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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的本质

 Jamiuw 2022-08-17 发布于浙江

                快乐的本质

                  智者说

    在生理需要得到基本满足的情况下,剩下的问题就是如何活出一个好心情了,如何使自己在精神上获得并享受快乐了。

    快乐无疑是属于心灵的。快乐是一种精神体验。生活在同样的物质生活条件下,有人感觉到快乐,有人却感觉不到快乐。有的人快乐着,有的人却不快乐。

    快乐与一个人的性格有关,性情开朗的人感到快乐的事情,性情抑郁(郁闷)的人未必会感到快乐。性情开朗的人总是会在平淡的生活寻找到快乐。性情抑郁(郁闷)的人,总会留意并寻找不高兴的事情。

    快乐与一个人的精神状态有关,同样的境遇,有的人找到的是快乐,有的人找到的却是痛苦。

    快乐往往是你自己主动找来的。没事儿要“找乐儿”,而不是要去自寻烦恼。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快乐来源于一种看开,来源于心胸的包容。

    快乐是一种精神充实的状态。快乐既体现着一种精神上的满足,又体现着一种精神上的充实。当一个感觉空虚的时候,快乐不见了。

    人们往往因为生活的乏味和工作的枯燥而感觉到不快乐。为什么平淡的生活需要一点刺激?因为刺激本身产生快感。

    快乐的本质是释放与实现。在对象那里印证了自我实现,于是产生快乐。譬如在爱情的漩涡之中,令人感到幸福的不是被爱,而是你的爱被人所接受。

    亚里斯多德认为幸福有三个层次:快乐的生活,荣誉的生活,深思的生活。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快乐是一种未受到阻碍的“实现活动”( 亚里士多德,2003,《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注,北京:商务印书馆,221)。“对每种感觉来说,最好的实现活动是处于最好状态的感觉者指向最好的感觉对象的活动。这种实现活动最完善,又最愉快。因为每种感觉都有其快乐。思想与沉思也是如此。最完善的现实活动也就最令人愉悦。而最完善的实现活动是良好状态的感觉者指向最好的感觉对象时的活动。快乐使这种实现活动臻于完善“而最完善的快乐就是当最好的感觉能力指向最好的对象时的快乐。当感觉能力与感觉对象都处于这种状态,并且同时发挥作用时,就必定产生快乐”。(亚里士多德,2003,《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注,北京:商务印书馆,298页)

    快乐无疑与欲望有关。快乐的本质是欲望的存在与满足。没有欲望,心如死灰,身如走肉,则无法体验到快乐。满足、获得、胜利意味着快乐。

    快乐与欲望、需求成正比。一碗饭对于饱汉的快乐而言接近于零。对于饿汉来说,快乐的意义则随着饥饿的程度而增大。

    马斯洛认为,人的欲望分为以下几个层次: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自尊与受到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认知与理解的需要(认知低于理解)、审美需要。(参见马斯洛《动机与人格》须金生等译华夏出版社 1987年版 40——59页)在不同的需求层次上,人们可以得到不同的快乐体验。而不同层次的需求,同样意味着人们快乐程度的不同。

    有些人的欲望是潜在着的,并不意味着它不存在。很多时候人们似乎并没有欲望。心静如水。然而,若有意外收获,同样因欲望的满足而感到快乐,甚至会有意外的惊喜,会更加开心与快乐。因为自己得到了想都没去想,要都不敢要的东西,因此有了一份难得的惊喜。

    欲望不切实际,怀揣根本无法实现的欲望,想往无法得到的东西,只会徒增烦恼。同样,欲望过高,不切实际,想得十成,终得六成,徒增遗憾与痛苦。很多时候,因为放下,所以快乐,因为看轻,所以快乐。

    人的生理欲望是极限的。你一辈子能吃多少糖,喝多少酒,做多少次爱……都是有个限量的,更多的,人享受不了。单纯依赖生理需要的满足所获得的快乐因而是有限的。

    物质本身对于快乐具有重要的影响,但是不意味着富人比穷人拥有更多的快乐。高档会所里的大佬与大排档里屌丝各有自己的快乐。对于从事粗鄙劳动的人,筋疲力尽后回家,有一口热饭,喝几盅白酒,也是莫大的快乐。

    外在的物质财富是快乐的必要条件,但是并不是说拥有这些物质财富就必然拥有了快乐。假设你足够富有,你的坐便是用黄金打造的,但是如果你便秘,那么,坐在上面你同样会感到不快乐。即便你的卧室像体育场一样宽敞,可你躺下去占用的地方,不过是一张床。你所感受到的,未必就是快乐,还可能是恐惧。

