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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哪些诀窍需掌握?

 学院2009 2022-08-23 发布于北京


3月2日

区教育局组织机关50余名干部职工,开展“公文写作及处理”专题培训交流会。会上,紧紧围绕“公文介绍、几种常用公文的写作规范、公文写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等内容进行学习交流,旨在全面提升机关人员公文写作与处理能力,更好地服务汇川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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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公文写作,究竟有什么诀窍呢?小编将此次培训要点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学习。

一、什么叫公文 

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简称“文件”。

广义:公文是指一切机关、团体、单位在其公务活动中形成的,负载和发挥一定公务职能的书面文字材料,它既包括法定公文,也包括非法定公文。

狭义:指法定的公文,即《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公文文种,共有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15种。

二、、公文处理的原则 

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

三、、公文的主要特点

1.内容的公务性。具有具体的公务性内容是公文的一个重要特点。

2.知行的合一性。公文的理论性和实践操作性是缺一不可的。

3.作者的法定性。公文的作者必须是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和担负义务的机关、单位、团体及法人代表。

4.创制的时效性。

5.体式的规范性。体现在:文种的规范、公文格式的规范、行文规则的规范、公文办理的规范。

6.语言的庄重性。一是准确;二是规范;三是简明;四是用书面语。

四、公文的分类 

1.按保密程度分:秘密文件、机密文件、绝密文件。

2.按紧急程度分:紧急公文、普通公文。

3.按行文方向和行文关系分:上行文(如请示、报告等);平行文(如:函);下行文(如:决议、决定、命令、批复等)。

五、公文写作的要点 

1.切入点:把握各方意图。做到同上情、懂外交、熟内情、知下情。

2.核心点:充分占有材料。大量搜集材料,了解实际情况,落实有关数据,尽最大可能的把方方面面、上上下下的情况“吃深”“吃透”。

3.根本点:认真谋篇布局。拟写公文,最关键的思路清晰、布局合理。

4.支撑点:日常勤学积累。做到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学万样文、交万家友。

六、公文“四好”“四宜” 

1.公文“四好”:好读、好懂、好记、好执行。

2.公文“四宜”:宜短、宜实、宜准、宜平和。

七、公文写作的一般要求” 

1.正确选用文种,体式规范,掌握格式。

2.标题准确反映全文的主题,与正文相一致,一目了然。

3.观点明确,概念稳定,不要用模棱两可、易生歧义的词句。

4.紧凑严密,逻辑清楚。一件事一段文字,语句、段落之间要有连贯性,忌混乱,正文分段描述,学会用序号区分。

5.简明扼要,用语精炼。直接表述事由或要求,不转弯抹角; 在报告和请示中,不要向上级大讲方针政策;尽量用简短的句子,能用一句话表达清楚的,绝不用两句话;尽量用一个主语把后面的语言串起来。

6.用语平实,礼貌得体,语言忌夸张。

7.正确运用标点符号。

8.准确计算。

八、行文注意事项 

1.精简,注重效用。一是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二是凡已开会作过部署或已登报、发电话通知、传真电报的,一般不再发文;三是本级工作措施相比上级文件没有更具体要求的,不再发文;四是本机关内部部署的一般工作,一般不发文。

2.不越级行文。不越级行文的规则体现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组织原则。

3.不越权行文。行文内容应是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而不能超出,超出了即为越权。如果干涉了别的机关事务,不仅在实践中行不通,而且会造成政令混乱。

4.上行文不直接报送领导个人。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九、公文处理应做到“四个会” 

1.会看:知道看什么?把握关键点。

2.会想:谋思路,出点子,想办法。

3.会写:谋篇布局,遣词用句。

4.会做:执行力要强,督促要到位,总结要及时,质量要优效。

十、几种常用公文 

(一)通知。

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通知的适用范围很广,根据功能或用途,可分为:

1.转发印发性通知。用于“批转”、“ 转发”和“印发”公文。“批转”具有“批准转发”之意,是上级对下级文件的认同并转发下去贯彻落实的通知;“印发”则主要用于发布本机关制定的公文;“转发”用于转发上级机关和其他机关、单位的文件。

2.指示性通知。上级机关用于向下级机关作出某项工作要求的通知种类。一般认为,指示性通知是“命令”的变通方式,其内容常是不适合用命令发布的那一部分。

3.知照性通知。是向下级和有关单位宣布某些应知事项。如成立或撤销机构、启用或作废印章、迁址办公、更改电话号码、变更作息时间、放假安排等都可以用这种通知办理。知照性通知要求表达完整、叙述准确。

4.会议通知。用于通知会议。

5.任免通知。用于人事任免。 

(二)通报。

通报是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其作用在于沟通消息,互通情报;或学习他地、他人的经验,见贤思齐,推动工作;或记取他地、他人的教训,引以为戒,警示教育。

通报的几种类型:

1.表彰性通报。

2.批评性通报。

3.情况通报。

表彰性或批评性通报:一般由事实、决定事项或处理意见、执行要求或号召等组成。情况通报:一般由详细情况、基本分析和提出要求等部分组成。

拟写通报的要点:

1.要放眼全局,拿准通报内容的普遍意义;

2.要事实准确,把时间、地点、人物、数据、事例、背景书写清楚;

3.要目的明确,对其原因、影响、经验、教训科学总结,使人得到教益。 

(三)请示。

请示是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重要公文。 

请示的适用范围:

 1.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指示或法规、规章不够明确或有不同理解,需要上级机关做出明确解释和答复;

2.从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需要对上级的某项政策、规定做出变通处理,有待上级重新审定,明确作答;

3.在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处理而无章可循、无法可依,需要上级机关做出明确指示;

4.需要请求上级解决本地区、本单位的某一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

5.按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经请示无权自行处理的问题;

6.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涉及面广而本部门无法独立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必须请示上级领导或综合部门,以求得他们的协调和帮助;

7.政府的职能部门对自己分管业务范围所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但由于行业和地域的限制,无权要求同级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执行,这就需要请求上级机关批准后转发有关地区和部门执行。

请示的类型:

1.请求指示的请示。这类请示多涉及政策上、认识上的问题;

2.请求批准的请示。这类请示多涉及项目、人事、财物、机构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3.请求批转的请示。这类请示应附完整的工作方案。

拟写请示的注意事项:

1.一事一请示。机关或部门都有明确分工,各自只能办理职责范围内的事,如果一文数事,必然涉及几个主管部门,给公文交办带来困难,即使勉强交办出去,可能谁也不愿牵头办理,造成互相推诿、扯皮,最后延误工作。因此,应把几件事项分开请示,一事一文。在这个问题上不能搞精简、压缩。这是依法行政的要求;

2.请示只主送一个机关(不能送个人)。认为一件事情涉及多个上级主管机关时应同时主送,这样会加快问题的解决。恰恰相反,由于多头请示,不分主次,极易引起机关之间相互等待,互相推诿,造成延误。即使办理,也会使协调难度增加,影响工作效率。正确的做法是,请示公文只主送一个机关,相关的机关或部门采用抄送形式,以便主办机关征求意见或会签;

3.请示不同时抄送下级机关。请示内容是未决事项,在上级机关还没有批准前,向下级机关抄送透露,会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或矛盾,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因此,请示事项只能在上级机关答复或批准之后,再通知下级机关;

4.坚决不能越级请示,俗话说,“文件怕横传,办事怕越级”;

5.“理由”充分、叙述简明扼要;

6.要有倾向性意见,且具可操作性;

7.送往政府部门的请示要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8.请示正文最后一句话一般为“妥否,请批示”。

(四)报告。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报告是一种常用的上行公文,使用范围很广。一般分为四个部分:一情况;二成绩(经验);三问题;四打算(建议)。如果属于自我批评、工作反省的专题报告,可分为:一情况,二原因,三责任,四处理情况和意见。

报告的主要类型:

1.工作报告。指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的报告,有例行工作报告和专题报告两种。

2.情况报告。指向上级机关反映情况的报告。

3.答复报告。指答复上级询问事项的报告。

4.报送报告。指向上级机关报送物件或有关材料的报告。

报告、汇报、总结三者的区别:

1.报告是法定公文文种,汇报和总结是非法定公文文种;

2.报告适用于工作需正式以文件印发进行上报的情况,汇报和总结则用于非正式场合下用以说明情况的文字材料;

3.报告和汇报内容都有四部分组成,总结则着重于基本情况和经验,问题和今后打算(意见)可略写甚至不写。

请示与报告的区别:

1.行文目的、作用不同;

2.行文时间不同。请示需要事前行文,报告一般在事后或者工作过程中行文;

3.主送机关数量不同。请示只写一个主送机关。报告有时可写多个主送机关;

4.受文机关处理方式不同。请示属办件,收文机关须研究并及时批复。报告属阅件,收文机关可不作答复;

5.写作侧重点不同。报告只汇报工作情况,不能夹带请示事项。请示中所陈述的情况只是作为请示的原因,其重点依然是请示事项。 

(五)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函的特点:

1.适用范围广泛,使用灵活方便。既可用于相互商洽工作,询问答复问题,又可用于向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及主管部门审批或答复事项。

2.短小精悍。函一般篇幅短小,内容单一,语言简洁。有的函只有三言两语。函有公文“轻骑兵”的称誉。   

函的分类:

1.商洽函。指主要用于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联系有关事宜的函。

2.询问答复函。指主要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互相询问答复处理有关问题的函。

3.请批函、批准函。主要指向不相隶属的业务主管部门制发的请批函,以及业务主管部门向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制发的批准函。有关机关、单位需向不相隶属的业务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但又因互相之间不是上下级的隶属关系而不宜用请示行文,就应用函。此类函常常误用为请示、报告或批复。

(六)纪要。

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主要分为日常性会议纪要、专题性会议纪要、协议性会议纪要和研讨性会议纪要几大类。

会议纪要的特点:1.纪实性;2.提要性。

  • 整理会议纪要注意五点:

1.实事求是。会上议定什么就是什么,不能添油加醋,不能擅改用词;没有取得一致意见的,一般不写入纪要。会议没讨论的不得写入会议纪要;

2.简明扼要。过渡性话语、过程性讨论内容一律不要,就突出决议内容进行记录;要逐条归纳,做到条理清楚。不要把会议纪要写成会议记录;

3.指向明确。要记清议定内容的责任人、责任部门、时限等关键要点,确保纪要具有现实指导性;

4.用“会议”作主语,即“会议听取”、“会议讨论” 、“会议认为”、“会议明确”、“会议指出”、“会议强调”等;

5.会议纪要没有落款也不需要盖公章。

【2017】第20期(总第185期)

来源:教育局办公室      

编辑:王明锌 程应法

审核:王思萍 张富强

投稿邮箱:7297885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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