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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狱等状四种 三

 新用户4541Ay47 2022-08-27 发布于上海

同、顯盗殺人案

原文:

【□□□】大女子嬰等告曰:[棄婦毋憂縛死其田舍,衣襦亡。]令獄史【……】【……】狀,及潛訊居處、薄宿所,讎。同曰:[歸義。𣄶(就—僦)日未盡,爲人庸(傭),除䒦。] 潛訊同歸義狀及邑里居處狀, (改)曰:[隷臣,非歸義。]訊同:[非歸義,可(何)故?]同曰:[爲吏僕,内爲人庸(傭),恐吏 (繋)辟同□□【……】] 【……】□□□□【……】□□□□□□□及薄宿,類詑。□潛謂同:[同和不首一吏(事)者,而言(音-意)毋(無)坐殹(也)?]同曰:[毋(無)坐殹(也),不智(知)所問(?)。]復潛謂同:[同爲吏『僕』,人見同,巫從同,畏不敢捕同而【□□】]【……。】【……】言(?)如同。臧(贓)直(值)【……】敗傷,洋毋(無)得同、顯。同、顯 大害坐殹(也)。巳(已)論磔同、顯。

敢言之。 令曰:[獄史能得微難獄,【……】爲奏九牒,上。此黔首大害殹(也)。毋(無)徵物,難得。洋以智治訮(研)詷,謙(廉)求而得之。洋精(清)潔,毋(無)害,敦 (穀);守吏(事),心平端禮。【勞、年】中令。綏任謁以補卒史,勸它吏,卑(俾)盗賊不發。]

译文:

【□□□】成年女子嬰等告發如下:棄婦毋憂被綁縛而死於她的田中廬舍裏,衣服丢了。命令獄史【……】【……】的情况,經盤問常住地以及接觸、投宿等場所的人,瞭解相關情况,都相符合。同說:[我是歸附正義的。服役期限未滿,充當人家的傭工,除䒦。]通過盤問(周圍人)瞭解到同歸附正義以及在邑里居住的情况,(同)改口說:[我是隷臣,不是歸附正義的。]盤問同:[(既然你)不是歸附正義的,爲什麼(說是歸附正義的)?]同說:[我是官方僕人,偷偷充當人家的傭工,怕官方拘禁我問我罪□□【……】] □□□□【……】□□□□□□□以及接觸、投宿等場所,很像是假話。□試探着問同說:[你回應没供出一件事情,難道你認爲没有罪嗎?]同說:[我是没有罪,不知道所問。]又試探着問同說:[你充當官方『僕人』,一般人看到你,(因爲)有巫隨從你,(都)害怕你,不敢抓你,而【□□】]【……。】【……】所說如同同所述。贓款值【……】敗傷,洋無(物證?)以捕獲同和顯。同和顯 (對百姓)危害極大。已經判處磔殺同和顯。

冒昧呈報如下: 法令規定:[獄史(如果)能偵破疑難案,【上報。】]【現在獄史洋】偵破了疑難案,【……】寫立奏狀九枚簡,奉上。這個人對百姓危害極大。(本案)没有物證可徵,難以偵破。洋千方百計進行研究和秘密調查,多方偵查找出(犯罪嫌疑犯)。洋清正廉潔,精通法律業務,厚道誠實;(他)奉行公務,是用心公平、態度端正有禮的。【勞績和年齡】符合法定標凖。綏保舉並請求把任命爲郡卒史,以勉勵其他官吏,使得盗賊不(敢)妄動。

(上魏下山)盗殺安、宜等案

原文:

