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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海栋 | 学术访谈:法与政治经济学是什么?

 老王abcd 2022-08-17 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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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厦大法学院

法与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毛海栋

法与政治经济学是什么?

2022年7月,“法与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在厦门大学法学院正式成立。据了解,这是国内首家以“法与政治经济学”为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机构名称的跨学科研究组织。

“法与政治经济学”这一概念对于国内学界来说尚属陌生,人们或许会产生一些疑问:什么是“法与政治经济学”?法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是什么?法与政治经济学能够运用于哪些实践领域?中心成立的目标和宗旨是什么?今后准备开展那些工作?

带着这些问题,厦门大学法学院2020级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陈子凡对中心主任毛海栋老师进行了深度访谈。

毛海栋,男,山东淄博人,先后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和清华大学法学院,分别获得法学学士、民商法学硕士和民商法学博士学位,曾任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和厦门大学法学院师资博士后,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法、证券监管、规制与治理、法律与技术、法与政治经济学等。著有《股权众筹规制问题研究》,译有《看门人机制:市场中介与公司治理》(合译)、《市场治理术:政府如何让市场运作》、《法律3.0:规则、规制与技术》(北大社即将出版)等著作。

问题1:毛老师您好,您能否详细谈一下:什么是法与政治经济学?其主要研究的内容是什么?

毛海栋:什么是法与政治经济学?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理解。对我来说,这个问题有两种解答方式:简短回答(short answer)和详尽阐述(detailed exposition)。

简短回答是从字面意思出发,将“法与政治经济学”理解为法学和政治经济学的交叉学科研究,主要研究内容是法律和政治经济的双向互动关系。

事实上,法与政治经济学的英文——“law and political economy”比较完整地表达了上述两层含义:其既可译为“法与政治经济学”,又可译为“法律与政治经济”。

首先,按照英语关于交叉学科研究的表达习惯,当两个学科用“与”(and)来连接的时候,表示的就是这两个学科之间的交叉研究。所以,“法与政治经济学”是法学(law)与政治经济学(political economy)两个学科之间的交叉研究。类似的交叉学科研究还有“法与经济学”(law and economics)、“法律与社会科学”(law and social science)、“法律与文学”(law and literature),等等。

当然,法与政治经济学的复杂之处在于,不同论者对于政治经济学有着不同的理解和使用方式,因而对法与政治经济学也会有不同的理解。因此,若不对政治经济学的含义、历史、视角、方法以及当代发展情况进行阐释,恐怕很难理解法与政治经济学。

其二,法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内容是“法律与政治经济”,或者说,“法律与政治经济的关系”。英文“political economy”既可以指作为学科的“政治经济学”,也可以指作为社会现象和客体的“政治经济”,有时候也可能兼而有之,要根据具体语境来分辨。

简而言之,法与政治经济学探究法律与政治经济、法学与政治经济学的关系,既包括政治经济如何影响法律,也包括法律如何影响政治经济,还研究不同的政治经济范式如何影响和塑造法学研究范式,从而对法学研究中隐含的政治经济范式进行反思、批判和问题化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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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那么,您对“法与政治经济学”的详尽阐述又是什么?您刚刚提到了对政治经济学的不同理解影响到了对法与政治经济学的理解,能否详述二者的关系?

毛海栋:事实上,对于“法与政治经济学”和“法律与政治经济”这样复杂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任何简短的回答都是不完整的。而且,也并不存在唯一的阐释和答案。我在中心成立时将法与政治经济学表述为“一个开放的理论体系、一个可争议的研究领域”,就是希望能够将对法与政治经济学的不同理解均纳入其中。

确实,法与政治经济学的复杂性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政治经济学”这一概念的复杂性,所以要理解法与政治经济学,首先得先从政治经济学的历史、视角、方法和研究传统等问题开始谈起。

政治经济学的鼎盛时期是十七至十九世纪,在当时几乎是社会科学的代名词,其研究的范围也涵盖了社会科学的几乎所有主题。像亚当·斯密、卡尔·马克思这样的大师,他们研究的领域和兴趣并不像今天的学者那样局限于某一学科,而是涵盖了哲学、伦理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等诸多领域。当然,由于社会科学在当时尚未分化,所以政治经济学即足以涵盖他们所研究的大部分领域。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学已经形成了多元和批判的学术传统,前者指的是多元的研究视角、研究方法和理论范式,后者则是因为由马克思所开创的批判政治经济学传统在政治经济学这一学科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

