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间时段和夜间时段统一修改为计时收费,一类路段计费单位时长为30分钟,二、三类路段计费单位时长为1小时。
2、下调一类、二类区域工作日和非工作日日间时段前2小时收费标准,低限度满足市民短时停车需求。其中,一类区域工作日前1小时停车收费下调幅度40%,工作日前2小时停车收费下调幅度12.5%。非工作日前1小时下调幅度25%;二类区域工作日前1小时停车收费下调幅度62.5%,前2小时停车收费下调50%,非工作日前1小时下调50%。
3、科学合理调整夜间时段。考虑到非核心区住宅小区的外溢停车需求,将二类、三类路段的夜间时段调整至19点30分。
4、夜间时段统一修改为计时收费,设置最高限价,既合理满足夜间短时停车需求,又兼顾配周边小区居民的夜间停车需求。
5、统一日间时段前1小时计费规则和夜间时段计费规则,减少跨时段短时停放叠加收费现象。
6、下调一类、二类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日间时段最高限价,一类工作日日间时段限价下调幅度33.33%,非工作日下调42.86%;二类工作日日间时段限价下调25%,非工作日下调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