廿(二十)年十一月己未,私屬喜曰:[□【……】衔 (?)□妾宜、士五(伍)安□□【……。】]即令獄史彭沮、衷往診:[安、宜及不智(知)可(何)一女子死(屍)皆在内中,頭頸有伐刑痏。不智(知)殺者,【□□□□□】赤帬(裙)襦,類城旦衣。]喜曰:[嘗見死女子舆安等作,不智(知)可(何)人。]衔曰:[宜、安有布衣、帬(裙)襦、絝、履,皆亡不得殹(也)。]即各日夜别薄潛訊都官旁縣中、縣中城旦及牒書其亡□□【……】不智(知)盗及死女子可(何)人。毋(無)音(意)殹(也)。即令獄史觸舆彭沮、衷求其盗。觸等盡别潛訊安旁田人,皆曰:[不智(知)【□】【□□】]即將司寇晦,别居千(阡)佰(陌)、勶(徹)道,徼(邀)迣苛視不𤜜(狀)者。弗得。觸等音(意)以爲安□【死(屍)所】有赤衣,殺安等者□【□□】【……】人,日夜謙(廉)求櫟陽及它縣,五日聞【……同……】佩新大 (鞞)刀。其瞻視不壹,如有惡狀。即訊,言曰:[□【……。】]訊同:[同,大宫隷臣,可(何)故爲寺從公僕?]同言類不讎,且覆詣(?),詣官,同 (改)曰:[定名(上魏下山)。故熊城人,降爲隷臣,輸寺從。去亡。]訊(上魏下山):[(上魏下山)亡,安取錢以補袍及買鞞刀?] (上魏下山)曰:[庸(傭)取錢。]【訊/詰(上魏下山):】[【……。】] 【(上魏下山)曰:】[【……】甚矣!以人莫智(知)。今吏智(知)之,未可奈可(何),請言請(情):(上魏下山)欲盗,恐得而□□□不□【……】得者,求城旦赤衣,操,巳(已)殺人,置死(屍)所,令人以爲殺人者城旦殹 (?也),弗(?)能(?)得(?)(上魏下山)。(上魏下山)誠以旬餘時,以二錢買不智(知)可(何)官城旦敝赤帬(裙)襦,以盛。佗(施)行出高門,視可盗者。莫(?暮)食時到安等舍,□寄□其内中。有頃,安等皆卧,出。(上魏下山)伐刑殺安等,置赤衣死(屍)所,盗取衣器,去買(賣)行道者所。以錢買布補【袍□□□□□□】有母、妻、子,在(上魏下山)(魏)。即買大刀,欲復以盗殺人,得錢材(財)以爲用,亡之(上魏下山)(魏)。未蝕而得。辠(罪)。]【詰(上魏下山):】[【……】□可(何)解?]

(上魏下山)曰:[辠(罪)。毋(無)解。]【……】問如辤(辭)。臧(贓)四百一十六錢。巳(已)論磔(上魏下山)。(上魏下山),晉人,材犺(伉)。端買城旦赤衣,以盗殺人。巳(已)殺,置死(屍)所,以□令吏【弗】得。一人殺三人田壄(野),去居邑中市客舍,甚悍,非恆人殹(也)。有(又)買大刀,欲復(?)盗殺人,以亡之(上魏下山)(魏)。民大害殹(也)。甚微難得。觸等以智治纖微,謙(廉)求得。五年,觸舆史去疢謁(?)爲(?)【□□□□】□之(?)。今獄史觸、彭沮、衷得微難獄,磔辠(罪)一人。爲奏十六牒,上。觸爲令史廿(二十)二歲,年卌(四十)三;彭沮、衷勞、年中令。皆請(清)潔,毋(無)害,敦;守吏(事),心平端禮。任謁課以補卒史,勸它吏。敢言之。

译文:

