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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四军独臂干部违反“285团”规定,与民女私自结婚,杀还是不杀?

 兵说 2022-08-16 发布于云南

作者:东旭

“枪毙,一定要枪毙他!”

“对于这种害群之马,一定要严惩!”

1940年初夏的一天上午,新四军干部在江南指挥部开会。

会议的一个议题,是讨论如何处理一个“耍流氓”的士兵,强占民女的事。

会议上,很多干部义愤填膺。

不久,新四军江南指挥部总指挥陈毅、副总指挥粟裕,再次聚在一起,商量如何处置这名违纪人员。

陈粟首长雕像

陈毅神情凝重,对粟裕说:“我们可是遇到了一个大难题啊。”

那么,陈毅、粟裕他们到底遇到了什么难题,要处置的这名士兵是谁,他到底犯了什么错?

要处理的这名士兵,名叫王永安,老家是广西的。

十几岁时,他和母亲上街赶集,突然遇到一队蒋军士兵在大街上抓人。

“不好,抓丁的来了!”母亲急忙把王永安往卖布的摊下按,用布匹挡住了儿子,但还是被一个班长看见了。

“小子,人长得挺壮实,跟我们去当兵吧,有女人睡、有袁大头花。”班长说着一把将他拉了出来。

“老总,我儿子才十五岁,拿不动枪的”,王永安的母亲跪在地上哀求说。

班长一拉枪栓说:“滚开,不然我毙了你!”

蒋军抓壮丁

这时候,又过来两名士兵,不由分说把王永安抓走。

这帮军人走了,百姓四散奔逃,只有母亲那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在空中回荡。

就这样,王永安被抓了壮丁,成为蒋军一个士兵。

那么,王永安是如何到新四军的?

原来,在1929年,王永安随蒋军进攻井冈山。

进攻之前,上司反复对士兵进行宣传,说红军都是“青面獠牙”等。

王永安对红军误解很深,打仗时非常狠,奋不顾身冲在前面,有几个红军战士被他打伤。

“干掉他!”红军排长大吼道。

随即,密集的子弹射向王永安。

王永安卧倒在巨石后面,躲过了子弹。

他倒吸一口冷气,暗自庆幸。

就在这时,一颗手榴弹在身边爆炸,只听“轰”的一声响,王永安只觉得天旋地转,倒在地上,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睁开了眼睛,发现身边都是陌生面孔,他们都穿着军装,军帽上都有五角星。

“自己被俘虏了”王永安这样想着,马上坐起来想逃出去。

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的右手没了,坐不起来。

不仅如此,他的腿似乎也负伤了,钻心地疼,根本迈不动脚步。

“醒了,你终于醒了。”一个红军女护士惊喜地说,来到床前给他喂饭。

“我不吃你们的饭。”王永安说着把她手中的饭碗打在地上。

女护士气得直哆嗦,眼泪唰地一下流下来了。

这时候,一个干部模样的人走了过来,和蔼地说:“小兄弟,你打伤了我们的战士,我们都没有怪罪;为了抢救你,我们的医生一夜都没有休息,你反过来还有怨气了?”

王永安怔住了,他满脸疑惑:眼前的红军那么平易近人,和蔼可亲,就像兄长一样,怎么跟长官宣传的一点都不一样?

红军干部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接着对他说:“小兄弟,你家里肯定有父母,一定很想家,别想那么多,在这里好好养伤,伤好了才能回家。”

一番话说得王永安心里暖暖的,他拿定主意,好好养伤,康复了就回家。

几个月后,王永安康复了,被叫到连部。

连长对他说:“小兄弟,你可以回家了,按照规定,俘虏回家都是要发放路费的,你也不例外。”说着他把几块大洋塞到了王永安手中。

王永安却说出了一句出人意料的话:“连长,我不回去,我要留在这里当兵!”

