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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滞证,疏通气机心情畅三】——治疗规则、气滞证的治法

 浩源中医书馆 2022-08-19 发布于新疆

第四节    治疗规则

气滞证是由气机运行不畅而引起的病理变化,因此治疗气滞证的原则就是“理气”,或者称“行气”。所谓理气,就是引导气机运行疏畅。一般理气所用的药物,大多性辛温,具有芳香之性。这类理气药物对于促进消化、解痉止痛等有较强的作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整人体的消化、心血管和神经等系统的功能。由于引起气滞的病因不同,气滞的部位、性质以及兼夹的病邪有所不同,理气的方法自然也就不同,比如有疏肝理气、疏利肝脾、疏肝散寒、行气化湿、降气止逆、行气化瘀等。
因此,临床使用理气法时,一定要辨别气滞形成的病因,比如因寒邪凝滞而导致气滞,治疗时应当配合温通祛寒;如果由气虚无力而引起的气滞,治疗时首先要补气;如果是因为瘀血内阻而影响了气机的运行,就应当配合祛瘀。关于治疗气滞证方剂的配伍,一般有以下种类型。
气滞兼有血瘀,使用行气药物时可配活血药物,如当归、桃仁、川芎、丹参、赤芍、延胡素等;气滞痰凝证,行气药再配化痰药,如瓜蒌、半夏、天南星、贝母等;寒凝气滞证,行气药配温里药,如干姜、高良姜、肉桂、草豆蔻、小茴香等;气郁化火证,行气药可配清热药,如栀子、牡丹皮之类;如果兼有阴血亏虚,可配滋阴养血药,如枸杞子、当归、白芍等。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气滞证都直接使用理气剂,这样不能取得让人满意的疗效。在治疗时要注意辨清气滞、气虚的轻重主次,才能选用合适的理气剂。药物的使用要合适,不能过量,也不能太轻。另外,理气类药物大多辛散走窜,助推行气,有动血和动胎之患,所以,如果有出现血倾向的患者、经期以及孕妇,要慎用理气剂。不仅如此,由于理气类药物大多具有辛温芳香之性,所以性多燥,如果不能对症下药,使用不当,容易耗伤人体阴液。因此,在使用时要注意用量,一般不宜长期服用,特别是老人、孕妇和本身体质虚弱,阴液不足的人,服用时特别要慎重。

第五节    气滞证的治法

由于气滞证属于气机运行不畅,因此在临床使用时,多选用行气剂。行气剂能疏畅气机,非常适用于气机郁滞的病证。比如临床典型的肝郁气滞证和脾胃气滞证,治疗时就使用气行剂。肝气郁滞证症状多表现为胸胁或少腹胀痛、月经不调、痛经、疝气疼痛等,临床上多选用疏肝理气的药物,如川楝子、青皮、乌药、香附、郁金等来组方;脾胃气滞证症状多表现为脘腹胀满、呕恶食少、嗳气吞酸、大便不调等症,临床上用于疏理脾胃气机的中药,如厚朴、木香、陈皮、枳壳、砂仁等来组方。
◇肝郁气滞
肝郁气滞是由于肝的疏泄功能失常导致气机郁滞而呈现出一系列病证。因此,治疗肝郁气滞,最经典的名方莫过于柴胡疏肝散。

◇肝脾气滞证

肝失疏泄,脾失健运,两脏关系和功能失调而引起肝脾气滞证。治疗时当以疏理肝脾为主,代表方剂为四逆散。

◇脾胃气滞证

治疗脾胃气滞证,当以疏肝健脾、行气宽中、降逆化痰为主。最有代表意义的方剂,就是半夏厚朴汤。

◇胃肠气滞证

邪气侵扰或内脏气机失调等多种原因,致使胃肠气机阻滞而产生的病理变化,称为胃肠气滞证。治疗胃肠气滞证的代表方剂为枳实消痞丸。

◇气滞于胸证

气滞于胸证是指胸阳不振、痰阻气滞所引起的病理变化。治疗气滞于胸证,宜通阳散结、行气祛痰,其代表方为瓜蒌薤白半夏汤。

◇气滞于下证

气滞于下证是指气机阻滞于下腹以及睾丸,从而导致的一种疼痛肿胀病证。治疗气滞于下证,首先应行气疏肝、散寒止痛,其代表方有天台乌药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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