19世纪下半叶以来,随着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逐渐分化出来,政治经济学就被架空了,但其多元与批判的学术传统也融入到了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之中。从学科建制的角度来看,政治经济学这一学科在西方大学中主要保留在政治系当中,而在中国则属于理论经济学下面的一个二级学科。政治经济学作为社会科学之代称和总论的盛况可谓风光不再。

进入二十一世纪来,随着次贷危机、欧债危机、移民危机、不平等问题加剧等一系列危机的爆发,世界范围内出现了一股反思新古典经济学和批判“新自由主义”的思潮,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兴趣得以再次复兴,而政治经济学的上一次复兴是在上世纪六十年代资本主义世界遭遇经济危机之时。最近十多年来,从皮凯蒂的《21世纪资本论》受到空前关注,到西方大学校园里对《资本论》等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再度追捧,再到拜登政府在劳工、金融监管、反垄断等领域采取的“左倾”政策,都是这一思潮的表现形式。法与政治经济学的思潮和运动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不过,尽管政治经济学成了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的热门话题,但在不同论者那儿却意味着不同的事物,有着不同的用法。例如,学者们使用“政治经济学”可能仅仅是表达对主流经济学和主流政治经济模式的不满,具体可能强调批判的传统和视角,也可能强调更加多元的研究方法,而不少经济学家所说的“政治经济学”则是用新古典经济学的方法来分析政治领域的问题,这恰恰是政治学和社会学等领域的政治经济学者所反对的。在我国,政治经济学往往被理解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代名词。

我所使用的“政治经济学”广泛地吸收了上述多种视角和理解方式,既包括对新古典经济学和资本主义不满的思潮,也包括了批判的视角和多元的方法,还吸收了新古典经济学的合理之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政治经济学最重要的视角之一,但并不是唯一的,而是要在多元的体系和脉络中予以理解、把握和坚持。

在对政治经济学进行多维度理解的基础上,我将法与政治经济学分为三个理论维度:一股法学学术思潮、一种批判的理论视角以及多元的研究方法。

问题3:您能否详细谈一下法与政治经济学的学术思潮是如何兴起的?

毛海栋:作为一股有影响力的学术思潮,法与政治经济学是在反思与回应当今世界所面临的诸多危机与挑战的过程中兴起的。进入21世纪以来,人类社会遭遇了政治、经济、社会等多个领域的危机。在对危机进行探源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学者和实务人士认同著名政治经济学者卡尔·波兰尼在1944年出版的《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一书中对两次世界大战和大萧条根源的分析:不断扩张的、自发调节的市场与社会保护运动之间不断加剧的张力,即波兰尼所说的“双向运动”。两次世界大战的间期正是“双向运动”最为激烈、主导的政治经济秩序发生更替的历史时刻,被学者称之为“波兰尼时刻”。有当代学者已经指出,“波兰尼时刻”很可能已经再次来临。

面对时代危机的挑战,不同学科和领域学者给出了分析、反思和改革建议。例如,国际左翼学者将危机的根源归咎于新自由主义,并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就对新自由主义展开了长达近30年的批判。然而,法律学者在面对这一问题时却长期缺位。其原因我们没法在这里展开讨论,但最终,法学界的回应以法与政治经济学思潮的方式在本世纪初的欧美国家出现了,尤其以2007年“次贷危机”后美国开展的法与政治经济学运动影响最大。这一点并不奇怪,因为欧美尤其是美国“双向运动”的矛盾冲突最为激烈,学者的问题意识也更为强烈。

法与政治经济学思潮兴起的典型标志是一系列以“法与政治经济学”为名称的学术网络和组织的出现。例如2004年在加拿大约克大学成立的“法与政治经济学比较研究论坛”等,而其中影响力最大的则是2019年成立于耶鲁大学的“法与政治经济学项目”。目前,包括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牛津大学、格拉斯哥大学等在内的几十所世界知名大学均成立了法与政治经济学研究组织,并开设了法与政治经济学研讨课。在欧洲层面也成立了法与政治经济学研究网络。越来越多的学者将自己的研究领域和方法标榜为“法与政治经济学”,并定期举办以法与政治经济学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2020年10月,《法与政治经济学杂志》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创刊。可以说,世界范围内已经形成了一股法与政治经济学的风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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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4:您刚才提到,法与政治经济学的第二个维度是批判的理论视角,如何理解这一视角呢?