(秦王政)二十年(公元前二二七年)十一月己未(初一),私屬喜說:[□【……】衔(?)□妾宜、士伍安□□【……】]於是命令獄史彭沮、衷前往勘驗:[安、宜以及一無名女屍都倒在卧室,(被害人)脖子上有刀砍傷痕。不知道兇手(是誰),【□□□□□】紅的上下衣,像城旦的衣服。]喜說:[曾經見過該女子生前跟安等幹活,不知是什麽人。]衔說:[宜、安(本)有布衣、裙襦、絝、履,都丢失不見了。]於是,各自日夜分别接觸都官鄰縣的城旦,通過盤問尋找綫索,並且書寫其所逃亡□□【……】不知兇手舆被害女子是什麽人。茫無頭緖。於是令獄史觸舆彭沮、衷尋找兇手。觸等分别盤問了所有(在)安周圍種田的人來瞭解情况,(這些人)都說:[不知道【□】【□□】]於是,帶領司寇晦,分别在田間小路和通暢大路上,稽查過往人員,尋查行跡可疑人員。(結果)未獲(有用綫索)。觸等(根據現場)分析,認爲安□【屍體旁】有(一件)紅衣服,殺害安等的人(應該)□【□□】【……】人,日夜搜查櫟陽縣及外縣,尋找(嫌疑犯),過了五天,獲悉【……同……】佩帶新的配鞘大刀。他心神不定,疑似心中有鬼。就盤問,他解釋說:[□【……】]盤問同:[你是大宫的隷臣,爲什麼充當寺從長官侍從?]同所說似(舆事實)不相符,(遂)將同押送到官府,以便深入審訊;到了官府,同改口說道:[法定名字是(上魏下山)。原來是熊城人,投降爲隷臣,被安排到寺從。(後)逃了出來。]盤問(上魏下山):[你是逃亡的,你怎麽拿到錢來補袍子和買配鞘刀?] (上魏下山)說:[我是靠做臨時工挣的钱。]【盤問\詰問(上魏下山)】:[【……。】]【(上魏下山)說:】[【……】真厲害!(我原)以爲不會有人看破的。現在(既然)官方知道了,無可奈何,請讓我說實話:我想行搶,怕被抓獲,而□□□不□【……】得者,尋找城旦的紅衣,(凖備)拿着,殺完了人,把它放在屍體旁,讓人以爲殺人犯是個城旦,(因而)不能識破我。我確實在十多天前,用二錢買了不知道屬於哪一個機構的城旦的破舊紅衣服,用囊(把它)裝起來。迂迴出了高門,尋找可以行搶的地方。晚餐時我到了安等的家,□臨時□(藏在)他們的卧室中。不久,安等都躺下睡了,我(就)出來了。我砍殺他們(後),把紅衣放在屍體旁,偷走了東西,賣給過路的人。用這筆錢買了布料來修補【袍子□□□□□□】我有母親、妻子和孩子在魏國,就買了把大刀,想用來再搶劫殺人,拿到金錢財物作爲路上用度,逃往魏國。(結果)未能得逞就被捕獲了。(我)認罪。]【詰問(上魏下山)(如下):】[【……】□怎麽解釋?]

(上魏下山)說:[我認罪。没有解釋。]【……】查詢(結果)如同被告人供述。贓款爲四百一十六錢。已經判决並磔殺了(上魏下山)。(上魏下山)是魏國人,天性强悍。他特意買城旦的紅衣,用來搶劫殺人。殺完後,(將紅衣)放在屍體旁,想□(轉移視綫?)讓官方查【不】到。他一人在鄉下殺了三人,逃走(後又敢)住進城鎮市官的旅館,極其兇暴,非同平常人。他(後來)又買把大刀,想再次殺人搶劫,用来逃往魏國。他對百姓危害極大。(本案)曲折難破。觸等千方百計搜集細微綫索,多方偵查找出(犯罪嫌疑犯)。(秦王政)五年(公元前二四二年),觸和史去疢請求爲【□□□□】□之。現在獄史觸、彭沮、衷偵破了(此)疑難案件,(捕獲了)磔罪犯一人。寫立奏狀共十六枚簡,並奉上。觸當令史(已)二十二年,年齡四十三歲;彭沮和衷勞績和年齡都符合法定標凖。他們都清正廉潔,精通法律業務,厚道誠實;(他們)奉行公務,是用心公平、態度端正有禮的。我們保舉並請求通過考核任命他們爲郡卒史,以勉勵其他官吏。冒昧呈報如上。

得之强舆棄妻奸案

原文:

【……當陽隷臣得之气(乞)鞫曰:】[【……】不(?)强(?)舆(?)棄(?)妻(?) 𢻁奸,未蝕。當陽論耐【得之爲】隷臣。得之气(乞)鞠(鞫),廷覆之,以得之不審, (繋)得之城旦【……。】]覆視其獄:𢻁告:[爲得之妻而棄。晦逢得之,得之捽偃𢻁,欲舆𢻁奸。 弗聼,有(又)毆𢻁。]◙【言如告。】得之曰:[捽揠(偃) ,𢻁欲舆奸。]它如𢻁。

