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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之战》:亲生女儿和保姆,谁才是该继承遗产的人?

 梧叶追剧 2022-08-14 发布于陕西
与你相遇几分钟  不多不少刚刚好

相思梧叶,80后,老文青,纯爷们,少女心。内心单纯的教书匠,行为纯粹的写字人。影视情感,成长感悟,随手涂鸦,聊以自娱。

虽然毁誉参半,但是在我的认知里,《玫瑰之战》还是值得一追的。

因为故事中的大部分案件,都能在生活中找到相应的影子。不过,我感触最深的还是“保姆继承遗产”案。

故事脉络很简单——

韩冬青生前立了两份遗嘱,把遗产留给一直照顾他的徒弟伍思思,另一份是公证遗嘱,把另外一套房子给女儿吕明华,吕明华要和伍思思争遗产,伍思思拜托顾念帮她辩护。

官司还没开打,吕明华带人到伍思思家大闹,要把韩冬青生前收藏的字画和艺术品全部拿走。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吕明华便认定是伍思思对她爹用了什么魅惑手段,骗取了这份遗嘱和家产。

(坦言之,看到这里的时候,我们很多人的想法也和吕明华一样,毕竟,吕明华是韩冬青的亲生女儿,武思思只是一个外人,不把遗产留给自己的女儿,却留给一个外人,多少有些说不过去。)

这样的局面,本来就已经很复杂了,到了法庭上之后,吕明华先是找来了韩冬青生前的女朋友刘香楠出庭作证,想要进一步坐实武思思骗取遗嘱的证据链。

不仅如此,旁听席上的一名名叫廖秀华的女人站了起来,声称自己也是韩冬青的女儿,也想要在韩冬青的遗产里分一杯羹。

一个前女友,两个不同姓的亲生女儿,再加上一个保姆,案子也就变得复杂了起来。

出乎很多人的意料,这个案子最终胜诉的人,竟然是武思思,两个亲生女儿都没有从武思思那里抢到韩冬青的遗产。

刘香楠自不必说,她和韩冬青之间没有结婚,分割遗憾本就没有她的份。她出场的最大价值,就是帮吕明华作证,证明武思思手里遗嘱的不合法。

但是对于廖秀华和吕明华败诉这一点,很多人都不理解。

这所有的一切,得从韩冬青的两段婚姻说起(不得不说,老爷子的桃花运真的不错,两任妻子外加一个女朋友,他至少跟三个女人有过情感交集)。

多年之前,韩冬青和廖清芬离婚以后,分给廖清芬一笔钱。

廖清芬拿到这笔钱之后,就回到了老家开了一家小店,日子倒也过得不错。

虽然故事中没有直接交代,但是从律师们的走访中路人们的谈话,我们不难发现,自从韩冬青和廖清芬离婚之后,他们之间应该是没有来往的。

套用一句没人情味的说法,虽然韩冬青是廖秀华的生物学父亲,廖秀华是韩冬青的生物学女儿,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他们就是毫无关系的陌生人。

因为当年韩冬青和廖清芬离婚的时候,已经对两人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了分割,所以廖清芬并没有韩冬青遗产的继承权。

他们这样的父女关系,从某种程度上说,就跟那些过继到别人家孩子没什么两样,随着当年父母离婚以及财产分割,他们之间的联系也就断了。毕竟,正常情况下,分割的财产里,应该包含了她的抚养费。

虽然不愿意接受这样的说法,但是按照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也的确是这样。

当然,如果韩冬青年老之后,廖秀华不计前嫌地照顾赡养过他,那就另当别论了。

吕明华的情况,跟廖秀华的情况几乎一模一样。

后来,韩冬青和吕巧花结婚,生有一儿一女,却不想儿子离世了,就只剩下了吕明华这一个女儿。

不曾想,多年之后,韩冬青和吕巧花的婚姻也走到了尽头,两人离婚了,吕明华跟了母亲。

当然,吕巧花和韩冬青离婚的时候,应该也是进行了财产分割的。

因为父母离婚的缘故,吕明华并不想认韩冬青这个父亲。

韩冬青是做紫砂壶的,虽然和吕巧花离了婚,但是他依旧想要吕明华继承自己的手艺,对于父亲的这个要求,吕明华很是反感,曾经多次在办公室抱怨过韩冬青,还因为紫砂壶这件事跟父亲发生过多次争执,闹得很不愉快(我想,就连在办公室里,吕明华多次提起这件事,他们之间应该不是不愉快那么简单)。