毛海栋:法与政治经济学的批判视角根植于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传统,对资本主义、“自由市场”以及新自由主义均持有深刻的批判和反思态度。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传统,又被称为“批判政治经济学”,始于黑格尔对现代性的批判,后经马克思发扬光大。福柯、法兰克福学派以及后现代学者的许多著作在总体上也属于这一传统。广义上的批判政治经济学还应该包括德国历史学派、旧制度主义经济学、经济史学、波兰尼学派、后凯恩斯主义等非正统经济学流派。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对作为资本主义正统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提出批评,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资本对人的异化和物化等问题提出了深刻的反思和批判。

作为批判传统的继承者,法与政治经济学与法学内外的批判理论均存在紧密联系。例如,美国的法与政治经济学者将法律现实主义和批判法律研究作为其学术先驱,并与当代的女性主义法学、种族批判法学、酷儿理论、法律与发展理论的学者频繁互动。欧洲的法与政治经济学者则更多地利用了欧洲的批判传统,如法兰克福学派、福柯学派、马克思主义以及黑格尔的理论资源等。

当前,欧美的法与政治经济学将批判的矛头指向了新自由主义,认为法律与新自由主义之间是相互塑造的关系:一方面,新自由主义通过新古典范式的法与经济学以及公共选择等理论重塑了私法和公法领域,形成了以经济效率为中心的私法范式以及将结构性不平等问题排除在外的公法范式;另一方面,经由上述法学范式,法律构建和巩固了越来越不平等的新自由主义政治经济结构。

对于法与政治经济学的批判视角,我们需要辩证看待。欧美的法与政治经济学者对新自由主义的反思和批判是基于他们身处的西方社会的现实问题和知识背景而形成的问题意识和学术回应。

一方面,这一批判视角对我国不乏启发意义,因为其所回应的现实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全球性的,新自由主义对法学乃至社会科学理论范式的影响在我国也有体现。因此,法与政治经济学的批判视角有助于我们揭露和反思现有法学理论背后的政治经济范式。借用魏磊杰副教授在讨论法律东方主义时的精彩表述:法与政治经济学研究并非要反对市场、反对法治、反对全球化,而只是反对新自由主义政治经济范式塑造的市场、法治和全球化的观念与实践;我们需要对上述问题进行历史化、在地化和问题化的研究和多元的阐释,而不是单向度地崇奉新自由主义政治经济范式下的一元化的阐释。

另一方面,也要看到上述批判视角的局限性,从而放眼世界,立足中国,构建我国法与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和话语体系。该批判视角的一个缺陷在于重批判而轻建构。我国正在践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所以是一个伟大创造,是因为它在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反思和批判的基础上进行了制度创新和制度建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因此,我们不仅仅需要批判,更需要理论和制度的建构。

上述批判视角的另一缺陷是对市场经济的批判有余而对公权力的反思不足。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法与政治经济学者是以西方主流的自由主义的批评者的姿态出现的,他们在对“自由市场”进行反思的同时,对公权力抱以过度乐观的幻想。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给我们的经验是,不仅要反思和批判市场机制存在的问题,也要反思和防止公权力的滥用。

总之,批判视角要求我们对西方和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双重批判”,需要汲取的是批判的精神,而不是追随西方学者去批判他们所批判的对象。这就要回到法兰克福学派和马克思对“批判”的理解:批判并不是彻底否定,而是反思、剖析、澄清、揭露和扬弃。批判的目的是将人类从奴役状态中解放,而奴役和宰制人类的既可能是不受约束的市场,也可能是不受约束的公权力,乃至算法、技术、语言、文化、观念和意识形态等所施加的不当的影响力。

因此,批判是为了建构,法与政治经济学需要在批判的基础上,通过倡导多元的研究方法来建构出可行的实践路径。

问题5:如何理解法与政治经济学的多元研究方法呢?

毛海栋:法与政治经济学的多元研究方法同样植根于政治经济学的多元传统。根据朱天飚教授的总结,政治经济学研究在研究视角、研究方法和研究层次方面均具有多样性。今天的政治经济学虽然已不再具有社会科学总论的地位,但仍然坚持了多元开放的理论视野和学术追求:在历史的、社会的和政治的背景中理解经济问题。

法与政治经济学旨在复兴政治经济学的多元主义研究方法和社会理论的宏观视野,运用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文化研究等学科和理论的方法来研究政治、经济和法律的互动关系,探究法律在政治经济中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法与政治经济学属于社科法学的范畴,并与社会理论法学不谋而合。法与政治经济学不仅在法学研究中广泛地引入多种社科研究方法,也吸收借鉴了当代若干重要的社会理论,如福柯、卢卡斯、哈贝马斯等人对权力的分析、卢曼的系统理论、芬曼(Fineman)的脆弱性理论、语言学和社会学中的述行性(performativity)理论等。不过,法与政治经济学的核心关注点始终是政治经济问题,聚焦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及法律在其中的作用,并特别强调不同的政治经济范式对法学和法律的影响。