其鞠(鞫)曰:[得之强舆人奸,未蝕。]審。丞 論耐得之爲隷臣。元年四月,得之气(乞)鞫曰:[和舆𢻁卧,不奸。]廷史賜等覆之: 曰:[得之 、欲舆𢻁奸。 弗聼,捽搒毆 。]它如故獄。得之改曰:[欲强舆 奸,未蝕。]它如𢻁。其鞫曰:[得之毆 ,欲强舆奸,未蝕。气(乞)鞫不審。]審。廷報之:[ (繋)得之城旦六歲。]今訊得之,得之曰:[逢 ,和舆奸。未巳(已),聞人聲。即起,和舆偕之 里門宿。得之【□】弗能舆奸。]它如气(乞)鞫書。 曰:[晦逢得之,得之欲舆 奸。 弗聼,即捽倍(踣),欲强舆 奸。 舆務,毆搒 。 恐,即逯謂得之:『逎(遒)之 里門宿。』到里門宿,【逢顛,弗能】舆 奸,即去。]它如故獄。顛曰:[見得之牽 , 謂顛:『救吾!』得之言曰:『我□□□□□□(也)。』顛弗救,去。]不智(知)它。睢曰:[ 言:『逢得之,得之欲舆 奸。 弗聼,即毆【……】【……。】』]不智(知)它。得之改曰:[逢 ,欲舆奸。 不肎(肯),得之即捽 ,揭帬(裙)欲强舆奸。 舆的得之務,未蝕奸, 謂得之:『逎(遒)之 里門【宿。】』得之舆偕,欲舆奸。 不肎(肯),有(又)毆之。]它如 。詰得之:[得之强舆 奸,未蝕,可(何)故而气(乞)鞫?]得之曰:[幸吏不得得之請(情)。【□】气(乞)鞫,气(乞)鞫爲不審。辠(罪) (也)。]

問:[【……】气(乞)鞫。]它如辤(辭)。鞫之:[得之气(乞)鞫不審。]審。謂當陽嗇夫:當陽隷臣得之气(乞)鞫曰:[□□不强舆棄婦奸,未蝕,當陽論耐;得之气(乞)鞫,廷有(又)論 (繋)城旦,皆不當。]覆之:[得之去 (繋)亡,巳(已)論(繋)十二歲,而來气(乞)鞫,气(乞)鞫不如辤(辭)。]以 (繋)子縣。其(繋)得之城旦六歲,備前十二歲(繋)日。

译文:

【……當陽縣隷臣得之請求(重新)審理説:】[【……】没有『(想要)强奸棄妻 (而)未能得逞。』當陽縣判處【我】以耐刑,並【貶爲】隷臣。我請求(重新)審理,廷尉/縣廷查核了本案,認爲我(請求審理)不實,將我舆城旦拘禁【……】]查核其原案:控告(如下):[(原)爲得之妻,(後)被遺棄。日暮碰上得之,他揪住按倒了我,想要跟我通奸。我不從,他還毆打我。] 【所説如同控告。】得之説:[(我)揪住按倒了 ,想跟她相奸。]其他如同 所述。

其審理(結果)如下:[得之强奸人,未能得逞。](以上)確鑿無疑。縣丞 判處得之耐刑,並(將他)貶爲隷臣。(秦王政)元年(公元前二四六年)四月得之請求(重新)審理如下:[我跟 雙方自願躺着休息,没有相奸。]廷史賜等查核該案: 説:[得之按倒我,想要跟我相奸。我不從,他揪住、撞擊並毆打我。]其他如同原案。得之改口説:[(我)想强奸 ,未能得逞。]其他如同 所述。其審理(結果)如下:[得之毆打按倒 ,想要强奸她,未能得逞。請求(重新)審理不實。](以上)確鑿無疑。廷尉/縣廷批覆如下:[將得之舆城旦拘禁六歲。]現在審訊得之,他説:[碰上 ,跟他自願通奸。還没完畢,聼到人聲。就起來了,雙方自願一起去她里門裏的住宿處。得之【□】没能跟她通奸。]其他如同請求(重新)審理的文書。 説:[日暮碰上得之,得之想要跟我相奸。 我不從,(他)就揪住並按倒我,想要强奸我。我使勁反抗,他毆打、撞撃我。我害怕了,就假裝對他説:『一起去我里門的住宿處。』到了里門裏的住宿處,【碰上顛,(得之)没能】跟我相奸,就走了。]其他如同原案。顛説:[(我)看見得之拉着 , 對我説:『救我!』得之解釋説:『我是□□□□□□。』我没救 ,走了。]不知道其他(情况)。睢説:[ 告訴我:『(她)碰上得之,得之想要跟她相奸。她不從,(得之)就毆打【……】【……。】』]不知道其他(情况)。得之改口説:[碰上 ,想跟她相奸。 不願意,我就揪住按倒她,掀起下裳,想强奸她。 使勁反抗,(我)還没能得逞迫奸(她),她跟我説:『一起去了我里門裏【的住宿處。】』我跟她一起去了,想跟她相奸。她不願意,我還毆打了她。]其他如同 所述。

