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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5)喜欢夏天的N个理由

 高山流水乐逍遥 2022-08-16 发布于陕西
苦夏虽苦,四季当中还是喜欢火辣辣的夏天和初秋。因为南方的初秋仍是夏季的样子,能感觉到秋天到来,大约要到九月秋分,城市大街小巷栾树都花开的时候,才会怅然若失知道秋来了。喜欢炎夏,是因为酷暑把鼻炎赶跑了,这是冬春两季十分糟心烦忧的事。严重时,鼻炎不但影响睡眠,还会因为缺氧而带来偏头疼。

夏天的天空高远明亮,蓝天白云,心情自然舒畅。每天上午九点半左右,把每个房间的白色纱窗拉上,再拉起稍厚的棉麻窗帘,只留一线光亮,屋子里顿时阴凉下来,心境也随之沉着。外面是一个世界,屋内是另一个世界。看书听书写字,在这个世界里,自己的心可以自由主宰,时间在时间之外。遇到困惑的事,拿一支心爱的钢笔写在纸上,自己和自己对话,有的能解有的依然纠结放不下。然后用火机点燃它们,那些龙飞凤舞的字瞬间化为灰烬,不留痕迹,仿佛它们似乎来过世间。

喜欢夏天,因为可以吃各种口味的冰淇淋。巧克力、草莓、脆皮、苦咖啡、蛋奶,今年还意外有手工榴莲。虽然都说太甜太凉对脾胃不好,就象对吸烟的人说香烟对人体有害一样,但烟民们说,吸烟让他们快乐似神仙,或许快乐时的那一刻,生命就延长了五小时。因此,快乐无罪。

曾经买过很多时装,但这两年退休在家,休闲服饰因其随意方便利用率高,穿着时间明显增多。但有时不出门,也会穿戴正式,是不想让自己时时处于一种无束缚的松散状态下生活。看见适合的衣物,即便穿着时间不多,因为喜欢也会买下来。不想压抑自己对审美的追求,女人爱美追求漂亮是一种天性,只要不过分,无可厚非。喜欢夏天,可以轻装上阵。晾洗的衣物, 早上晒出去,不用等到日落就可收纳。一件件整齐码好收入衣柜,晾衣架上瞬间清清爽爽,而不拖泥带水。

夏天有花看,还可以看到在秋天成熟的果子它们青涩的样子。一天天打树下经过,陪着它们慢慢走进秋天,看那些果子由青涩茁壮到金黄,直至瓜熟蒂落。

喜欢夏天的N个理由


夏天的清晨、白天、傍晚又大不相同。早起的人更多了,江边孤独的钓鱼人,似乎意不在鱼而在于那一江夏风。 守着鱼杆,面朝江水,看晨光一点点把江水染成靛蓝、墨黑、绛红和酱紫。太阳突跳出来,霞光万丈,他们变成了霞光里的人。他们坐在岸上看鱼杆看江水西流看倒映在水中的房舍看桥下那一叶小舟飘摇,站在岸边的人看他们,一杆一人一江水,似静又动,动静相宜,美呀。

早上出门晨运,六点来钟,小区内三十步才见一人,只见天地疏阔,树木参天,绿草茵茵,焦爽的空气中隐约一丝淡淡药草香。万物静默,海棠玉兰紫薇桂花梅花含笑木槿夹竹桃,还有很多叫不出名字的植物,它们以自然本真的状态,顺应季节生长死亡。偶有几声鸟呜,近了又远去。池塘里一朵荷花,亭亭净植,立在水中央,池边一株美人蕉花开一朵,俩花遥遥相望,无声似有声,几尾不大的金鱼在荷叶下嬉戏游弋,观赏的人除了我,便是天上那一轮残月,天地悠悠,顿有无限怅惘。

时令季夏秋天在即,樱树已悄然叶落,偶一抬头,惊见路边高大的栾树竟然有早开的花。碎细的小黄花盈盈落在掌中,叹息植物的万般柔情都在这幽静不为人知处,念世上又有几人能解。季节正缓缓走在秋天的路上。

太阳已然升起,晨跑的人从面前跑过去,早班车接二连三远远从始站发出,经过一个一个站台,开始了它忙碌的节奏。洒水车迎在晨光一径穿过去,马路上“突突突”又响起一阵马达声,几个打工仔骑着摩托车,风驰电掣穿过无人的马路奔驰在生计中。

新的一天开始了。各人在各人的屋檐下做着人世的铺陈,好像夏花烂漫百花结百果,酸甜苦辣各人自尝。炎夏七月听完了全本《红楼梦》,有被贾琏的一句,大萝卜还用屎浇吗?惹得大笑;也有巧姐眼看被卖的危机关头,被刘姥姥如地母一般从天而降,大感痛快;也有禁不住为林妹妹悲泪哽咽的。想那林黛玉心心念念的人不就是宝玉吗?她无意间得知宝玉要娶宝姐姐,亏她还能笑着没事人一样,去问宝玉,“宝玉,你怎么病了?”谁料痴傻中的宝玉,一字一句明明白白回答,“我为林妹妹病了。”黛玉一路笑一路回到潇湘馆,当即吐出一口鲜血。曹公一支笔实在厉害,一个“笑”,一个“吐”,一前一后,谁能知道黛玉笑脸后面其实已是万剑穿心。林黛玉与贾宝玉错失木石前盟,薛宝钗拾得一段金玉良缘,拭问,谁得谁失?

夏天,喜欢落日更胜过日出。入夏以来,每天黄昏太阳将落未落时分,是最惬意的一段时光。此时,落日长阳,经过一天炙热的光照慢慢收敛了温度,夕阳之光投向大地呈现出一片静谧之态。如果在乡村,暮归的老牛叼着干草,会慢悠悠跟在孩子后面朝着家的方向回去了。炊烟袅袅升起,远山暮色掩染,田里的稻谷沉甸甸垂着头。风是干爽的,一只老母鸡“咯嗒咯嗒”穿过晒谷坪,后面跟着她的孩子,一路唱着歌也准备返屋了。老五家的大公鸡不知从那里窜出来,“喔喔喔”伸着脖子仰天长叫一声,雄赳赳气昂昂屁翘屁翘的踱着方步。这是少年时在乡下看到的夏日黄昏。

一晃少年已成了妇人。城里的黄昏是车水马龙的,充满了喧嚣之沫。不过此时,窗外是静的,我也是静的。膝头摊一本书,帕慕克的《伊斯坦布尔》关于一座城市的回忆。关于作者与他的家族在这座城市生活的经历,也写下了伊斯坦布尔辉煌的文化历史。与城市相关的书籍也看过几本,如《大家闺秀》《岁月留影》等,只可惜它们只着力自己的家族兴衰,而忽略了所处城市的文化影响,自然显得单薄了些。

一台小小的风扇悠悠的转,吹翻了书也吹翻了我额前的头发。书看得很慢,更多的只是享受这一段安静的时光。忙碌了一天,此时有一种尘埃落定的样子,不论生活如何,此刻是圆融平和的。若干年后,这一切都将成为黑白的记忆,包括曾经遇到的人、说过和尚未说出的话。没有人能知道,除了自己。

喜欢夏天,还因为你走在路上,初升的阳光从东边冉冉升起,穿过树林,追随你一路闪着光。那阳光调皮地扫过你的额头,双眸、鼻子下巴,你整个人沐浴在阳光里,直到你消失不见,但那束光它一直在。

喜欢夏天的N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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