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施工资质可以承包智能化集成系统及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通讯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智能小区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智能灯光、音响控制及舞台设施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机房工程等相关系统。 这个资质分两个级别,每级的要求如下: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独立承担过下列 3 类中的 1 类工程的施工, 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上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工业环境工程 2 项; (2)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电子系统工程 3 项; (3)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3 项。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合计不少于 4 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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