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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思想的内涵介绍
2022-08-19 | 阅:  转:  |  分享 
  
法家思想的内涵介绍吴汉耿主要内容法家思想的背景法家的代表人物法家的基本思想法家思想的历史局限法家背景介绍春秋战国时期原本牢固的社会制
度随着生产力的扩张以及周王室的衰微逐渐动摇,井田制瓦解,宗法分封制受到质疑,礼治的经济基础和血缘亲属基础遭到严重削弱,最终促成了“
礼崩乐坏”局面的形成。面对这样的形势,儒家、道家、墨家等各派都力图解决君王的各种问题,可是都过于理想化,不切合实际。法家背景介绍
法家顺应战国时期礼崩乐坏、宗法制解体及构建新的社会政治秩序的时代要求而产生的,以变法革新、以法治国、富国强兵的思想,务实地回答了诸
侯如何才能在相互抗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现实政治问题,法家人物大多既是思想家又是务实的政治改革家,也因其务实而能有机会参与政治实践。就
这样,一班“方术之士”登上了历史的舞台,法家学派应运而生。代表人物商鞅:商鞅原名卫鞅,春秋卫国人.商鞅执行法家思想的最大特点是
,用简单的事例向人们灌输他的思想,并逐渐健全了秦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军队管理体制,其保甲制使秦国达到了全民皆兵境界,即秦国的农民平时
作农业,战时则成为士兵,实际就是现在的义务兵役制,所以,秦国得到了强大的机会,最后,统一六国,建立了第一个封建王朝;经典事例城门
赏金的事例,就显示秦国国君和他的诚信,他在城门立了一木,任谁只要移却了此木到另一城门,就赏千金,终于有人尝试,他就真赏了千金,从此
,商鞅的法制观念深入人心,赢得了秦国人的尊重。 代表人物李斯:李斯是法家思想上最为重要的一环,正是李斯的出现,使得法家思想真正开始
走上统治地位.生平事迹秦朝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协助秦始皇统一天下。后为秦朝丞相,参与制定了法律,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
制度.代表人物韩非子:韩非是法家思想的重要人物.代表作品《韩非子》经典名言塞翁失马,焉知非福。《韩非子·说难》华而不实,虚而无
用。《韩非子·难言》不吹毛而求小疵。——《韩非子·大体》胜而不骄,败而不怨。——《商君书·战法》千里之堤,毁于蚁穴。(韩非
子·喻老)以子之矛,攻子之盾。(韩非子·难一)欲速则不达。《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巧诈不如拙诚,惟诚可得人心。《韩非子·说
林上》经典寓言自相矛盾、滥竽充数、守株待兔、老马识途、讳疾忌医、三人成虎、智子疑邻、郑人买履等集大成者在势、法、术方面,韩非
无疑是集大成者。他明确宣布,“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即势、法、术三者都是帝王手里的工具,三者缺一不可。韩非子提出“人主之大物,
非法则术也”、“势者,胜众之资也”,“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明君如天,执法公正,这是“法”;
君王驾驭人时,神出鬼没,令人无法捉摸,这是“术”;君王拥有威严,令出如山,这是“势”法家的基本思想法家思想的基本特征:明刑尚法,
信赏必罚,尊主卑臣,毁弃仁恩。法家思想有三个基本的主张:其一,发展经济;其二,尚法明刑;其三,君主专制。其中发展经济是其基础和出发
点,实行君主专制和建立中央集权制是其目标,而尚法明刑是发展经济和君主专制的法律保障,三个方面相互支撑,共同构筑的法家思想的有机组合
。经济上主张废井田,重农抑商、奖励耕战;政治上主张废分封,设郡县,君主专制,仗势用术,以严刑峻法进行统治;思想和教育方面,则主张禁
断诸子百家学说,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强调法律的作用:一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
到制裁。二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民立战功,通过“严刑峻法”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法家的基本思想法家从事变法活动和构筑思想文化
体系的两个理论支点:一是历史进步论的观点;二是性本利的观点历史进步论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
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
的主张。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历史进步论韩非注意研究历
史,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他认为如果当今之世还赞美“尧、舜、汤、武之道”“必为新圣笑矣”。《韩非子·五蠹》:“是以圣人不期修古
,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法家的基本思想法家从事变法活动和构筑思想文化体系的两个理论支点:一是历史进化论的观点;二
是性本利的观点性本利源自韩非子的师傅荀子“人性恶”的观点性本利——好利恶害的人性论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