从大的方面来说,两类政治经济范式是法与政治经济学所特别关注、深入探讨并进行问题化研究的。第一类是在主流经济学内以理性选择、福利最大化模型来研究政治经济问题的范式,其往往认为市场乃至法律都是一种自然、自发的秩序;第二类则是在主流经济学以外的经济史学、制度经济学以及政治学、历史学、社会学等学科将市场作为制度建构的秩序进行研究的范式。前述新自由主义和批判政治经济学是这两种政治经济范式的典型代表。然而,纯粹的自发秩序或建构秩序都无法完全解释现实中的市场,二者均提供了认识问题的一个视角。因此,法与政治经济学强调多元的研究方法,旨在吸取上述两种政治经济范式的合理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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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6:感觉您上面所提到了法与政治经济学的三个维度之间既有联系又不尽相同,您能否概括一下它们之间的关系?

毛海栋:对法与政治经济学需要进行多视角、多层次、多维度的考察。这三个维度分别反映了法与政治经济学的某一个层面,它们之间互相补充和支持,但在具体内容上也有不同侧重,甚至存在张力和矛盾。因为既然是多维度,就不能要求它们完全相同或一致,否则就是一个维度了。从思潮到视角和方法,存在一种层层递进、不断深化的关系。

作为法学思潮的法与政治经济学更多是与一系列学术组织的创设以及学术和社会运动联系在一起,其在美国的表现最为突出,但也反映着全球性的深层问题,并寻求理论上的进一步总结和深化。

批判视角便是对上述思潮的进一步理论化,其将法与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渊源追溯到各种批判传统,秉持国际左翼的立场,对新自由主义乃至西方近现代以来的自由主义、民主、法治、现代性等理论和制度均进行了反思和批判,有助于我们全面评判西方法治文明,认清我们自己所处的位置,进一步坚定我们的道路自信,但同时也需要对批判理论进行客观辩证的评价。

法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则是在对上述学术思潮和批判视角进行全面评判的基础上,努力发展中的一种跨学科研究方法,从而不再局限于一时或一地的思潮和运动,也不局限于某一种理论视角,而是强调对法学和法律背后隐含的政治经济范式进行反思、批判和问题化的研究。这一方法既放眼世界考察国外法与政治经济学思潮和运动的发展,又立足中国、注重本土化和在地化的研究,为当今世界面临的治理挑战提供中国方案。

问题7:您能否谈一下自己从事法与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心路历程和问题意识是什么?

毛海栋:我进入法与政治经济学这一研究领域经历了一段漫长而曲折的历程。我在博士期间一直从事证券法研究,来厦大任教之前我还在证券公司从事过两年多的实务工作。按照之前的学术规划,我希望在证券行业积累一些工作经验和问题意识之后,回到学术界专门从事证券法这一领域的研究,通过学术去改变实践中不合理的规则和做法。这显然是受到我的博士导师何美欢教授的影响和启发,她在香港做过多年律师后放弃高薪到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也希望我们这些弟子能够在从事过实务工作之后回到学校里教书育人。

然而,我来到厦大法学院之后,却发现原先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思路均面临困境。一直以来,我研究的都是非常具体的技术性法律问题,比如初到厦大时所研究的是股权众筹的规制问题,而当时厦大法学院评职称所列的几种核心刊物基本上不可能发表这么具体的议题。遭遇过几年投稿失败后,我只好调整研究方向,挖掘证券市场监管背后的理论,也就是规制与治理的一般理论以及公共政策学的部分内容。之后几年,我阅读了大量的规制与治理理论、公共政策、法律与技术、法律与创新的文献,但仍然没有找到一个满意的答案。我发现,现有的理论大多基于新古典经济学对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预设,认为市场是自然的、自发的,只有存在严重的市场失灵且私法手段无法救济之时,政府才具有规制或干预的正当性理由。

然而,在涉及到类似股权众筹这样的新型商业模式监管问题时,上述预设和逻辑显然无法说的通。现代社会中的市场与政府并不一定存在逻辑上的先后顺序,即不是先有自由市场,在其失灵后再有政府干预;反而有可能由政府对新的场进行创设和维系,比如,碳交易市场、股权众筹市场,等等。我在政治经济学的相关文献中找到了对政府与市场关系更为成熟的认识和论述,尤其是我后来翻译出版的《市场治理术》一书。

