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 《情与辞》 一、情与思。 情感之于思想:情感的表现需要经过三个步骤:心中现有一种情致——找出具体的事物可以烘托出这种情致——找出适当的文辞合体表达出来。简单讲就是“情出自然,融情于思,达之于辞”。 本篇主要论述中间的步骤。那么,情如何融于思? 就作者自己的情感来说,要化主观为客观。自发的情感须经过自我观照与思索,让自己站在客观的地位,把自己的情感思想和行动姿态当作一幅画或是一幕戏来点染烘托。换句话来说,作品都是客观“追忆”出来的。 就写作者自己以外的人物来说,要化客观为主观。要“设身处地地去想象,钻进所写人物的心窍,和他们同样想,同样感,过同样的内心生活”。 总之,要“入乎其内,出乎其外”,体验过;热烈地尝过滋味,也沉静地回味过”,这就是情感通过思想的熔铸。 二、情与辞。 情与辞的关系,在文学作品中可分为三种:情尽乎辞、情溢乎辞、辞溢乎情。 情尽乎辞:心里感觉到十分,口里也就说出十分,属于古典艺术;情溢乎辞:心里感觉到十分,口里只说出七八分,属于浪漫艺术;辞溢乎情:心里只感觉到七八分,口里却说出十分,属于象征艺术。 “修辞立其诚”,情尽乎辞应该是文学的理想,情溢乎辞也未尝没有它的好处,但都难免有毛病,因为艺术作用不在陈述而在于暗示;辞溢乎情总不免是一个大毛病,有时也别有胜景。 在情与辞上,作者觉得“因情生文,因文生情“的说法比较圆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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