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契税的计税依据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即由支付差价的一方按差价缴纳契税。 在当前为子女上学以及工作需要而存在大量二手房交易的时期,对于具有互补需要的购房者可以考虑通过房产互换来进行契税的纳税筹划。 案例 范先生在某市A区拥有一套价值 500 万的房产,为子女上学方便,准备在B区购置一套价值 600 万的学区房,未来还准备将该学区房再以700万的价格售出,在C区以800万元购置一套别墅,已知当地契税税率为 4%,范先生如何操作可缴纳更少契税。 上述三次房产交易,交易当事人合计需要缴纳契税=(600+700+800)x4%-84(万元)。如范先生可以找到合适的房源,可以考虑与对方互换房产,即用A区的房产换购B区的房产,支付100 万差价,未来再用B区房产换购C区别墅,支付100 万差价,合计仅需缴纳契税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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