詰問得之(如下):[你强奸 ,未能得逞,爲什麽還請求(重新)審理?]得之説:[我心懐僥倖希望官方不能識破真相。【□】請求(重新)審理,請求不實。我認罪。]查詢(結果如下):[【……】請求(重新)審理。]其他如同被告人供述。審理(結果)如下:[得之請求(重新)審理不實。](以上)確鑿無疑。指示當陽嗇夫:當陽縣的隷臣得之請求(重新)審理説:[□□没有『(想要)强奸棄妻 (而)未能得逞』,當陽縣判處耐刑;得之請求(重新)審理,廷尉/縣廷又判處舆城旦拘禁,都不當。]查核本案:[得之逃脱拘禁亡命,已經判處拘禁十二年,(他)還來請求(重新)審理,請求審理,請求審理的實際情况舆本人所説不符。]以此得之拘押在贵縣。你們將得之舆城旦拘禁六年,並(另還譲他)完成前(所判)十二年的拘禁日數。

田舆市和奸案

原文:

【……】□隷臣田負斧質气(乞)鞫曰:[故【……】【……。】]【覆視故獄:】[【……。】]今訊田,田曰:[市,田姑姊子,雖舆和奸,舆叚(假)子□【……】不奸。毋智捕田,田仁(認)奸,其實未奸。辤(辭)丞袑謁更治,袑不許。]它如气(乞)鞫書。

毋智曰:[獄史相□……捕(?)□□□□□□告(?)□□見(?)任(?)智(?),自(?)内(?)□侯(?),旦田來,舆市卧,上□上,即(?)捕詣田、市,服仁(認)奸。未論,市弟大夫驩、親走馬路後請貸毋智銭四千,曰:『更言吏不捕田、市校上。』毋智【□】受銭,恐吏智(知),不敢自言。環(還)銭。]它如故獄。相曰:[主治瓣(辨)市。聞田數從市奸(繋)所,令毋智捕。弗治(笞)諒(掠),田、市仁(認)奸。]它如毋智。驩、路曰:[市令驩、路貨毋智。以告田,田曰:『專爲之。』]它如毋智。◙田妻曰:[□市□……【……。】]【它如】田。市言如毋智。田曰:[毋智不捕田校上。捕田時,田不奸。驩、路以市言,告田貨毋智銭。田幸除毋(無)辠(罪),即弗止。不智(知)市、毋智云故。]它如驩、路及前。等言如故獄。袑曰:[論坐田,田謁更治。袑謂:『巳(已)服仁(認)奸,今獄夬(决)乃曰不奸。田嘗□毋智,今轉□,且有(又)爲(?)辠(罪)。』田即受令(命)。]它如 等。

以言不同,詣訊。言各如前。詰相:[令毋智捕田、市,可(何)解?]相曰:[怒田、市奸官府。]毋(無)它解。詰田:[夏陽吏不治(笞)諒(掠),田、市仁(認)奸。今覆吏訊市,市言如故獄。田云未奸,可(何)解?]田曰:[未奸,而毋(無)以解市言。]【詰毋智/市曰:】[【……。】]【毋(無)它解。】問:[驩、路以赦前貨毋智,以後 。]它如辤(辭)。

