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今天,我们进入第三层次:本章重在说明“得与不得”之间的关系。 首先,企者和跨者都是对“四自”的归纳性警示。本章的中心思想是“企者不立,跨者不行”,它是对“自见、自是、自伐、自矜”的归纳性警示;告诉我们不管是管理企业,还是管理身体,都不可急功近利,不能在处理问题上片面地图省事、走捷径。 “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这种方法作为一时之需应急是可以的,但要作为一种长久的办法则是不可取的。 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用智取巧是一般人的通病。 一个明智的人处理问题的思路是“曲则全”的圆形思维,出发点应该是从全局出发而后归于具体事物的;而一个缺乏智慧的人看问题则往往是直线型思维,也就是用点对点的方式试图彻底解决问题。 但如果不是基于从全局着眼、到具体入手,而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地急于求成,那势必会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挂一漏万,致使流弊出现——导致问题解决不彻底,看似解决了表面问题之后,又会被随之而来的遗留问题拖入到另一个泥沼中,以至于未来一直疲于奔命地在救自己放的火。 其次,本章重在说明“得与不得”的关系。《道德经》第二十二章从正面对“四不”进行了论证,重在说明“争”与“不争”的关系。 本章则是承接了第二十三章中的“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也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这一主题,继续了对为道者应当具备的品格和行为的探讨。 老子的用词非常精准,像“企、跨、自是、自见、自伐、自矜”等无一不是人们所厌恶的不道行为,为修道之人所不齿——不仅欲得而不能、欲速而不达,而且还不能长久。 上一章老子提倡“希言”,因为“希言”既是符道合德的行为,也是无为的一种表现,更是减少不符合自然规律之言行的手段。 在这一章中,老子则把“不企”“不跨”“不自是”“不自见”“不自伐”和“不自矜”看作是合道的行为,视为实现“自然无为”的条件。 因此,第二十三、二十四章都是重在说明“得与不得”的关系。 再次,不知常,妄作凶。大道本自然,不容有一丝做作。修真之理也是如此,必须坦然而行,若有造作,便失却自然大道,这与企者难久立、跨者难远行的道理如出一辙。 不悟自然大道的真谛,就会贪权慕名、捞功取利、故意造作,这都是与道相悖的倒行逆施,皆是不可久立的短浅行为。 但今天的世人,绝大多数不了解生命,因此不敬畏天地、不遵从自然规律,为人处事常常是头头错乱、处处颠倒、违背常理——老子在《道德经》第十六章中说“不知常妄作凶”啊!
老子是生命真谛的通达者,他会将眼光放在一个超越时空的更高维度去看待事物,所以他看到的是事物运行的全过程。 因此,为了避免我们走上弯路、邪路、绝路而不自知,老子告诫我们,过程中出现的短暂亮光或过度的粉饰与浮夸,那些都是不利于我们生命成长的障碍,一定要不断自我警醒。
今天的分享先到这里。 明天,我们将开始《道德经》第24章“道者不处”第四层面的分享。 欢迎您持续跟随《道德经》的分享,我们明天再见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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