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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双说法:开发商发布的商品房广告宣传与实际不符,法院: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正义至上 2022-08-25 发布于河南

对于大多数家庭而言

买房绝对是人生大事之一了

少则投入自己数年的辛苦钱

多则投入全家所有的储蓄资金

所以

大多数人买房时都会慎之又慎

售楼处的沙盘模型

网站上所附的房屋户型图

甚至楼盘施工现场

都会反复看了又看

期待着早日搬进梦想的房屋

但总有些开发商的套路是走不完的

图片来自网络👆

类似的广告套路

小伙伴儿还见过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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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开发商发布的商品房广告宣传

与实际不符时

你会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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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双说法 .

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为宣传其房屋所做的宣传资料系要约邀请。但是,如果宣传资料的内容具体、明确,结合沙盘模型、网站上所附的房屋户型图可以确定宣传资料上的内容,且该内容对购房者是否购买房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均具有重要影响,应当视为要约,如果开发商交付房屋不符合约定内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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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

2017年2月,宋某与A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宋某购买A公司开发的位于成都市双流区某楼盘房屋一套。

该开发商提供的户型宣传图上的装修改造示意图显示,该房屋的后院具有花园功能,花园宽4755mm(含阳台),长为6000mm。宋某同日在案涉项目售楼部与B公司签订的《委托改造协议》附件3《改造后交付户型图》亦显示案涉房屋后面有“首层小院”。该户型宣传图上的装修改造示意图与网上该房屋的宣传图一致,也与宋某购买房屋时拍摄的A公司展示的沙盘模型相互印证。

但在宋某收房后经现场测量发现,后庭院的宽仅约为2755mm(含阳台,围栏与阳台紧挨在一起,扣除阳台的宽度为400mm),现场与装修改造示意图中的尺寸相差较远,不具备宣传时所称的后花园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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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 .

双流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A公司与宋某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附图中并未标注房屋后方有花园,但结合A公司在售房阶段展示的户型宣传图、网站上所附房屋户型图、沙盘模型,可以看出在房屋出售阶段的宣传过程中,房屋后配有花园是A公司所作出的意思表示。

同时,在宋某与B公司签订的《委托改造协议》的附图上,也能明确看出改造后的房屋附有后花园功能。虽然A公司辩称宋某与B公司签订的合同对其不具有约束力,但事实上,宋某是在A公司销售人员的引导下签订的该份协议,且A公司也认可该小区业主均与B公司签订了《委托改造协议》,可以看出B公司是由A公司引进该小区对该小区房屋进行改造的公司,B公司对房屋改造后的户型图应当是得到了A公司的确认或者是根据A公司提供的宣传图等做出的。

A公司在宣传中明确具体表示了案涉房屋能够改造为具有后花园功能的房屋,即便在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图中并未载明后花园字样,但宋某作为购房者,基于A公司对外宣传的户型图、网页宣传图、售楼部展示的沙盘模型以及在A公司售楼部与B公司签订的《委托改造协议》,有理由相信在取得案涉房屋后,能够通过改造拥有宣传图中展示的后花园。

房屋有无花园、花园面积的大小对购房者是否购买房屋具有重要影响,也与房屋价格直接相关,故A公司在宣传中关于后花园及其面积大小所作的说明和展示应当认定为对购房者的要约,该户型图展示的后花园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现A公司所交付的房屋因不具备宣传图中载明的后花园功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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