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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痛:一家6口溺亡 教训:要智救莫盲救

 京都闻道阁 2022-08-24 发布于北京

本阁作者文集:崔桂忠  杨德振  师利国  

曹旭  易书生  彭化义  赵萍 

文丨崔桂忠

8月21日,浙江衢州,龙游县发生一起人员意外溺水事件。截至8月22日5时40分,6名落水人员都已找到,均不幸遇难。据悉,落水6人为一家外地游客,事发时在河道戏水游玩。

虽然事故原因尚不得而知,但有分析认为,可能是因为小孩溺水,他们一家人下去救孩子,由于游泳技术欠佳,再加上慌乱的情绪,从而造成溺水,家里其他的人一看到这种情况,由于救人心切,也都纷纷来到深水区想把落水者救上来,可惜全部发生了溺水。附近虽然有其他游玩的人,赶过来时发现已经来不及了。

近期,因“救人却造成自己溺亡的事件”频发,实在令人扼腕叹息。

7月12日,上海青浦,母子俩2人出现意外落水,爸爸救人心切,跳进水里,3人悲剧溺亡。

7月13日,呼和浩特市,一对母女在江边玩,12岁女儿出现意外滑进水里,妈妈施救,2人溺亡。

7月31日14时许,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龙羊峡镇阿乙亥村发生一起溺水事件,1名儿童因失足落入农田灌溉蓄水池,其亲属陆续下水营救,造成6人溺水死亡。

追溯到2015年4月5日下午,汕头市金灶镇一个小型水库里,7名溺水者死亡。这起事故起因,系一名孩子在水库边洗手失足落水,他的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亲戚“接力营救”,最后造成悲剧。

这些重演的悲剧,无论从生命的数量还是意外死亡的方式来看,都是异常沉痛的教训。

一人有难,八方支援,这是我们应该提倡的良好社会风尚。但我们更该提倡的是,在救助他人的时候,保护好自己。如果连自己都不能很好保护,又怎么能有把握救助处在困境中的人呢?我们最想看到的,是安全把人救回来;我们最不愿看到的,是大家都一去不复返。例如,有人掉进了沼气池,救人者不穿戴任何防护服装就进入沼气池救人,结果人没有救出来,自己也失去了生命。这样的事件并非一两例,而是屡见不鲜。

救人的同时,保护自己,这才是正确的救人之道。过去,在我们的道德教育中,总是片面强调“勇”的一面,而忽略了“智”的一面。社会在变迁,时代在进步,在“生命大于天”的观念被人们接受的今天,没有谁比谁更重要,被救者和救人者的生命同样需要保护。因此,我们要树立“见义智为”的观念,这既是肯定见义勇为精神,更鼓励倡导科学、合理、有效的施救。特别是在溺水的情况下,如果自己不会游泳或水性不好,以及水域危险或水温过低等,冒险下水只会给自己带来生命危险,更无法成功救助他人。

见危不救缺失“人性”,盲目施救缺失“理性”,只有“见义智为”才能兼顾“人性”和“理性”。盲目、冲动的见义勇为只能表明自身的正义感,而以自己的“死”换别人的“生”的不是正义该有的结果。现实生活中,有一些人盲目出手相救,结果赔上了自己的生命,这样的见义勇为虽然值得尊敬,但并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结果。

我们曾经在新闻里看到,有老人摔倒,无人敢扶;有路人遭遇车祸,无人施救;对于这种人间的冷漠,我们深感痛心。然而,如果因为不当救人,或者救人的同时,没有考虑自身的安全,最后造成更坏的结局,我们更加痛惜。可以说,不恰当的救援行为酿成惨剧,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对此,我们要吸取教训,在见义勇为时,不能忽视行动的科学性,避免义举酿成“悲剧”。

鲁迅先生说过:“无谋之勇,非真勇也。”这里的“勇”,绝不等于莽撞冲动。见义勇为需要有勇有谋,一个人在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并且依靠智慧取得最终的胜利,才能够更好地保护生命,才能更好弘扬美德,利他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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