健委后答复表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采取备案制管理,主要是为了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引导参保群众合理有序就医。同时,通过登记备案将参保人信息纳入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以便就医地为参保人提供精准高效的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国家医保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简化和优化包括异地转诊在内的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一是取消繁琐证明盖章。取消需就医地提供的所有审批盖章证明,住院跨省直接结算直接备案到就医地,无需指定具体的医疗机构,方便参保患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二是统一备案材料。《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从全国层面统一了包括异地转诊人员在内的异地就医备案人员登记备案材料清单。 三是扩大备案渠道。依托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转诊人员可实现线上快速备案。 四是探索自助备案。推行个人承诺制,取代传统的备案管理,免证明材料、免经办审核,异地就医患者可即时开通、即时享受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目前,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均可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线上备案。截至2022年6月底,通过国家统一的线上备案渠道累计成功办理备案166.66万人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和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服务。 一是明确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将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纳入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二是规范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明确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最低期限,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三是合理确定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政策,统筹兼顾人民健康需求和分级诊疗要求,合理设定报销水平差异。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加快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逐步统一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服务,继续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跨省就医结算中的实际问题,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刘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