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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帝王权谋与血缘宗亲观念的紧密关系

 若悟369 2022-08-20 发布于安徽

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一直以血缘宗亲关系为基础,传统政治文化也离不开血缘宗亲观念,中国古代的帝王权谋就是建立在血缘宗亲观念的基础上的。

血缘关系从根本上看是指有生育关系或者婚姻而产生的亲缘关系,人与人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与生俱来的,是人在后天无法改变的。有血缘关系的群体形成宗族,通常表现为一个姓氏,往往还构成同一区域的居住聚落。宗族是较大的血缘群体,宗族包括很多家族,家族之间当然也是有血缘关系的。一个宗族一般是一个姓氏的成员组成,在中国古代,母系社会之后,宗族皆是以父系氏族形成的,父系氏族以姓氏为标志,也就是说,宗族关系是包含着世系关系的,而世系关系中一定是有血缘关系的家族成员。

如此一来,从横向看,是宗族关系;从纵向看,是世系关系,皆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这两方面的关系组成血缘宗亲,在血缘宗亲系统中,父系氏族是宗亲形成的基本形态。在宗亲体制上,一个血亲家族有家长,家长制是家族的基本宗族政治形式;在宗族体制上,一个宗族有族长,他是家长制在族群中的体现,这就是家族文化。

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国的家长制一直是盛行的,家长制在夏商周时期是萌芽阶段,在春秋战国时期进入初始阶段,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有了很大的发展,而在宋元明清走入了成熟完善的阶段。

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父系血缘关系的联结形成了以男性为中心的家族群体,社会等级上市男尊女卑,而家长制就是父系父权社会的典型政治体现,家长在家庭中握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族长在宗族群体中,族长具有无上权威,一言九鼎。《礼记》曰:“家无二主,尊无二上。”(《礼记·坊记》)《礼记·丧服传》上也谈到:“父,至尊也。”(《礼记·丧服传》)父系血缘家族中的这个至尊家长,是家族中的主宰,大小事皆由家长决定,朱熹说:“凡诸卑幼,事无大小,毋得专行,必咨禀于家长。”(朱熹《朱子家礼》)家族、家庭中的封建家长制是一种伦理政治合一的专制制度,其尊卑关系是非常严格的,而这种尊卑关系非常明显地体现在封建礼教中,成为浸染人的思想意思,规范人的行为的一种理念礼仪。

《公羊传》曰:“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公羊传》)西周以来,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直盛行嫡长子继承制度,如违反这一宗法原则,不仅有失孝道,而且也会受法律的制裁。比如,《唐律》中就规定违反此礼法者徒刑一年。

清代法律明确规定了尊卑关系:“父辈曰尊,而祖辈同;子辈曰卑,而孙辈同;兄辈曰长,弟辈曰幼。” (《清律辑注》)尊卑长幼有严格的秩序,有不可违越的原则,这是巩固和体现家长制的等级秩序。

在中国古代社会,不仅家族与宗族相统一,皆是建立在血缘宗亲的基础上,而且,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政治现象,那就是“家国同构”,由于中国古代社会结构长期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又由于儒家政治文化观念,特别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伦理政治理念的强有力影响,宗亲家族观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在社会形态上,家庭、家族、国家形成三位一体的紧密型结构,“家国同构”成为社会基本格局,家庭、家族与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具有共同性,“家国同构”成为古代中国一种典型的政治文化和管理模式。

家庭是缩小的家族,家族是扩大了的家庭,而国家则是家庭、家族的扩大和延伸。家、族与国,结构相同,形态相似,具有共同的格局,家庭、家族是缩小了的国家,家长、族长处理家里、族里的事务,就像是处理国家事务一般,家长、族长在家里、族里就像是一位君王,有至上的权力和权威;国家是扩大了的家庭、家族,君王像是一位家长,权、位至高无上,处理国家事务与家长、族长处理家里、族里的事务很相似。家长、族长需要靠父家长的血缘宗亲关系来维护其权威地位,而君王也需要依托血缘宗亲关系来维护其政治统治,君王自命为“天子”,喻为“天之子”,自然是血统高贵,君王的姓乃是国姓,所以,对于唐代,人们常称其为“李氏王朝”,而宋初问世的《百家姓》,“赵”姓排在首位,称“赵钱孙李……”,君王就像是家长、族长,臣民们是他的“子民”,而他就是臣民们的“君父”,甚至各地各层级的官员都被称为是“父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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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

此外,在家庭、家族和国家里,其沿袭的命脉皆是建立在血缘关系之上的,是嫡长子承袭制,家长、宗主或君王,血脉遗传,代代相继,而继承者必须是嫡传的。嫡长子的自然承袭从血统上保证了宗亲关系的稳固性,同时也保证了政权承继建立在血缘宗亲基础上,政权的传承就像是血脉遗传,这也是“家国同构”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