鞫之:[田舆市和奸,毋智捕校上。田雖不服,而毋(無)以解驩、路、毋智、市言。田負斧質气(乞)鞫不審。 已巳赦。它爲後發覺。]皆審。謂(上魏下山)嗇夫:重泉隷臣田負斧質气(乞)鞫曰:[不舆女子市奸,夏陽論耐田爲隷臣,不當。]覆之:[市仁(認)舆田和奸,隷臣毋智捕校上。田不服,而毋(無)以解市、毋智言。其气(乞)鞫不審。]田 (繋)子縣。當(繋)城旦十二歲,已巳赦。其赦除田,復爲隷臣。騰(?)詣(?)重泉、夏陽。

译文:

【……】□隷臣田背负斧頭和椹墊,請求(重新)審理説:[原來【……】【……。】]【查核原案:】[【……。】]現在訊問田,田説:[市是我大姑的孩子,即使(我)跟她雙方自願通奸,跟養子□【……】不通奸。毋智抓捕我(時),我(雖然)承認通奸,(但)其實没有通奸。我向丞袑申訴,請求重新審判,袑没准許。]其他如同請求重新審的文書。

毋智説:[獄史相□……捕□□□□□□告□□親眼認出(?),從内□侯,天明田來了,跟市躺下,上□上,就把田和市捕獲並押送到官府,(田和市)承認通奸。還没判罪,市的弟弟大夫驩、親戚走馬路事後請求要送我銭四千,並説:『你對官方改口説(你並)不是在現塲捕獲田和市的。』我【□】收下了銭,(但)怕官方察覺,没敢提出。(最後)還了銭。]其他如同原案。相説:[我是負責監管市的。聼説田多次跟市一起在關押處通奸,命令毋智緝捕(他們)。未曾拷打,田和市承認了通奸(的事實)。]其他如同毋智所述。驩、路説:[市譲我們賄賂毋智。(我們)把此事告訴田,田説:『你們全權負责去辦吧。』]其他如同毋智所述。◙田的妻子説:[□市□……。]【其他如同】田所述。市所説如同毋智所述。田説:[毋智不是在現塲捕獲我的。抓捕時,我没有通奸。驩和路因爲市有言語吩咐,告訴我他們要送毋智銭。我希望幸免不被定罪,就没阻止他們。不知道市和毋智(如此)説的原因。]其他如同驩、路和(田自己)以前所述。等所説如同原案。袑説:[(將要)判處田,田請求重新審判。我(對他)説:『(你)已經承認通奸,現在案子(就要)判决了,(你)才説没通奸。你曾經□(賄賂了?)毋智,企圖使他改變□,(如果重新審理追究此點的話)你又將要獲罪。』田就服從了。]其他如同 等所述。

因爲大家所説各不相同,將其收監(重新)訊問。所説都如前。詰問相(如下):[你命令毋智抓捕田和市,你怎麽解釋?]相説:[我是氣他們在官府通奸。]没有其他解釋。詰問田(如下):[夏陽的獄吏未曾拷打,你和市承認了通奸。現在查核的官員審訊市,市所説如同原案。你説没有通奸,怎麽解釋?]田説:[我没有通奸,但無法解釋市的話。]【詰問毋智/市(如下):】[【……。】] 【毋智/市説:】[【……。】]【没有其他解釋。】查詢(結果如下):[驩和路在赦前賄賂了毋智,在赦後被傳唤/通緝。]其他如同被告人供述。

審理(結果)如下:[田和市雙方自願通奸,毋智在現塲捕獲。田雖然不服,但是無法解釋驩、路、毋智、市的供述。田背着斧頭和椹墊請求(重新)審理,不符合實際情况。趕上已巳赦令,其他的是在赦後敗露的。](以上)都確鑿無疑。指示魏嗇夫:重泉縣的隷臣田背着斧頭和椹墊,請求(重新)審理説:[(我)没跟女子市通奸,夏陽縣判處我以耐刑,並貶爲隷臣,(判决)不妥。]查核本案(如下):[市承認自願跟田通奸,隷臣毋智在現塲捕獲。田(雖然)不服,但是無法解釋市和毋智的供述。他請求(重新)審理不實。]田拘押在贵縣。應跟城旦拘禁十二年,趕上已巳赦令,你們赦免田的罪,(使他)返回爲隷臣。謄寫並移送到重泉縣和夏陽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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