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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被狗偷吃了(31):小样儿!我要与你共赴山海

 赤道蚂蚁 2022-08-27 发布于河南

1

冬天的阳光跟质量低廉的羊毛衫一样,只要沾点水就会缩。从早晨的霜冻消散,到傍晚的寒风突袭,稍稍一计算,便感觉白天又短了一大截。不过七点天不亮,一过五点,天就杀了黑。夜晚被拉扯得越来越长、越来越难熬,黑灯瞎火、干冷干冷的,全都用来赖床睡觉了。

阳历庚子年已过,管它呢,管它符不符合黄历,老鼠尾巴一溜儿,总之是万事大吉了。

这段时间,我的生活只是多了一些细腻的观察、温柔的笔触。如释重负的情绪,一下子让时间变得很有仪式感。按部就班地上下班,工作间隙跟着办公室的小姐姐们照料多肉植物,偶尔规整一下电脑磁盘,回家收拾收拾房间,写写手账,逗逗孩子......当然,还是写作占据了我的的大部分时间。

一直以来,我的生活都很简单,每天都习惯性以文字的方式拿来絮絮叨叨,其实蛮矫情的。

写作与我说来,仅是一项生活的记录,就像画家用各种颜料在纸上作画。而我仅是用这样的方式来观察、记录、回顾,提醒自己不要遗漏细碎的时光,也提醒自己不要走得太远、不要偏离了初心。

值得欣慰的是,2020一开年,我在自己的几个发布平台上都用了异常温柔的标题,这应该是最大的成长,正是这些发自内心的表述,才一点点推着我,彻底摆脱掉了有生以来的悲观主义,慢慢成为了一个情绪稳定的人。

人一旦打破固有的思维僵局,你便会看到一束光,这束光会通过层层叠嶂,渐渐穿透并照亮人生。你会猛然感觉未来可期,时光如玉,前方一片芬芳。

我在茫茫人海中流浪了很久很久,见证着这人间的四季轮换,这世界同样见证着我的梦醒缘散。

时间太久了,久到过往只剩下了若干个回忆。

我盯着黑暗中的点点烛火,眼眶时常会变得湿润。当年那个义薄云天、纵情声浪的少年呢?如今,究竟还残存着几分初衷和热忱?

20年前,我喜欢骑着单车,嘴里叼着冰棒,沿着淮河路环游,眼巴巴地看着街上的小情侣们,你侬我侬,美好且甜蜜。我总在幻想,到什么时候自己也会遇见一个喜欢我的女孩,也好让自己感受一下让爱痴狂,为爱发疯的程度。
那时候,我喜欢看偶像剧,常常拿着小本本记下电视剧中浪漫的台词,还偷偷问过早熟的同桌,爱与喜欢到底有什么区别。
同桌故作老成的教我:先学会喜欢,再学会爱。
时光匆匆流逝着,我始终带着这样的憧憬慌张前行,心急的时候,总觉得生命中会出现的那个她简直太坏了,反正迟早要出来与我相遇的,为什么藏着掖着就是不出来。
直到有一天,我在校园操场边遇见了一个留着齐耳短发的姑娘,她红扑扑的脸蛋就像火焰般的云朵,青春而又亮丽。望向她的那个瞬间,我仿佛经历了整整一天。也就是那一刻,我终于弄懂了同桌的话,喜欢上一个人,原来是这种感觉。
从那一天开始,我便默默关注她几点会出现,几点来上课、几点走出校门。我似乎学会了掐时间,日子一下子变得忙碌又充满希望。
我每时每刻都想遇见她,哪怕仅看一眼呢。
我是一个十分可悲又愚蠢的家伙,喜欢得越深就越自卑。我不懂该怎样正确地喜欢一个人,突然发现以往所看过偶像剧的套路根本用不上。她在我心里就是女主角,而我呢,却无论如何也担不上男主角的大任。
我不敢跟她走得太近,不敢和她讲话。见不到的时候很思念,真正见着了,心里却乱成七上八下。
于是,我才用了至今让人感觉很丢脸、很后悔的方式:我让所有人都知道我喜欢她、在追求她;我跟她买吃的、卖毛绒玩具,不管她喜不喜欢,想不想要。
今天想来,那样的做法简直愚蠢至极。对于女孩子而言,如果一个男孩向全世界喧哗着我喜欢她,她只会认定这家伙就是个小丑。
所以,一直到最后,我跟她也没能成为好朋友,统共也没有讲过几句话。毕业之后,此生再见,也许无期。
到现在,我才弄明白,当初的我是太在乎结果了,我喜欢她原本没有错,搁在当今,只需要说一句: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聊以欣慰的是,在这个世界上,很少有人能跟自己第一次喜欢的人走到最后。
当时就是做不到,跟喜欢的人成为朋友,起码不会留下这么大的遗憾。
时至今日,我仍未学会怎样去喜欢一个人。