原来,王永安在红军的这些日子,亲眼看到红军官兵平等,战士们之间相互关心,像亲兄弟一样,他决定留在这个队伍中。

连长请示上级之后,决定让他留下。

就这样,红军中多了一位独臂战士。

得知连长的决定,有的战士想不通,在背后有所议论。

“王永安没有右手,生活都难以自理,让他在队伍里简直就是累赘。”

“是啊,部队整天打仗,居无定所,带着他肯定会拖后腿。”

可是事实证明,他们的担心是多余的。

王永安虽然没有了右手,但是经过苦练,他左手活动自如。

虽然不能拿枪打仗,但是在炊事班干活,他一个顶俩,烧火、做饭、扫地、洗碗,干个不停。

行军的时候,他挑起担子快步如飞,不落别人后面。

打仗的时候,他毫不畏惧,冒着枪林弹雨给前线士兵送饭、送水,每次都能顺利完成任务。

有一次,他到前线送饭,还抓了两名蒋军士兵。

王永安的表现,让当初对他持怀疑态度的战士刮目相看。

在红军这所大学校里,王永安成长很快,从普通士兵到炊事班长,从直属分队指导员,到兵站站长。

当站长的时候,王永安所在的部队已经编入新四军。

总之,王永安的表现有口皆碑。那么,他为什么会对女子“耍流氓,强占民女”?

原来,江南指挥部一名干部到兵站检查工作时,听到有人议论,说王永安跟一个大姑娘拉拉扯扯,还逼着人家当媳妇。

这名干部说:“王永安这样做造成了很坏的影响,老百姓和战士对他意见很大,必须要严肃处理!”

指挥部随即派人到兵站,对王永安进行调查,接着向上级作了汇报。

江北指挥部非常重视,在会议上讨论如何处置王永安一事。

会上,多数同志认为要严肃处理,枪毙害群之马。

这一要求如今看起来过于严厉,至少罪不至死,但在战争年代,这是十分严重的行为,过去也有类似案例,处以极刑并不奇怪。

当时我军对军人结婚的限制很严格,一是年龄在28岁,二是要有5年军龄,三是必须是团以上干部,这就是有名的“285团”规定。

王永安虽然军龄有5年了,但是年龄不够,级别不够,结婚是违规的,强制民女结婚更是违纪。

因此不少人认为,必须对王永安进行严惩,不然会起到很坏的示范作用,队伍乱套了,还怎么抗日?

但粟裕了解到,王永安的表现一贯不错,他违纪背后应该有隐情。

他对大家说:“我的意见是再深入调查一下,再作处理。”

不久,调查结果出来了。

原来,王永安在兵站工作非常努力,和当地百姓关系也处得不错。

当时他住的是老百姓的房子,房东是个贫苦农民,觉悟很高。

老两口膝下无子,收养了一个女儿,视若掌上明珠。

他们看到王永安忠厚老实,办事可靠,对老百姓很好,对他产生了好感。

加上王永安是一只手,生活没有人照顾,老俩口对他很同情,主动提出将女儿嫁给他。

王永安一听连连摇头:“使不得,使不得,我们部队有规定的。”

“什么使不得,你们为老百姓打日本,我们把姑娘嫁给部队的小伙子,有什么不可以?”老人倔强地说。

“大叔,你不能逼我,那样我会受处分的!”王永安认真说。

老人不依:“处分的话,处分我好了!”

就这样,在老人的坚持下,乡亲们敲锣打鼓,给王永安举办了婚礼,造成了既成事实。

王永安非常忐忑,请示上级如何处理。

但当时敌人封锁严密,此事未能及时报到上级。

得知此事的详细情况后,粟裕在会上发言说:“王永安私自结婚肯定是不对的,但是当时情况特殊,应当具体问题具体研究。”

陈毅也发表了意见:“王永安是个好同志,他工作表现好,他结婚也没有造成坏的影响,被老乡看上,非要把姑娘嫁给他,也从一个方面反映这个同志是受到乡亲肯定的。”

政治部主任刘炎说:“这事也说明,新四军受到当地群众的爱戴,我个人的意见是,不能对王永安作出太严厉的处分”。

这时候,一个警卫员走了进来,报告说:“门口来了一群人,嚷嚷说要见首长。”

陈毅和粟裕听了,立即走向门外。

到了门口,只见一群乡亲敲锣打鼓,簇拥着一个身穿红衣服的姑娘。

人群中出来一个老人,扑通一声跪下了:“司令员,是我逼着王永安娶我女儿的,要么你杀了我老汉,要么你们认下这门亲事!”

剧照资料

粟裕上前,将老汉扶了起来,说:“大爷,这门亲事我认下了,王永安我们马上放了。”

王永安经过此事,充满感激,工作更加勤奋,组织纪律观念也更强了。

抗日战争胜利时,王永安已是后方医院的院长,他的妻子也成为一名新四军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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