“家国同构”不仅体现在结构形态上,而且还表现在伦理政治观念上,“孝”与“忠”互相统一。在家庭、家族里,对长辈的孝敬被认为是对君王的忠相统一的,孝是忠的基础,忠是孝的高级体现。臣民们必须绝对忠诚于君王,就像晚辈们必须绝对要孝敬长辈,忠孝观念是血缘宗亲关系在理念上的表现,是精神理念上的“家国同构”。

早在商周时就非常重视孝亲观念了,而到了春秋战国时,孝亲观念就被视为与忠君观念相统一,成为一种伦理共识。比如,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孝经》引孔子的话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经·开宗明义章》)孝敬父母和忠于君王都是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是学做人的基本道理。荀子也强调:“先王之道,忠臣孝子之极。”(《荀子·礼论》)

连法家的理论家韩非也接受了儒家的忠孝观念,他说:“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韩非子·忠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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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

韩非受荀子的影响,继承了荀子的儒家观点,不难看出,韩非的这一主张与儒家一贯主张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观点是极为相似的。在中国封建社会,政治理念上的“忠”被认为是与伦理上的“孝”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其实是非常重要的政治策略,对君王的“忠”本来是一种稳定政治体制的诉求,而当这种忠君观念与伦理观念“孝”结合在一起时,政治维稳诉求就有了血缘宗亲理念作基础,伦理观念成了巩固政治秩序的一种重要手段,家庭、家族的道德原则不是小事,而是成了强化国家政治稳定的伦理文化资源。

显然,“家国同构”是中国古代帝王稳定政治、国家制度的现实形态,而忠孝观念是帝王巩固专制制度的十分重要的伦理根据,在中国封建社会,政治学与伦理学紧密统一在一起,帝王学理论既是政治学,也属于伦理学,而中国古代帝王权谋,是以血缘宗亲观念为基础的,

帝王学与宗法观念紧密统一,帝王政治学的一个根本原则是坚持以家长制为核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特殊政治体制理论观念,政治理念的基础是宗法观念。

梁启超先生曾经说:“中国古代的政治是家族本位的政治。”王朝最高统治者所思考的统治策略,从根本上看皆是离不开宗族观念、宗族制度以及建立在血缘宗亲关系之上的专制体制。

在中国古代相当长的时间内,儒家思想之所以受统治者的青睐,就是因为儒家学说将宗族制度与政治体制结合起来,将孝悌观念与忠君意思紧密对接,将政治学问题作为伦理问题来解决,儒家的“三纲五常”伦理观念成了绝妙的巩固统治体制的理论根据。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特别是帝王权谋,紧紧抓住宗法精神不放,他们深思着如何用利用宗法观念来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保证统治体制的长久稳定。

在中国古代,宗族制度是维系社会结构的纽带,是稳定政治体制的基础,是建立封建国法制度起点,宗法制度以封建礼制、家法族规来维护宗族的统治,进而通过血缘宗亲体制来巩固相应的政治体制的稳定性。被统治者肯定的儒家正统思想,通过与父系氏族制度的传统习俗和宗族制度的伦理观念的结合、体现,构成封建宗族的礼法制度,在政治上层,统治者将这一礼法制度变为巩固统治秩序的文化伦理手段;在社会基层,宗族组织又根据这些封建礼制,结合他们的家族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家法族规,维护基层社会秩序的稳定性。所以,对于这一套封建礼制,以及所演化的家法族规,统治者当然是非常喜欢的,宗法礼制的约束对于强化政治统治是积极有效的,这是一种很有效的宗法政治统治手段。

帝王的核心政治策略之一是如何利用宗法政治来维护封建制度的稳定和保证王朝政权的统治机制。

宗族政治作为帝王的统治手段,主要有两方面的功能:

第一是利用宗亲观念来巩固社会政治等级结构。

在中国封建社会,宗族组织是政治体系的血缘基础,宗族结构与社会等级结构高度吻合,社会上层的宗族群体其实就是政治统治阶层的主体力量,也是封建等级社会的政权统治基干。宗族群体本身就有等级之分,有皇族、贵族、士族、官僚,还有绅衿、平民等较低层级的宗族,他们构成了整个的宗族大群体,但是,但长时期内,官僚以上的特权宗族群体,才对政治体制用重要的影响力量,其中,皇族的作用是最为显著的,贵族次之。

在皇帝、贵族、官僚的宗亲群体中,宗亲关系与政治群体是紧密结合的,政治等级结构与宗族结构成分几乎是一致的,宗族势力既是政治势力的力量,同时也是政治势力的某种体现,宗族直接服务于封建政治体制。在中国历史上的好几个朝代,皇室宗族都拥有相当的从政权,例如,有宗室诸王摄政,即有宗王代替君主处理国政,主要是以长辈代行幼主视朝,西周初期,就有宗王摄政的现象,据《礼记·正义》卷第二十《文王世子第八》记载:“成王幼,不能涖阼。周公相,践阼而治。”有疏曰:“周公代成王践履阼阶,摄王位而临天下。”(《礼记·正义》卷第二十《文王世子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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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