。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
打渔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性本利对于民众,他吸收了其老师荀子的“性本贪”理论
,认为民众的本性是“恶劳而好逸”,要以法来约束民众,施刑于民,才可“禁奸于未萌”。因此他认为施刑法恰恰是爱民的表现。(《韩非子·心
度》)。容易让人忽视的是韩非是主张减轻人民的徭役和赋税的。他认为严重的徭役和赋税只会让臣下强大起来,不利于君王统治。韩非子提出了“
人皆挟自为心”的人性学说,认为人性的基本点就在于一种人人为自己打算的自为之心,人的一切道德、情感、行为都决定于对自己是否有利。如
做车子的人希望别人富贵,做棺材的人希望人死的多,不是做车子的人善而做棺材的恶,而仅仅是利益的驱动。人不富贵不会买车,死的人多卖的棺
材就多,君臣父子夫妻等一切关系都以利益为转移。在韩非子看来,人与人之间除了利害关系就不会有别的关系,既然都是为了自己,就会设法去算
计别人呢。韩非从人的生理机能入手,从人的趋利避害本性出发,主张人是自为自利的,并以此为基础,建立起了重法制而轻视甚至否定礼义道德的
伦理及政治思想体系。主张用赏罚两柄来对待人,用严刑重罚,法术势并用来治国。法家的主要思想三派鼎立一派以慎到为首,主张在政治与治国
方术之中,“势”,即权力与威势最为重要。一派以申不害为首,强调“术”,政治权术。一派以商鞅为首,强调“法”,法律与规章制度。
韩非子“以法为本”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韩非继承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慎到的“势”,集法家之大成,构成了一个“以
法为本”的法、术、势相结合的完整的政治思想体系。韩非认为法是公布出来让百姓遵守的,而术则只是由君主秘密掌握,用以保证法的贯彻执行的
,而势则是贯彻法和术的先决条件,韩非对法术势三者之间辩证关系的见解,是他对前期法家法治思想的发展,也是他法治理论的核心。为封建君主
专制奠定了思想基础。1、论法法就是法令,成文法,是“编著于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公布于百姓者也。”是一国的君臣上下判断是非、指导行为
的标准。韩非认为要实现法治必须有几个原则:其一、 公布成文法,使人人遵守,法要统一,避免人钻空子,作弊利私。其二、“法不阿贵”,赏
罚要得当、公正,以体现法治的公平性。其三、严刑峻法。他所谓法治,实为刑治。主张厚赏重罚,重刑的目的,在于使民有所畏惧。2、论术术
就是君主驾驭臣民的权术,“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韩非关于术的运用概括为三点。其一,君主要把自己打扮的高深莫
测,使臣僚对自己可望而不可及。君主对谁都不要表露其真实情感,对谁都若即若离。也不要让人知道自己的好恶,以免被人钻了空子。君主还要喜
怒无常,做到“其行赏也,暖乎如时雨,百姓利其泽;其行罚也,畏乎如雷霆,神圣不可解也。”其二,君主要行无为之道,凡事藏而不露。其三,
君主要设法堵塞大臣和大臣、大臣和人民之间的通道,以维护自己的独尊地位,3、论势势就是位,指国君的威势,即政权。韩非重法,以法
为核心,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尚需君主有绝对权势。君主如何保持其势呢?其一,权势为人主独揽,绝对不能与臣下共权,为臣下所劫持。其二,君
主要利用一切手段象防止窃贼一样警惕大臣对于君权的窥窃。其三,法、术、势三者必须结合起来,这是巩固君主专制的手段。战国时期,韩非的法
治思想是具有进步意义的。它起到了巩固新兴封建制度的作用,促进了秦政权的统一,但是韩非基于人性恶的理论,反对儒家的仁义爱惠,实际上是
主张对人民进行残酷的镇压,这是法家不及儒家高明的地方。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由于实行极端的专制独裁,刑法严苛,甚至焚书坑儒,对农民实行
繁重的赋役和残酷的剥削,结果引起了社会各阶层矛盾的激化,秦末暴发的农民大起义,推翻了秦王的暴政,汉以后,统治者多吸取秦亡的教训,采
取仁义和刑罚并重的统治策略进行国家治理,或者实施儒表法里的统治。韩非子的政治思想历史进步论性本利改革和法治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朴素辩证
法改革和法治对于政治,韩非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问田》),“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韩非
子·五蠹》)。“以法为教”,指用法律条文充当教育的内容。人们学习知识的内容只限于朝廷的法令,即秦律。人们看到的文字也只能是朝廷的法
令,法令要求你作什么你就作什么,不能有丝毫违背。它是秦国施行愚民政策,加强思想控制,巩固中央集权的标志之一。他强调制定了“法”,就
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而且必须得到民众的支持,做到“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罚加乎奸令”。“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
,赏善不遗匹夫”体现了赏罚的公平性、公正性,不应因人的地位不同而区别对待。也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地位高低之分。特别值得注意的
