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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纠纷案例解析!第95期造价法律思享会问题接龙

 双木大爷 2022-08-19 发布于四川

1、某政府投资公路项目:招标控制价路面砼考虑为自拌砼,工程量清单有拌合站的安拆,内容为场地平整、硬化、拌合设备等,这项造价为20万元。投标单位也按此清单中标了。问题1:财评时,若实际施工采用商品砼,那么拌合站这项费用是否扣减,路面砼是否按商品砼重新组价。问题2:若实际施工是采用自拌砼,但是施工单位没设置拌合站,采用的是其他小型拌合设备,此小型拌合设备在投标清单定额里考虑了使用台班的,请问拌合站这项费用是否扣减。

2、问题:

1、这种联合体情况下,交安工程是否还能再分包?

2、如果能分包,那签分包合同是以中建还是鑫冠和分包单位签合同呢?

招标文件要求,可联合体投标,但是仅限安全设施工程进行联合。

联合体协议书如下 :

3、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投中文件约定一致,实际实施后建设单位又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将工程款支付时间由每半年支付一次,调整为每月支付一次,支付比例由60%调整80%,建设单位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约定,实质性条款应该仅限于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能无限扩大,其他条款应不属于实施性条款,可以调整支付时间和比例,请问该做法是否正确,若不正确,有何依据?

4、招标文件中对于材料设备有推荐三个品牌,投标人报价品牌不是推荐品牌其中一个,最终投标人中标了。1)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采购应该用中标品牌还是招标文件中推荐品牌?2)如果招标文件中此材料设备为材料暂估价,那么实施过程中如何选定品牌和控制采购价格?3)如财评预算中材料品牌价格为中等偏上档次,评标过程中评委如何能评判投标人报价品牌是同档次的?

5、关于水质检测费、防雷接地检测费、消防检测费疑问

一、①水质检测费、防雷接地检测费、消防检测费属于什么费用?②应计入到甲方费用还是施工方费用内?③此笔费用是否需要单独计算?④如果需要单独计算,应如何计算?⑤应计入到以下投标费用内的哪笔费用里?或者应计入到除投标费用以外其它哪笔费用里?

二、本工程主要情况

1.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合同。

2.工程建设主要目的:为居民用户提供水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房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电气安装、自动化安装、暖通及消防、管网、院面硬化、绿化、围墙等。

3.合同规定结算方式依据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定额并根据相关政策性文件调整,并约定除以下合同价格调整以外,其余合同价格不予调整:(此处合同价格调整主要是①、合同签订后,因法律、国家政策和需遵循的行业规定发生变化;②、合同执行过程中,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③、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的停水、停电、停气、道路中断等,造成现场停工超过8小时的;④、变更条款的增减;)。

6、某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很多变更,但是都采用的是“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洽商记录”这个表格形式确认。请问这个表格形式确定的变更算是甲方发起,还是设计发起还是施工单位合理化建议呢?比如一个变更内容为:外墙保温外侧找平层厚度为5毫米,根据规范是否可以改成20毫米?回复栏答:可以。这样的情况将来如有审计问题,设计是不是可能会说这是甲方同意我方从设计角度回复的可以,而不是设计认为有必要变更?还有一个问题,如果一个索赔事项发现了比如开工几个月后发现泥浆池,此时不能确定是交付场地前就有还是后期产生,是否可以甲方乙方各自承担一半责任?这种和稀泥的结局方案合法不?

7、PPP招标文件项目合同中P31页“第7.12.2条款的(2)工程项目单价的确定①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结算单价按经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的预算造价的基准综合单价(以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当月《三明建筑工程信息价》)沙县材料(税前综合单价)及计价程序结算”。这句话要怎么去理解这开工令当月的,这个项目是招完标才做的预算,其一为下达开工令的当月份所能取得的最新信息价(信息价有滞后性,一般往前推一到两个月,如现在6月末,现在能取到5月份的信息价,6月初大概只能取到4月份的信息价),其二以开工令的月份为信息价。是否也区分预算要是在下达开工令前做完还是下达开工令后做完等特殊情况?

