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常德市公安机关打击涉爆涉危安全生产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亚的斯辉 2022-08-20 发布于内蒙古

2018年,在常德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按照 “全面发动、以奖促缴、打防结合、综合治理” 总体要求,狠抓宣传发动、清查收缴、破案打击、重点整治、源头管控等措施,突出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紧紧围绕“四个坚决防止”, 实现“不打响、不炸响、不漏管、不流失”目标,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取得较好成效。2018年,全市共查处各种涉枪涉爆涉危案件 453起,其中刑事案件31起,行政案件422起,刑事拘留75人,行政处罚489人/单位,收缴炸药195千克、雷管5691枚、黑火药(烟火剂)3198千克、索类爆炸物品296410米、易制爆化学品326千克。特别是成功侦办了以下典型案例:

1

徐某国等人非法制造爆炸物案

2017年12月初,犯罪嫌疑人罗某见市面上“军工硝”(一种烟花的发射药)紧俏,遂邀集犯罪嫌疑人谭某、蒋某均、俞某、徐某国等人在安乡县非法生产“军工硝”。犯罪嫌疑人罗某让蒋某均负责按1.8万元/吨的价格收购“军工硝”供其非法生产烟花,谭某负责联络并提供相关生产工具;戴某如负责提供制作“军工硝”的生产技术及部分生产原辅材料,徐某国负责组织俞某、易某云、马某华、梁某庆等人非法生产。2018年1月17日至2月3日,共非法生产“军工硝”2.25吨。2月3日14时45分左许,正在进行非法生产的大湖口镇新剅社区棉花剥绒厂发生爆炸,易某云、马某华、梁某庆三人被当场炸死。2月5日,常德市公安局以非法制造爆炸物案立案侦查。除三名死者外,其余所有涉案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罗某、谭某、蒋某均、俞某、徐某国被逮捕,戴某如于10月30日投案自首,该案已移送起诉。

2

涂某初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

2018年1月15日,鼎城区周家店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人自制雷管在周边山上炸野猪。经调查,鼎城区周家店镇新时堰村1组的村民涂某初有重大嫌疑。16日上午9时许,民警在周家店镇新时堰村将涂某初其抓获,并在其家中搜查出一支火药枪、自制雷管两枚、黑火药500多克、钢珠若干粒。经审讯,涂某初对其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还交代,近两年多来自制了30多枚雷管用于炸野猪,前几天还在双桥坪镇的山上放置了两枚自制雷管。公安机关经过4个多小时的努力,最终在双桥坪镇的深山中搜排到了涂某初放置的两枚自制雷管,随后由排爆员将此两枚自制雷管和在其家中搜查出的另两枚自制雷管拆除。3月6日,该案被移送起诉至人民法院。

3

码头铺镇陆家桥村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品案

2018年03月23日16时左右,公安机关接电话报警,称陆家桥村内有一非法制造黑火药的加工厂,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现场抓获加工厂员工肖某云、邓某文两人,查获疑似黑火药物质2800斤左右(成品70袋,一袋约40斤)、高氯酸钾四袋(每袋50斤)、木炭两袋(每袋约50斤)。经查明:2018年03月16日至23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志雇佣犯罪嫌疑人肖某云、邓某文两人在码头铺镇陆家桥村王某军的房屋内非法制造黑火药。2018年3月25日,犯罪嫌疑人肖某云、邓某文依法被刑事拘留,26日,犯罪嫌疑人吴某义、王某军依法被刑事拘留, 4月25日,邓某文、肖某云被逮捕,该案已移送起诉。

4

徐某平非法储存爆炸物案

2016年4月,犯罪嫌疑人徐某平将从湖南省郴州市永城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退回一批有质量问题的成品烟花运至临澧县刻木山乡群玉社区自己的筒子加工厂,并将其中的一百多件成品花炮内的军工硝倒出,用三个蛇皮袋包装,存放于自己的加工厂内。2018年6月2日被临澧县刻木山乡安监站同志现场查获,经称量,三袋军工硝共计72公斤。2018年6月8日,公安机关以非法储存爆炸物立案侦查。经国家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鉴定,犯罪嫌疑人徐某平非法储存的72公斤军工硝为黑火药。6月20日,犯罪嫌疑人徐某平被逮捕,8月1日,该案被移送起诉。

5

庄某华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案

犯罪嫌疑人庄某华自2010年至2016年期间非法购买了高锰酸钾、硫磺、木炭灰等原料。2018年1月份,犯罪嫌疑人庄某华为牟利,用之前购买的原材料开始在自己家里制造黑火药、烟火药,然后再用黑火药、烟火药非法生产烟花爆竹。2018年2月7日,安乡县安监部门在进行安全大检查时发现了庄某华家里非法制造的黑火药、烟火药,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当天,公安机关对该案以非法储存爆炸物立案侦查。当场收缴黑火药16.595千克,烟火药2.485千克。2月13日,庄某华被逮捕,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移送起诉。

6

湖南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储存爆炸物品

2018年6月29日08时许,临澧县公安局危爆大队在对湖南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矿井下违规储存有前一天爆破作业后未使用完的10.6公斤炸药。7月4日,公安机关以非法储存爆炸物品对湖南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

7

非法制造危险物质

2018年6月4日10时许,王某兴在临澧县刻木山乡群英社区一内筒厂内进行内筒插引的有药工序非法生产,被临澧县刻木山乡安监站工作人员和公安机关当场查获。违法嫌疑人王某兴因非法制造危险物质被行政拘留15日。

8

未如实记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数量、流向信息

2018年5月7日11时许,临澧县公安局危爆大队民警在对临澧县某烟花鞭炮有限公司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自2018年3月份开厂生产以来未将其购买的高氯酸钾、硫磺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信息进行记录。5月15日,公安机关以未如实记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数量、流向信息对临澧县某烟花鞭炮有限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

9

未按规定期限备案

2018年5月25日15时许,临澧县公安局危爆大队民警在对临澧县某烟花原材料有限公司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2018年4月25日销售给湖南省某烟花有限公司的3吨高氯酸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备案。5月29日,公安机关以未按规定期限备案对临澧县某烟花原材料有限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

10

未按规定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登记制度

2018年06明20日17时许,桃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常德市某爆破有限责任公司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未及时将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和流向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六项之规定,对常德市某爆破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伍万圆整。

11

违反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实施爆破作业

2018年01月04日,桃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日常安全巡查工作中发现:在2017年12月20日,常德市某爆破有限责任公司理公港施工队在本县观音寺镇欣荣建材厂实施岩石爆破作业,两名爆破作业人员余某初、刘某立在20日下午19时许完成装药工序后便离开工作现场,次日(21日)上午6点才到现场完成起爆。在20日19时到21日6时这一时间段,没有按要求实施警戒,违反了国家有关规范实施爆破作业。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常德市某爆破有限责任公司罚款壹拾万圆整。

12

杨某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2018年2月24日,杨某春在恒大华府工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武陵区芷兰所民警当场查获,违法人员杨某春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13

胡某喜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2018年4月26日,违法人员胡某喜在新房武陵区天润美墅小区内自家新房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武陵区城管执法大队民警当场查获,胡某喜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5日。

分享文章到: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