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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叔(小说)

 新用户3134eDv6 2022-08-16 发布于陕西

      傻叔其实不傻,是有点残疾。

      听说他小时候患了小儿麻痹,腿没用了。走路要架着双拐,一条腿总是耷拉着,另一条腿只能勉强轻巧地点地。看他在我们那个坑坑洼洼的山坡土路上扑扑颠颠地“走路”,人心里觉得有点儿残忍。

      傻是脑壳儿有问题,而残是肢体有问题。我们那里的人没太见过傻叔这样的残疾人,于是大家就管他叫傻叔了。其实,傻叔脑袋瓜儿特别机灵,尤其说话,“嘴灵的很。”由于是外头来的人(城里),——对了,傻叔是下乡知识青年,说话还带点儿硬茬茬普通话,听起来很有点很不一样的洋味道。

      傻叔走路的时候,两只拐子飞快地交替前行,拐子底端的铁壳子“噔噔噔”地扎在地上,看着都很费劲儿。可是,有时候,莫名其妙地他突然就会扑倒在地上,“噗嗵”一声很响,结结实实地摔倒,摔得浑身是土。周围人往往给吓一大跳,站在那里不知所措。他呢,艰难地捡起双拐,然后努力地爬起来,拍打拍打身上的尘土,继续“走”。

      我那个时候大概七八岁左右的样子,看着他跌倒,然后那么自然地爬起来,脸上没有什么痛苦的表情。我感到有点害怕,又有点好奇,他好端端地,怎么能猛然就摔倒了呢?我居然走到近前傻乎乎地问傻叔:“叔,你这样摔一下,疼不疼?”

      傻叔看着我,拐子架在腋下,摸着我的后脑勺,轻松地一笑说,“不疼。”

      他应该是这样摔习惯了。经常这样摔,麻木了,疼痛对于他便已经成为一种平常的感觉了。

      现在回想起来了,我那个时候真的是太幼稚了,居然能问出这样的问题来。那么狠狠地摔一下,怎么能不疼呢?而且,明显有时候胳膊肘和磕膝盖都磕出了血呢。可见,人跟人真的是有很大差别的,就像傻叔,在这样的疼痛面前,已经是稀松平常的事情,他认为好像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我们平常人,胳膊腿稍微磕碰一下,都疼得吱嘛乱叫。而医生们说,医院里疼痛对于那些危重患者来说,甚至是一种“福音”,他们最怕的就是那些对疼痛没有感觉的人。

      小时候,我们村子里也有很多土壕。土壕平时跟个垃圾坑一样,大家往里边扔垃圾。下雨天积了雨水,就成了水池。臭水多了,味道难闻的很。有很多时候,里面还漂着死猪死鸡鸡粪羊粪。大人们就告诫自家孩子千万不要去那附近玩儿,以防溺水。因为,这里边真的淹死过小孩儿。

      那一次傻叔“路过”这里,又结结实实地摔了一跤。这一次他的运气实在不好,头直接栽进了水塘子,被臭水给灌得“叽咕叽咕”的,差点儿没给淹死。亏得村里几个放牛的打旁边走过,发现了,连忙喊人帮忙,把傻叔捞了出来。傻叔已经给灌饱了,肚子像个鼓。有人爬下来听一下,只有出的气儿没有进的气儿。大家急忙按胸口,有的从嘴里吸,然后把他倒提起来抖腾。还好,傻叔最后悠悠地缓过来了。傻叔说,村里人是他的救命恩人,村子就是他的第二故乡。——傻叔这个下乡知识青年,感激涕零,他说他将来一定要经常回村里来看看。

      回城政策下来之后,傻叔是第一个回城的。也许因为他的身体状况,人家就给了他这样一个机会。听说他回城之后进了个厂子,当了工人。出于照顾,他被分配在了一个比较安闲的岗位上——登记分发货物。

      八九十年代的工人,是很叫人羡慕的。村里人都很替傻叔高兴,说这样最好了,要不然他自个儿生活下去都不容易。真的,傻叔这情况,要是放在农村,真可能会给饿死的。他那个身体情况,一样农活也干不了,指什么吃指什么喝指什么穿啊?

      村里有人进城的时候,在街道上碰到过傻叔。穿了烟灰色工服的傻叔,比以前还白净多了。他见了村里人,还是那么热情,把双拐夹在腋下,紧紧抓住大家的手不放。然后,一定要大家去氮肥厂对面那个面馆去吃个饭。

      那个时候,下个馆子是可以叫人显摆一年多的事情。他们会说:“今天在县城见傻叔了,他还请去下了个馆子。”

      说话的口气里,都是叫人向往的馆子的味道。

      农村实行分田到户后,人们的生活一天天好起来了。一年打的粮食吃不完,席包装满,其他就拿集市上卖了。养鸡养羊养猪,也可以去集市上卖钱。很多人家过年,一家老小过年的新衣服都是去箭门商场里买的。

      在吃饱穿暖之后,人们对精神生活也有了追求。在没有农活儿的时候,村里人就会三五个相约一块儿骑上自行车进城逛街。

      那一次,有几个人回来说,在街上见到了傻叔。咋好像被厂里给开除了,现在架着双拐在街上行乞,头发跟《射雕英雄传》里江南七怪老大柯镇恶的头发一样长纷乱地披着,模样可怜的很。他们几个人还给傻叔买了点儿吃的,一人还给留了点钱。听他们说傻叔可能抽上大烟了。“这玩意儿就不敢沾,一沾上人就毁了。”

      他们说傻叔其实还娶了媳妇,生了个挺聪明的女子。只可惜他这么个恶习,弄得媳妇娃都离开了,现在就成了光杆杆一个了。村里人很觉得不解,“现在,在街上见了人,还管人家要钱呢!唉,咋就把自己给弄成这样子了呢?”

      这以后,村里人就不再怎么记挂傻叔了。他们觉得自己走上了歪路没有希望的人,不值得记挂了。

      九几年的时候,我已经参加了工作。腊月底在那一次在钟楼那里看人写春联,听人说到傻叔的名字,“他死了,人都瘦成了一把干柴。——好端端一个人,愣是把自己给毁了。”

      说这话的人可能跟他比较熟悉,语气里有点惋惜,但又满是不可惜。

      是的,有句俗话说的好:“脚上的泡——自个儿走出来的。”旁人能有什么办法呢?

      这个消息传到村子里的时候,村子里的人似乎都已经忘记了傻叔这个人。他们先是一愣,“谁?傻叔,傻叔是谁?”然后,忽然想起来似的,“哦,那个瘸子啊!”

      然后,就都不作声了。我当时还为大家的态度感到奇怪呢。

      后来,我琢磨出来了点儿味道:我们老家那里的人其实把傻叔其实还真没叫错:他不只身体残疾,脑子还真是傻,居然走上了这条不归路。老家的人爱憎很分明:好人,就无保留地去爱;坏人,就毫不遮掩地讨厌。甚至有人说:“活该!肢体残缺了还不要紧,心底坏了更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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