    快乐往往建立在努力付出的基础之上,快乐的程度与付出成正比。

    快乐既源于已经实现的满足,也源于满足前的期待。播种下一粒种子,期待着它破土而出。久恋的爱人要回来了,期待中的每一刻都是幸福的。

    伊壁鸠鲁说:快乐是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烦扰。(参见伊壁鸠鲁、卢克莱修,2004,《自然与快乐:伊壁鸠鲁的哲学》,包利民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32页)他所说的,事实上是快乐的基础。快乐与痛苦居于跷跷板的两端。而在这两端之间,还有一段中间过渡阶段。有的人将其处理为“无所谓”,有的人不自觉地“麻木”着。

    伊壁鸠鲁说,快乐的本质是身、心的平衡状态。体力不透支是身体的平衡状态。心理的平衡,包括能力与效果的平衡、理想与现实的平衡,与人对比中的平衡。

    快乐与痛苦总是在比较体验中彰显深刻。你曾经有过多深的痛苦,你就会体验到多深的快乐。

    体验到痛苦,才知晓快乐的意义。感受过痛苦,才领略快乐的可贵。

    快乐与痛苦是可以互相加码的。有过快乐的体验,对于痛苦会更加刻骨铭心。有过痛苦的体验,对于快乐会更觉甜蜜。对于痛苦的毫无感知,便无法体验到快乐的真谛。

    乐极生悲,乐足生厌。快乐之后是无尽的空虚。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上帝总会在忘乎所以的快乐背后,事先埋下一颗痛苦的种子。快乐中要警惕潜在的风险。

    快乐是一种积极的情绪状态。推迟快乐,会让快乐更加醇厚。

    快乐的感觉是新鲜的。快乐本身是有限度的。超出了限度就变成了烦恼?或者说不再感觉快乐了。感觉“够了”、厌烦了。感受快乐要把握心灵之度。

    感官是快乐的制造者。闻着香,尝着甜,看着美,听着舒坦,被抚摸着舒服。

    理性同样是快乐的制造者,如果你体验到发现、发明与创造的快感。如果感受到了灵感的降临,那么,你同样会无比地快乐。

    人是一种智慧生物,所有的快乐都源于一种理智上审美。

    快乐分为感性的快乐和理性的快乐。感性的快乐,来自于感官,理性的快乐来源于智慧。理性的快乐无疑优于感性的快乐。

    苏格拉底认为快乐是有机体正确本性的回归“当要给生命有机体由无限和有限构成的自然状态被毁灭了以后,这种毁灭是痛苦,相反,如果这样的有机体自己的正确本性回归了,那么这种反转一定是快乐( 柏拉图著,2003,《柏拉图全集》(第三卷),王晓朝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8页)。这种快乐是使身体的某种匮乏得到补足,其实质是痛苦的消除,这种快乐是和痛苦相对应的,没有之前的痛苦也没有后来的快乐。除了这种快乐,苏格拉底认为还有另外一种“纯粹的快乐,它是有别于快乐和痛苦的第三种状态,是不需要以痛苦为前提的快乐,如人们在学习中获得的快乐就是这种纯粹的快乐,苏格拉底把那些以消除欲望和痛苦为前提的快乐称为“不纯粹的快乐(同上书第240页),他认为“任何一种纯粹的快乐比相对不那么纯粹的、大量的快乐更加快乐、更加真实、更加美好(同上书第 242页)

    庄子在《让王》中说:“古之得道者,穷亦乐,通亦乐。”意思是,古时得道的人,穷困也快乐,通达也快乐。这里所谓的通达,指的就是理性的快乐。庄子还在《天道》中说:“与人和者,谓之人乐,与天和者,谓之天乐。”这里所谓的“人和”是人际关系中的快乐,而“天和”可以解释为智慧上达到了天人合一的境界。这种境界可以在哲学上理解为认识过程中主观与客观的圆融,实践过程中主体与客体的圆融。这种境界,就是人们常说的游刃有余、出神入化的境界。

    人性中可鄙之处在于,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人性中阴暗之处在于,看见别人不幸感到轻松的快乐。这种可鄙与阴暗源于心理上的侥幸。

    快乐不是一块面包,不会因为别人的分享而减少。快乐作为一种情绪本身是可以传染的。

    为什么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可以获得快乐。原因是人们内心都会有一种被人需要的感觉,助人行为让人们感觉到了别人对自己的需要及依赖,而这种感觉所带来的就是快乐。所以说,助人是快乐的原因——帮助别人会感受到别人发出的尊重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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