8、做司法鉴定时,施工合同有明确施工配合费计取1%配合费及材料调整约定“钢材水泥价差调整经业主代表现场登记确认办好凭证资料用于政策性文件的调整”,没有相关凭证,这类问题鉴定时是否可以不计入造价。(虽然知道价格有上涨,但是没有提交具体资料,无法按合同约定的办法计取)

9、疫情材料费、人工费上涨如何调整?固定单价合同,实际施工时,做法厚度比投标厚度变薄,是否可以重新组价,还是投标价同比例下浮?

10、一公开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增加了很多免责条款如:

1)将很多招标清单中未列项或未考虑的费用,都在专用条款中将费用名称列出并予以注明“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包干使用”。

2)承包人应全面核对招标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应对其中的缺项、漏项等错误在补充报价中注明,若承包人未能在补充报价中注明,视为承包人放弃该权利,合同价款中已包含该清单中错误,结算时不予调整。

3)发包人提供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承包人应结合现场情况对其准确性进行现场探测、复核,并对复核结果负责。因承包人未探测复核或探测结果不准,造成原有管网损毁,由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等一系列免责条款。该项目已按此合同条款签订施工合同,目前正处于实施阶段,实际实施时确实发现很多清单错、漏项情况,但建设单位以上述条款为由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请问建设单位此做法是否合法合规,作为施工单位又应如何正确应对?

11、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按工程月进度进行付款,承包人每月25日为当月的工程量结日,承包人每月28日之前向发包人提交当月完成工作量报表及造价结算单,接报表后5日内发包人委派外部审计单位完成工程量确认及进度结算审核,每月10日前按审定进度结算价款的80%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工程结算经发包人审查确定后30日内支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钢结构部分支付:(1)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钢结构总金额30%;(2)钢结构进场关(提供购买记录,付款凭证)支付钢结构总合同额30%;(3)彩板进场前支付钢结构总合同额的20%,整体完工支付钢结构总合同额的10%;(4)竣工验收后支付钢结构总合同额的7%)剩余3%作为质保金;问题:发包人支付钢结构的进度款,每次是按30%,还是按30%的80%支付?

12、现在疫情阶段,疫情防护措施费有啥规定吗?

13、甲公司将位于宁夏某地工程劳务部分分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因为结算问题诉至法院。目前鉴定征求意见稿已出具送达双方当事人,在鉴定程序启动后鉴定征求意见稿出具之前,甲公司提供双方盖章的竣工结算书,结算数额为负结算值。问题一,鉴定意见终稿前,甲公司提供的竣工结算书是否提供给鉴定机构作为鉴材(该结算书除了结算书页盖章,其他页包括费用计算表、工程量计量表都是甲公司曾经的工作人员签字)?问题二,如果甲公司提供了双方的竣工结算书(该证据显示送审时间2017年,起诉时间2020年)作为证据,而鉴定意见终稿出具后,法院以什么因素考量采用结算书或鉴定报告定案?

14、总承包单位因为进场以后,只建了一个售楼处,因为种种原因,后期停工,一直未建现在要跟总包单位解除协议,想咨询一下,管理费用这块怎么计算这是当时总包的报价,现在他们要求按照人材机之和6%的管理费率,按照工期分摊?合理吗?

15、签证是否可以不参照合同的单价进行审计,因为合同单价严重不合理,不符合现场实际。

16、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工程清单在技术措施中都增加了一条清单“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措施费”,并以项为单位。又规定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措施费的变化,均按投标时技术措施项目费的报价作为实际价。投标时施工单位并未在此项报价,实际实施时,项目技术措施确实存在漏项。建设单位以清单中已包含“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措施费”的相关费用,且约定不调整,不予以认可。请问针对此事项,施工单位有何应对措施和依据?

17、因原项目超概,超概部分无法调概。于是将超概部分重新立项并进行招投标。中标单位为原项目施工单位这样是否可行?如果已经既成事实,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如何做来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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