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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一医院抢救室发生斗殴,旁边病人无辜死亡,谁该负责

 野谈历史 2022-08-26 发布于山西

导读:2012年3月,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以下简称岳阳医院)的抢救室内,发生了一起因争抢床位医疗设施而引起的斗殴事件,在双方家属斗殴的过程中,旁边床位的一位无辜病人受到波及最终死亡。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聊聊这个案件。

新来的病人

2012年3月,顾建伦的父亲因为突发脑梗在岳阳医院进行抢救,而他和他的母亲则在抢救室外面等候,就在这个过程中,抢救室中又送来了一位病人。

这位新送来的病人是一位姓徐的大妈,病情似乎很严重,已经处于休克状态,呼吸也很微弱,但这个时候急诊室中却已经没有空余的床位了。

这时候,抢救室的医生提出将二号病床上顾建伦父亲身上的医疗设备先拆下来,用在徐大妈身上。因为当时顾建伦父亲的病情还算稳定。

于是医护人员就将顾建伦父亲身上的医疗设备拆了下来,用来抢救徐大妈。

这个时候,待在抢救室外面的顾建伦和她的母亲还不知道抢救室中的情况,等顾建伦回到抢救室后,只看见自己的父亲已经被移到了门边上,身上什么设备也没有。

爆发的冲突

这个时候顾建伦就着急了,他询问抢救室中的医生和护士,但他们没有任何人对这个情况做出解释。于是顾建伦赶紧找到了自己父亲的主治医生龙医生,而龙医生却说他并不知道发生了这种事。

顾建伦的父亲当时已经92岁了,住进医院的时候就被下了病危通知书,但现在在主治医生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撤下了医疗设备,这让顾建伦非常气愤。

顾建伦无奈之下,也不能看着自己的父亲被这样晾在一边,于是就要把自己的父亲推回原来的床位上,但原来的床位上,徐大妈正在被抢救。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双方的家属就发生了冲突。

在双方发生冲突的过程中,没有一个医护人员出来维持秩序,反倒是在4号病床上的病人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主动让出了自己的床位。

无辜的病人

于是,新送来的许大妈就被安排到了4号床位上进行抢救,而顾建伦的父亲也回到了自己的床位。

但是过了大概二十分钟,4号床位那边就传来了家属的哭声,徐大妈抢救无效死亡。

这时候,徐大妈的家属中,一位女性亲属指着顾建伦说,“就是他撞得”,然后一名高大的男性亲属就朝顾建伦打了过来。

徐大妈的家属认为,正是因为顾建伦挑起的那次冲突耽误了徐大妈的抢救,才最终造成了老人的死亡。

徐大妈家属有四个人,而顾建伦只有一个人,这四个人围着顾建伦殴打,顾建伦在被打倒的时候正好撞到了抢救室中1号床位上的一名无辜病人。

这位1号床上的病人在被顾建伦撞了一下以后,病情也是急转直下,没过多久也去世了。

谁该负责

1号床上的病人家属殷家人认为,当时之所以发生那样混乱的事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医院抢救室管理上的混乱,如果医院管理有序,就不会出现那天双方斗殴的事件,自己的父亲也不会无误被牵连。

于是,殷家人就找到了医院,希望医院能给自己一个说法,但最终和医院协商无果。

于是殷家人就将岳阳医院、以及当时斗殴的两方家属都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费等共计29万元。

庭审现场

在庭审现场,虽然当时发生斗殴的顾建伦一方和徐大妈家属一方都是被告,但他们和殷家人一样,都将矛头对准了医院。他们都认为这个事件是因为医院当时的处置不当造成的。

徐大妈的家属说,当时送徐大妈来医院的时候,急救车上的医护人员就已经和医院进行过联系,当时医院明确说有床位他们才将徐大妈送来的医院。

医院方面则解释说,当时医院抢救室的病床上虽然都住着人,但他们还有一张临时病床,也可以抢救病人,但当徐大妈被送来的时候,这张临时病床还没有准备好。

顾建伦则认为,当时医院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自己父亲的病床转给徐大妈也是一种处置不当的行为。

医院方面则认为,医院在抢救病人的过程中,有权根据病人的病情轻重情况调配医疗资源,无需告知病人家属。

但顾建伦却不接受医院的说法,他认为:如果自己父亲的病情稳定,那为什么还要下病危通知书呢?而抢救室中的医生将自己父亲的医疗设备拿下来的时候,自己父亲的主治医生并不知情,这位医生又是怎么了解自己父亲的病情的呢?

医院方面则认为,根据有关规定,都没有明确说医院在调配医疗设施的时候有告知病人家属的义务。

殷家人还认为,在这个事件发展的过程中,医院并没有尽到维持秩序的义务,事件发展的过程中,医院是有机会进行阻止的。

医院方面则认为,这起事件的发生是突发性的,他们并没有料到事情会发展到那样的程度,当时的情况已经超出了医院的日常管理范围了。

小编认为,这起事件的发生,与患者家属和医院沟通不畅也有一定的关系。如果当时医院一方在撤掉顾建伦父亲医疗设施的时候,多和家属进行一些沟通,告知他们病人的病情已经趋于稳定,也许也不会发生那么激烈的冲突。

而且,医院对于抢救室的管理应该更严格一些,为什么患者家属都可以随意进入抢救室呢?如果抢救室封闭管理,那这些患者家属就不会进入抢救室干扰对病人的抢救。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对这个案件进行了审理,认定殷大爷的死亡与顾建伦和徐大妈家属发生斗殴有因果关系,因此各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而医院对这起事件不具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判决徐大妈家属赔偿殷家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39169元。顾建伦赔偿殷家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39169元。

一审判决后,徐大妈家属和顾建伦都不服判决,提出了上诉。

2014年12月12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个案件进行了审理。

在二审当中,岳阳医院表示自愿承担1/3的赔偿费用,即26112.66元。而徐大妈家属和顾建伦分别赔偿殷家人26112.67元。

参考资料:

观察者网:上海市岳阳医院急诊室患者家属争夺抢救设备 三方病患接连死亡

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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