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的原罪(共九篇) 这是桔梗在“谈判思维”的第672篇推文。 全文共1849字,阅读大约需要3分钟。 1 引言1969年7月21日,尼尔-阿姆斯特朗,成为地球上第一个登上月球的人。 他把自己迈出航空舱、踩在月球地表的那一步,做了如下描述,
多年后,在他的回忆中,尼尔却再次感叹,
尼尔前后的两段话都来自同一个客观事件:人类登月; 但前一句强调表达的是,人类登月这件事对于人类历史来说,有着多么大的意义; 他用了对比,Small Vs Giant (渺小和巨大) “对比”,语言用来渲染效果的一个常用手段。 后一句话所强调表达的是,当他以月球的视角来看地球,才发现自己(甚或地球)在浩瀚的宇宙面前,不值一提; 他还是用了对比,Giant Vs Small (巨大和渺小) 不知你是否注意到,我们在运用语言来表达观点的时候,都尽可能希望我们的描述效果显著; 哪一种“重塑”的方式给人的印象越深,我们就会不吝啬地选择这样的方式来组织语言。 语不惊人死不休。 而要做到这一点,“极端”的语言分类,功不可没。 比如,渺小和巨大。 又比如,我和他,战和逃,对和错。 非黑即白? 既是人类诞生以来就无法摒除的偏见,也是语言在分类时不可忽视的原罪。 “谈判思维”里不断使用的所谓“语言重塑”,其实就是在用语言分类时画下的不同界线; 举个例子,在欧洲争议颇大的“堕胎”问题,就面临着被语言重塑的左右; 反对堕胎的一方,主张生命至上,“终止妊娠”意味着终止生命; 所以他们在表述上会用下面的语言重塑,
“未出生”,“孩子”,这些词在极尽可能地渲染“堕胎”的行为,等同于谋杀生命。 而支持堕胎的一方,主张要保护母亲的自主权,他们要淡化“胎儿”的概念; 所以他们在表述上会用下面的语言重塑,
“胚胎”的语言分类,把界线画在了另一处领域,避开了“人”、“儿”、“生”等会让我们“人”产生共情的分类中。 这似乎给了我们一种“错觉”? 一种语言可以左右我们的“错觉”? 或者说是,说服的“错觉”? 不妨让我再大胆一点,进一步问你,
2019年,新西兰的陶朗加市,出现了一种3D的人行道斑马线; 这种斑马线的画法,可以让司机产生错觉,认为道路前有“浮空”的长砖块,从而不自觉地降低了车速。 “错觉”的说服力,其实来自于它的“对觉”; 到底是对是错,取决于看它的人,画在了“对与错”界线的哪一侧。 如果说“错觉”也是一种说服力,那么语言的原罪呢? 它的说服力有多大? 如何获得? 2 汇总篇简介这篇文章的目的,是为了把之前的某一个系列推文做一个汇总,方便查找链接。 “语言的原罪”系列,是“模糊谈判论”的第四个系列推文,这个系列共有九篇。 当写完这个系列,我才意识到,我自己也没有逃开“语言的原罪”; 我希望向你表达,“语言”工具被我们忽略的一些问题,它给我们带来了偏见; 但我却称它为“原罪”。 真的有到了“原罪”的地步吗? 未必。 但我不知道该如何渲染、强调、重塑,我希望能让读者共鸣; 于是,“原罪”的语言分类便走入了我的眼帘。 语不惊人死不休,我也未能幸免。 抛开这一点来看,我更希望给你留下的是,
在这个系列里,你将会看到, 究竟我们是“语言”的主人,还是“语言”在控制我们? “语言”分类越来越精细,可世界本身却是模糊的,这不矛盾吗? “语言”在影响我们眼中看到的世界,这种影响到底有多强大? “语言”的分类也有优劣吗? 什么是“语言”的极端化,什么是语不惊人死不休? 为什么说“语言的原罪”,带来了说服力的流动? 我可以送给你四把分类武器,它们是什么? “语言的重塑”,它其实来自错觉的脑补,如何理解? 3 相关文章索引- 这里是“谈判思维”! 语言的原罪(共九篇) --- 桔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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