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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古县治考

 流响文学社 2022-08-15 发布于广西

黄梅县域自齐永明四年(468)置永兴县以来,已1500余年,可黄梅古县治除史书明确记载,元仁宗皇庆元年(1312)县治在今址黄梅镇,而之前的830年里,古县治在什么地方?

现存清代三部《黄梅县志》皆曰:元以前无考。可近年,诸多著作和部分志书,把古县治认定在大河镇百花畈(今陈太山、王河一带)。更有甚者,把唐武德四年(621)置南晋州的州治也说成在百花畈,讹传甚广。“正讹补缺,乃后者的责任"据诸多史料考证,笔者认为自永兴县以来,黄梅的古县治应在今址黄梅镇。

一、黄梅镇的区位优势

黄梅镇地处县域之中心,古角河、垅坪河、小溪河、悠悠河汇合形成的县河紧依镇东,由北向南,水路可直达龙感湖进入长江。水路运输在古代对一个地方经济发展尤为重要。陆路扼东西要道,在两晋南北朝时期巳经成为该地域的经济、文化、军事重镇,具有县域内其它地方不可比拟,作为县治的优势。
清顺治县志巜仙释志》载:相传晋元康元年(291)罗致福应召为惠帝治愈顽疾,罗拒受官爵,惠帝赐号真人,敕封凤桑观为泰源观。翌年,惠帝遣使又召,罗避而不见,后隐居县城东门,建泰源观,其街坊得名承召坊。此事尽管不可全信,但承召坊之名沿用至清,泰源观尚存。

顺治志《侨寓传》载:“鲍照(416一466)东海人,字明远…宗藩临海郡王子顼镇荆州,以照为前军参军,摄辖黄梅地域,法令祥明,德教孚治,父老子弟宜之,因留居。"后因兵败被乱军所杀,遂葬于城西南,建有鲍公祠,已毁,鲍公墓尚存。

二、黄梅镇为古县治之实证

l、古典书籍考。巜太平寰宇记》诞生于北宋太平兴国年同(976一983)为著名学者乐史所作。全书共200卷130余方字,被称为北宋时一部地理总志。该书其一二七载:“慈云塔,在县西北四十里双峰山,第四祖道信寂灭之所。大历九年(774)敕谥大医和尚,塔号慈云。法雨塔,在县北二十六里冯茂山,第五祖弘大师寂灭之所。大历元年(766)敕谥大满和尚,塔号法雨。”

宋王之道(1093一1169)宣和六年(1124)进士第,累任湖南判官,以朝奉大夫致士。他多次到过黄梅,其《相山集》中有《题黄梅驿舍壁间》《五祖山》《四祖山》等多首诗篇。其中《四祖山》首联有:“黄梅西去一舍许,奔走龙大瞻四祖。”古代行军三十里为舍。根据以上史籍记载,今县城与四祖寺丶五祖寺的方位和距离完金相符,足以证实宋时黄梅县治就在黄梅镇。
2、出土文物考。1990年8月县博物舘在黄梅镇西河桥村(原县城关窑厂)发掘座北宋元丰(神宗赵顼年号〉六年(1083)石室古墓,有石碑镌刻墓铭志并序。墓主王子良,行三十六壬子岁(1072)辄病其危,至元丰六年癸亥夏四月婴疾困笃。葬于县北五星宜松保兴山之阳。石碑现存县博物馆,这与今县城方位、距离相吻合。文物的史证作用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

3、古代建筑考。顺治志卷八《仙释志》载:五祖弘忍在西山得四祖衣钵,于唐永徽五年(644)卓锡冯茂山。五调以徒众云集,寺不能容,后又辟邑西东禅寺为施法之区,缁素骏奔,僧徒七百。为施法,奉养其母,故选县治之地,人流甚广,交通便利。同时又载:俊逸亭,梅民摘,“俊逸鲍参军”之句,扁亭墓前,后迁谯楼在迎宾馆后,今废。樵楼是古代县城建造用以瞭望的髙楼,无疑与县治在此有关。

4、名宦专记考。清光绪志《职官、名宦》载:袁槱(宋代)字木叔,浙江鄞县人,授黄梅县尉……时有兵警,木叔亟备守御。先是尉署将圮,又创营房、置军器、库舍。北有凤台,筑亭其上,名曰“览辉亭”凤台即今北邙山。光绪志载:“北邙山,县北里许,山顶平正如枕,为县治来脉,其上有凤台山。”
光绪志《艺文志上》载:郭友直,元至顺(1330一1332)间举人,在《重修学宫记》中日:蕲之黄梅,在江之北,前代视若边士,民性多质,前至元己卯(1279)(元有两个至元己卯,此处前当指第一个己卯)尧都秦君为尹,治今学堂殿宇。岁久木瓦日败,于时学官视为传舍议修辄止。至正六年(1345)县尹乔思忠重建,郭省直为此作记,秦君置学堂应在县治之地,此时比元皇庆元年早33年。