在翻译《市场治理术》的过程中,我认真阅读了该书所引用的大量的批判政治经济学传统的文献,这些文献分散在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以及非正统经济学等学科之中。这一传统的理论和思路最终也影响到了法学,其中一个表现就是“法与政治经济学”运动的兴起。如前所述,我对法与政治经济学的认识和研究经历了“学术思潮”、“理论视角”和“研究方法”三个维度和阶段的历程,希望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挖掘其对我国的意义。

理论方面,法与政治经济学研究有助于反思法学研究背后的政治经济范式和理论预设,引入不同的政治经济范式和思考框架,这对于经济法基础理论、政府规制理论以及补充和完善法经济学分析等均具有重要意义。法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也有助于重新认识和反思一些基本的法学范畴,如法治、民主、自由等,将它们放在不同的政治经济范式下进行考察,而不仅仅以能否最大限度地促进市场效率作为衡量标准。此外,法与政治经济学对于法律在政治经济中所发挥的构成性作用也有着深刻的认识。这些问题都值得进一步思考和研究,对现有的法学研究范式具有反思和启发意义。

实践方面,法与政治经济学关注着21世纪以来的政治经济大转型和危机以及法律在其中扮演的角色,聚焦于结构性不平等的法律成因、市场权力的过度扩张以及专家治国(technocracy)与经济民主之间的矛盾和张力,可以更好地分析信息社会的相关法律问题(如信息社会的法律构建、消费者和劳动者保护问题、新技术的法律规制、算法权力与技术治理问题等),金融市场的相关法律问题(如金融市场的法律构建、过度金融化与金融危机的挑战与法律应对、公司正义与公司自治的关系、对股东至上主义的反思等),以及反垄断与资本无序扩张等问题。事实上,上述三大方面也是国内和国际社会进入21世纪以来所面临的最重要和紧迫的法律和政治经济问题。此外,法与政治经济学还可用来分析家庭政策、环境政策、刑事政策以及全球价值链等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这些都是我们希望通过法与政治经济学研究进行思考、探索和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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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8:您组建法与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的初衷和目标是什么?该中心下一步有哪些工作计划和安排?

毛海栋:简单来说,就是希望通过组建这样一个研究网络将国内对这一研究领域和研究方法有兴趣的学者组织和连接起来,从而共同推进法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和交流。事实上,我对法与政治经济学的上述思考和探索自始至终都离不开与学界师友、同事以及学生们的交流和碰撞,尤其是那些质疑和批评的观点。所以我特别希望通过中心这一平台在更大范围内开展法与政治经济学的交流和对话。

随着对法与政治经济学研究的逐步深入,我愈发意识到法与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对于应对国内外政治经济转型和治理挑战所具有的意义。从表面上,法与政治经济学目前似乎只是欧美的一场法学思潮和学术运动,但在深层次上,该思潮背后的政治经济问题和根源是全球性的,我国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成员也深深卷入其中。法与政治经济学所关注的核心议题,如平等与效率之间的矛盾、全球化与逆全球化之间的张力、市场扩张与社会保护之间的冲突等,在我国近年来的一系列社会事件和公共政策中均有体现,例如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提出的反垄断与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促进共同富裕、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等举措。与此同时,我国法学界近年来所关注的算法与平台权力、技术治理、平台经济劳动者和消费者保护、公司正义等问题以及对新古典范式法经济学的反思均与国外法与政治经济学的主题遥相呼应。但在国内外学者之间、具体问题研究与一般理论和方法论之间似乎缺少了交流与互动。

我希望通过中心的组建和后续活动搭建起国内与国外、理论与实践、问题与方法之间的桥梁。法与政治经济学所关注的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同面临的问题,欧美的法与政治经济学者已经表现出了强烈的问题意识,但也存在视角和方法上的局限性。而我国不仅有着丰富的政治经济学理论资源和悠久的批判政治经济学传统,并且正在进行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伟大理论和实践创新,可以通过立足中国、借鉴国外,建构出一套既符合中国国情,又能为国际法与政治经济学界提供知识增量和新视角的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为解决21世纪的诸多治理挑战发出中国声音,贡献出中国力量,从而努力回答好“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

研究中心的下一步工作计划是开展一系列以法与政治经济学为主题的学术讲座、读书分享会和学术研讨会。我们目前还与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期刊和集刊达成了组稿意向,计划在明年出版一到两期“法与政治经济学”主题的专题研讨论文。

欢迎学界同仁关注“法与政治经济学”这一新兴的研究领域、理论视角和研究方法。希望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能够通过法学理论和法律手段回应政治经济问题,承担起时代赋予我们这一代法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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