所以,韩冬青也多次表示,自己不会把遗产留给吕明华。

按照剧中的说法,父女关系破裂之后,吕明华基本上没有去看望过韩冬青,更别说赡养父亲了。

好玩的是,因为武思思在生活中还有另外一份工作,所以吕明华他们认定武思思没有照顾好韩冬青,而是用其他方式胁迫韩冬青立下了那份遗嘱。

(当然,这个问题武思思也给出了解释,是因为韩冬青教她做紫砂壶,由保姆变成了徒弟,韩冬青主动提出让她另外再找一份工作。)

当然,韩冬青对吕明华也并非全然无情。因为在他所立的第二份遗嘱里,还是给吕明华留下了一套房产。

武思思照顾了韩冬青八年,前两年的时候,她是专职保姆,因为为人勤快,得到了韩冬青的赏识,才做了韩冬青的徒弟。

八年时间里,武思思尽力照顾韩冬青,可是吕明华却从未尽过赡养的责任,

所以,离世之前,韩冬青留下了两份遗嘱,把自己的主要遗产留给了武思思,给吕明华留下了一套房子。

对于最终的判决,很多人都不理解,为什么韩冬青宁愿把遗产留给一个外人,也不留给自己的亲生女儿。

为此,我还专门上网查了一下,才知道并非遗产必须由子女继承,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换言之,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由此我们可以断定,法院的判决是没有问题的。

正如弹幕里所说,如果说只要是子女就有继承遗产的权利的话,是不是就意味着不赡养父母也能继承遗产,甚至虐待父母也能继承遗产?

只是一个支线故事,并没有对韩冬青吕明华父女俩的关系全面铺开,所以对于他们相处的日常,我们不知道全貌。

但是在我的直觉里,如果吕明华能够孝顺一些,经常去看看父亲陪陪父亲,韩冬青应该是不会做得这么绝的。

当然,韩冬青之所以这么做,可能也因为武思思的徒弟身份,毕竟,对于有些行当来说,徒弟比儿女要重要得多。

因为儿女只是传承了血脉,而徒弟传承的是精神。

在现实生活中,像韩冬青老人这样的事情,倒也不多见。

但是我想,若想取之,必先予之,父母子女之间也应如此。

你陪我长大,我陪你变老。母跟子女之间的义务,本就是双向的。

儿女年幼的时候,父母养育儿女,给他们衣食,供他们读书,等到父母年老之后,儿女也应该用同样的方式来回报父母。

在我老家的农村,人们特别看重香火传承,但是无论有几个子女,真正留在父母身边照顾的,往往只有那么一两个。

好在老家的民风还算淳朴,等到老人离世之后,大部分家产都会属于留在身边照顾父母那一个,其他的子女大多都不会跳出来争。

近几年来,因为经济大潮的冲击,青壮大多外出务工,把父母留守在家里。

很多人因为忙碌,没办法亲自照顾父母,只好请别人代为照顾,但是我想,为人子女者,就算没办法时刻照料父母,也应该常回家看看,再不济也应该跟父母多通通电话。

只有这样,父母才能感受到孩子的孝心。

如果像吕明华那样,父亲活着的时候不闻不问,等到父亲离世之后,却又跳出来争家产,多少有些说不过去。

我想,韩冬青就是看清了这一点,才会提前留下遗嘱。

其实,就算没有那份遗嘱,吕明华也拿不到全部的遗产,因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她和廖秀华是拥有同等的继承权的。

无论现实有多残酷,但是就我个人而言,我依旧希望每位老人老有所养,而不是老人离世之后,儿女因为遗产的问题而对簿公堂。

图片系电视剧《玫瑰之战》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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