是,韩非子还提出了用税赋来调节贫富的观点。“故民主之治国也,适其时事以致财物,论其税赋以均贫富”、“使民以力得富,以事致贵,以过受
罪,以功致赏”。(《韩非子·六反》)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对于君主,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物权》。
“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人主》)。为此,君主为加强中央集权,控制臣下,应该使用各种手
段清除世袭奴隶主贵族势力,“散其党、收其余、闭其门、夺其辅”(《韩非子·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
,“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为巩固中央集权,防止君权旁落,君主必须警惕对其专制权力构成威胁的人,韩非
子提出要去“五蠹”,防“八奸”。”。(《韩非子·八奸》《韩非子·五蠹》)所谓五蠹(dù),就是指:1、学者(指儒家);2、言谈
者(指纵横家);3、带剑者(指游侠);4、患御者(指依附贵族并且逃避兵役的人);5、商工之民。他认为这些人会扰乱法制,是无益于耕战
的“邦之虫”,必须铲除。所谓“八奸”,就是指:1、“同床”,指君主妻妾,令君王难以抵挡迷惑;2、“在旁”,指俳优(páiyōu)
、侏儒等君主亲信侍从、近臣宦吏;3、“父兄”,指君主的叔侄兄弟,会干扰君王的决策;4、“养殃”,指有意讨好君主的人,会利用君王的
喜好,搜刮民脂民膏讨好君王而达到自己的目的;5、“民萌”,指私自散发公财取悦民众的臣下,蒙蔽视听,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6、“流行
”,指搜寻说客辩士收买人心,制造舆论的臣下,其结果都是用虚假的言论来欺骗君王;7、“威强”,指豢养亡命之徒,带剑门客炫耀自己威风的
臣下;8、“四方”,指用国库财力结交大国培养个人势力的臣下。这些人都有良好的条件威胁国家安危,要像防贼一样防备他们。朴素辩证法思想
韩非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也比较突出,他首先用矛和盾的寓言故事,提出了矛盾学说,说明“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的道理。《韩非
子》书中记载了大量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最著名的有“自相矛盾”、“守株待兔”、“讳疾忌医”、“滥竽充数”、“老马识途”等等。朴素辩证
法思想这些生动的寓言故事,蕴含着深隽的哲理,凭着它们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给人们以智慧的启迪,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韩非的文章说
理精密,文锋犀利,议论透辟,推证事理,切中要害。比如《亡征》一篇,分析国家可亡之道达47条之多,实属罕见。法家思想的历史局限法家思
想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区别,最大的就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而且是绝对的。强调法律价值的绝对性,忽视德治法自君
出,实行“独断”“强国弱民”“刑用于将过”强国弱民法家认为,必须置民于贫穷困弱之中,然后利用赏罚的手段,民才有可能从令如流,克已之
难,以赴耕战,只有人民努力耕战,国家才会强盛。在法家看来,富国与富民,强国与强民是对立的,二者不可兼得,商鞅说:“民弱国强,国强民
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韩非甚至认为,应当让人民经常处于饥寒而求食不能的状态,只有仰仗国家禄赏才能存活,才能保证人民顺从国家的
法令。强国弱民在这个问题上,法家主张无限的扩大国家权利而缩小人民的利益,这是法家理论的一个危机。如果当人民贫弱到不能生存时,他们就不会再抑仪国家的食禄,而会起来夺食,届时任何赏罚都将失去作用,国家强盛将不复存在。这个简单的对立统一规律法家没有认识到。法家思想的历史局限法家思想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区别,最大的就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而且是绝对的。强调法律价值的绝对性,忽视德治法自君出,实行“独断”“强国弱民”“刑用于将过”“刑用于将过”法家认为在人们将要犯罪而尚未构成犯罪时,就应处以刑罚。从犯罪构成的角度来看,将要犯罪仅仅只有犯罪的思想,尚未实施犯罪行为,尚未产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就不应定罪处罚。因此,处罚“将过”实质上是按人们的思想定罪而不是按行为定罪。感谢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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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耿派医学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