5、街坊名科考。顺冶志巜仙释志》载:髙塔寺在县城南隅,寺肇于唐,毁于黄巢。初名弥陀寺,宋天禧年间(1017一l021),沙门仁稟,上春坊民唐守忠兄弟建殿亭宇舍及砖塔一座,十二级,髙一百七十尺,……乃名髙搭寺。塔尚存,上春场一直沿用至清,志载:上春坊有街穿南市。

顺治志《卷二城池》载:段家井在段家巷,井石栏镌刻“正和三年立’即宋徽宗三年(1113),段家巷得名于宋治袭至清。以上为有文字可考,被历史湮没的唐巷宋场有多少,不得人知。至清顺十七年,县城已经有市十一、坊十三:巷二十五、井十。已形成市巷交错,井汲清墟丶棋布万家丶烟火满目的繁荣景象,其历史悠悠,世事沧桑可想而知。
三、几个误区浅析。

误区一:此新蔡非彼新蔡。黄梅地域历史上曾出现三个新蔡县:一是东晋大兴元年(318)侨置新蔡郡后又置新蔡县,县治在寻阳旧城。二是随文帝开皇元年(581),改永兴县为新蔡县历时17年后又改黄梅县。三是唐武德四年(621)将黄梅析义丰丶新蔡、长吉丶塘阳四县,设南晋州领之。

顺治志在《古跡》中这样记述:新蔡旧治在邑西百花畈,遗址变为畛畦。长吉旧治废址在濯港郭家咀。义丰旧治西去大河铺一里,其城域遗址存焉。乾隆志、光绪志仅增加圹阳旧治在县南十五里。共同点是四县连贯记载。这说明上述的新蔡县是武德四年由黄梅析出的新蔡县,而非随文帝开皇元年的新蔡县。因其存在的时间只有四年,县治故除义丰城遗址外均无迹可考。

人们认识的误区就在于把南晋州时的新蔡县旧治在百花畈,此新蔡非彼新蔡矣!对此清考明确持反对态度。光绪志载:《薛志》曰,梅邑原名新蔡,其治不可考。旧志以百花畈当之,非也。《薛志》即知县薛乘时监修的乾隆二十一年《黄梅县志》已轶。

误区二:废城在县南,而非邑西。乾隆志《卷五名迹》在记述析四县旧治之前冠以“南晋州废城在县南。用八个字交待了南晋州的旧治。笔者认为这里的废城是指南晋州的旧署,县南是指在元皇庆元年在鲍照故宅开建的新县署之南。用城或县代指县署,在古代这种用法比较常見。即南晋州的废城在新县署之南。以黄梅县置南晋州领四县,故可以确定,州署就在县旧署之内。百花畈在邑西,有推定州治也在百花畈,此大谬也!

误区三:开建并非迁建。顺治志巜政务志县署》载:县治坐城西南隅,相传为前鲍参军故址。元仁宗皇庆元年,县令樊懋侁开建县治。查阅清代三部县志均无迁建之说,开建与迁建虽一字之差,意思隔之远矣!这里的县署与后面的县治,其实都是指县办公建筑设施,而非指县城。

这和后面的成化六年(1470),知县戴中又重建县治所指一样。县令樊懋侁开建县治,决不是一些人理解的县治由百花畈迁至黄梅镇,如照此推断百花畈作为县治前后达830余年,怎么还不如义丰旧治遗迹尚存,却和长吉、塘阳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既无一点历史遗存,也无一点民间之传说。

古人云:是志者,诚一邑之要典,亦一邑之信史也。笔者潜心撰写此文’是修志人一种责任的驱使,是对当代人误解的诠释,也是一种去伪存真的一种呐喊!如能得到诸位同行的认可,回归历史本真,此乃幸甚!

作者简介

姚腾凤,黄梅一中1968届高中毕业生,曾任县委办干部、苦竹区委书记、县农业局长,退休后参编县志多年。

 

黄梅文史哲 编委会

法律顾问:黄仲华(资深律师)

总编:李滨

特邀主编:汤燕春

主编龙静

副主编:柳景钢

委员:余建新  张剑扬  程立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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