2

我上小学的时候,曾经写过一篇作文,大致意思是仿照《火烧云》来写一写傍晚时分的天空。
我在文章里描述的是自己跟一只“猴子坐在茅草屋的房顶上一起看日暮西沉的故事。当然,这场景自然是虚构的,小时候能见到猴子的机会屈指可数,哪来的幸运会跟一只猴子并排坐呢。
之所以写猴子,是因为老师在习作指导课上让我们写自己最好的朋友,我当时就偷偷写了猴子。
“猴子”是班里的班花,一下课围着她讨喜、献殷勤的人总是挤得水泄不通,而我生就木讷,不懂巴结奉承,真正能接触到她的机会也不多。
烦就烦在我打心眼里喜欢人家。
当她知道我作文里写了她,便很生气地找我理论,可恶的领桌还一直跟她帮腔,最终我给她买了五个弹珠,她才肯原谅我。
毫无疑问,我跟她很快就成了好朋友。然后没有然后,两个人居然情投意合的走在了一起。
有趣的是,所有的初恋都是被忽略掉了细节,只铭记了结尾。
参加工作的第一年寒假,我跟“猴子一起爬了半天山。晚饭吃的是夜市摊上的炒米线,末了,还一起看了最后一次星光。
我至今还记得她说:昨天看星辰,今天看日落,小女子我要走了,走得特别特别远,远到家人都找不到。
我不以为然地撇撇嘴,骂她整天瞎咧咧。
他对我的态度很不满意,使劲拍着我的肩膀:你个小胖子这么重,肯定走不远啊。
我抬头看着体育场上空的璀璨繁星,默不作声,不再搭理她。
那一年,她选择放弃升级,突然辍学。而我不得不遵从家长的意愿,走了定向委培,过早地踏入社会。
那一天,我们穿着厚厚的棉服,坐在足球场的看台上,一个被叫做“某个冬夜”的场景,在随后的很多年间,都被幻化为青春的电影。
我虽然弄不清楚当年彼此间最想要的答案是什么,但唯一确定的是,那个晚上我陪着她看了昨日星辰。
今天的日落,我没能再陪她一起看了。我望着身边空空荡荡的位置,在日落的光线中越来越暗,这是种令人窒息的感觉,多回忆一秒都是折磨。
我和“猴子”走了截然不同的两条道路,他无法洒脱地实现自己儿时的誓言,她变成了胖子,一个不愿意去笑,为了生存而献出灵魂的人。我却吃成了瘦子,不过我不如她,起码人家还保留挑战生存的冲劲。

“猴子”在中国的最南端定了居,我到底终生被困于老家。她的梦想,好像是完成了一些,走得那么远,远到跟她说过的话一样,那地方没人认识她。
我和“猴子”渐渐失去了联系,不用说,她早就忘记了我这个陪她昨天看星辰,今天赏日落的男人。
我们距离40岁的约定越走越近,我们都变成了曾经的对方,唯一不变的,只是那些苟延残喘的梦想。
对不起,猴子!我们再不会蹲在球场边上,迎着飘雪,吹着冷风了。
对不起,我们的星辰日落,既然是记忆,终究是要停留于昨天的。
对不起,我的班花,是你愣是把一个胖子给弄丢了。

3

刚才刷抖音,突然刷到很多年前的老电影片段,屏幕里的张国荣、陈百强、钟保罗都还鲜活于世,都是翩翩白衣少男郎。
草草几句台词,就让时光倒流一阵。再看这三个少年的眸光,尽是星光、山海,还有和煦的春风。
感恩今夜,让我看到这世间最美的风景。
寒风一阵,时光更迭,沧海桑田。
俊杰已逝,红颜已老。有些人天生富贵且长寿到老;有些人出生贫寒却英年早逝。万事不由己身,圆满自古不是故事的单一结尾,有些东西,终其一生,始终不得。
在梦里,我曾经常自言自语过:你早已不是一个孩子了,你要试着长大,不能继续意气用事了,但有些东西注定无法回应你什么。
少年的自己,曾经明朗存在过,他无愧于我,我自然不能有愧于他。 

曾经年少,头顶蓝天,胸怀青云之志。我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要做就做天下第一大侠,我要像李逍遥一样,既要锄强扶弱,也要名留青史。
曾经年少,于浪漫花海之中,鼻嗅芬芳,心存爱慕。我该怎样去爱一个人?我要像项羽那样,一生只爱虞姬一人,即便不能白头,也要执子之手,谱就千古绝唱。
曾经年少,目视星辰、感念流光。我到底该如何优雅地老去?我要像刘备那样,好好照顾你这个好容易脱变而来的猴子,哪天危难来临,好与兄弟共赴山海。
我擦了擦眼睛,深吸一口气,窗外寒风呼啸,时人不知我,我亦不知时人。我啊,到底是谁,还是当初蹲下来看星辰的少年。
我依然喜欢着当年的凌云繁星。
所以呀,我们江湖再见。

当下婚姻实录:她在吵,他嫌烦

时间海海,爱当遗忘

爱到不能,何不愉此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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