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
基本通用条件
职称证书自增填写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
2、教学工作量。由申报人在系统内填写相关信息,提供教学课时证明、或听课、评课证明等相关证明。 3、循环教学经历。由申报人在系统内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循环教学相关证明(对申报中小学初级职称不做要求)。 4、示范引领。申报人在系统内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最低资历年限以来承担的公开课、培训课、教学专题讲座、学术交流发言、专题教学指导报告、教师培训等相关证明材料(量化要求≤6份,对申报中小学初级职称不做要求)。 5、培养骨干(青年)教师。申报人在系统内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最低资历年限以来培养骨干(青年)教师相关证明材料。(对村小和教学点教师申报中小学中、初级职称不做要求)。 6、参与教学改革要求。申报人提供最低资历年限以来参与教学改革项目材料,如创新教学方法、开设选修课程、指导学生综合实践、参与校本课程开发、开设选修课或知识讲座、指导课外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少先队活动、组织学科教育教学科研活动等相关证明材料。 培养青年教师工作 参与教学改革 四、业绩成果条件1、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申报人原则上提供最低资历年限以来实施素质教育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个人获奖、学校获奖等2个方面内容。 2、教育教学成效。申报人提供最低资历年限以来获得的综合荣誉(奖项)、管理奖或德育工作奖励、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奖励(包括本人参加或指导教师、学生参加比赛获奖2个方面)、其它教育教学奖项、荣誉、工作业绩等证明材料。(申报人在上报数额内按获奖层级从高到低上传证明材料,获奖层级包含校级、乡镇级、县级、市厅级、省部级、国家级等。) 3、教育教学能力。课题需提供结题材料。乡村教师不做课题项目的刚性要求,如果没有课题,则需要主持校内学科教研活动或集体备课活动,进行说课、上课或评课。 教育教学成果 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课题) 五、论文、著作条件1、正高级。申报人以“代表性”成果形式呈现的,须经本单位组织2名以上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鉴定,达到专业任职要求,并扫描上传到系统指定位置。申报人以“论文、著作”形式呈现的,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须对1篇以上送审论文进行学术成果相似性检测,并附检测结果报告单,并扫描上传到职称申报系统指定位置。(量化要求≤5篇) 2、副高级。城市中小学教师公开发表论文(或公开出版教育教学著作或教材)1篇(部);或提供3份教学总结材料。乡村中小学教师发表论文1篇(或出版教育教学著作或)教材1篇(部);或提供2份教学总结材料。城市教研员公开发表论文(或公开出版教育教学著作或教材)1篇(部);或公开发表论文2篇。(量化要求≤3篇)。 论文、著作 六、破格条件破格材料,根据实际提供相关破格材料(无职称申报材料)。正常申报人员不需提供。 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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