后来还有春秋鲁隐公代太子轨等,也属摄政。两晋南北朝时期,实行宗王辅政制,有宗王出镇的辅政格局。在清代,顺治帝褔临六岁即位,郑亲王济尔哈朗、睿亲王多尔衮为摄政王;宣统帝溥仪三岁登基,其父载沣为监国摄政王,行使皇权。

清代的议政王大臣会议,直接利用宗室贵族的力量来支持帝室,议政王大臣会议其实是宗族与政治合二为一的机构。在科举制出现以前,王室多数是实行从宗族选官的制度,如汉代的察孝廉制度,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特权宗族拥有优先进入政权机构的权利。所以,封建社会政治机构选任人才,被认为是“任人为亲”,王朝实行的选拔官员的制度,维护宗亲尊长权力,重亲情而轻法理,宗法统治为政治统治服务,而政治权力庇荫宗法权力。

历朝历代为何要积极推行以孝治天下的政策,为何要大肆表彰孝子顺孙呢?为何要保护宗族公有的财产呢?其根本目的就是要充分利用宗族的力量来保护王权,利用血缘宗亲关系来巩固皇权。

宗族政治作为帝王的统治手段的第二方面功能就是利用宗族来调节皇权,保证最高统治阶层的政治利益。

在中国封建社会,皇族、贵族经常结合成最高的政治利益集团,将政权与宗族权统一起来,并利用宗族政治体制,建立一种高贵宗族作为调节力量的统治机制,在族权支持皇权的同时,也用族权来调节皇权,皇帝虽然是政治中枢,但是,只有当他行使皇权有利于高贵贵族的整体政治利益时,才能有效行使权力,而当他推行的政策对高贵宗族的整体利益不利时,宗族组织或参政的宗族成员就会利用族权来抑制皇权,使皇帝在行使权力时受到制约。正常情况下,是族权支持政权,但在特定时期,当皇帝与高层宗族发生严重的利益冲突时,族权会抑制皇权。族权以血缘宗亲关系为基础,认为在伦理上先有父为子纲,然后才有君为臣纲,宗族有支持皇帝的责任,但更有维护高贵宗族的义务。归根结底,宗族制度维护的是封建专制制度,宗族是封建统治的政治工具,这是宗族的基本政治功能,当皇帝的政治行动对专制制度不利时,他就是宗族的敌人。

所以,从这第二方面的功能来看,帝王显然是不愿意与宗族为敌的,当他与皇室宗亲或与贵族宗族有矛盾时,他会想方设法化解矛盾,力图摆平宗族组织,让自己的权力能顺畅行使,显然,团结、利用、分化宗亲力量,尽可能消除或减少宗族力量对皇权的抑制,这是帝王优先记在心里的政治谋略,这是帝王之学根本性策略。

比如,上述所讲的顺治帝褔临即位,睿亲王多尔衮为摄政王,这位手握重权的亲王皇帝的威胁是很大的,后来,顺治帝福临青年时谢世,八岁皇三子玄烨继位登极,改元康熙,顺治帝有遗诏命上三旗内大臣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为辅臣,佐理政务。

由摄政王协理朝政转变为四大臣佐理政务,这是淡化宗族权力巩固皇权的非常积极的措施。

首先,皇帝年幼,宗亲摄政如果权力过重,加上摄政叔王皆为宗室近亲,皇帝叔伯长辈,其近亲的宗亲血缘关系,很容易威胁到幼主皇位的稳定性,和硕睿亲王多尔衮是皇叔,正白旗主而辅政大臣,且战功显赫,是“四小贝勒”之一,叔王权势显赫,在幼主前面,容易揽政,幼主很统一被架空;而辅政大臣一般为异姓臣子,与皇帝除了有君臣关系外,在八旗中还有严格的主仆之分,在宗亲血缘关系上是离得很远的,辅政大臣会受到太皇太后和诸王的双层制约,不敢轻视太皇太后和幼主,这有利于皇权的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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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尔衮剧照

其次,摄政王摄政,是替君王执政,是以亲王身份代行皇权。摄政王被默认独自处理军国大政,特别厉害的在于能按自己的意愿以皇帝名义颁发谕旨,在这种政治体制内,皇帝实际上只是象征性的摆设,没有实际权力,朝廷大事皆由摄政王说了算,这是辅政大臣永远做不到的,辅政大臣的职能仅仅能佐理政务,无权独立擅自决定朝政,几个辅政大臣不仅必须共同协商,而且要呈请皇太后恩准,要以皇帝谕旨或太后懿旨发布,辅政大臣不可能将自己的意愿以皇帝名义颁旨。在清代,少年康熙继承皇位后,孝庄文皇后以四大臣辅政体制取代亲王摄政,是明智之举,这对于保证年幼的康熙皇帝维护皇权至关重要,这为康熙八年(1669年)五月,玄烨智擒鳌拜而后正式亲政奠定了政治基础,其实,这也是孝庄文皇后实施帝王谋略的一个典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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