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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乐陵一面包车路边被焚,警方调查却遇阻挠:不让验DNA

 澳古说历史 2022-08-29 发布于浙江

车祸导致的车体焚烧事故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这一般都属于交通肇事案的范畴,但2015年年初,一起发生在山东乐陵市的车辆自燃事故却没有这么简单,因为警方勘察过现场后认为:这辆车烧得太奇怪了!

最先发现这辆被烧毁的面包车的人是住在附近的村民张建兴,在2015年1月17日的早上,他驾驶着自家的车辆经过张元彪村北侧的河堤,突然发现路边树林里停着一辆被烧得面目全非的车子。

更严重的是,驾驶座上赫然坐着一具已经被烧成黑炭的尸体,张建兴被吓得魂飞魄散,立刻向警方报告了这件事。

交警很快赶到了现场,一开始他们将这起案件判定为普通的车祸,也就是司机驾驶着车辆撞上路边的树干,导致车体自燃,被困在车内的司机也被烧死了,但勘察面包车情况的侦查人员却发现了三个不对劲的地方。

第一,根据车胎痕迹与死者的陈尸状况来看,他应该在死前没有任何自救行为,因为普通人在遇到这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时,一般会选择猛打方向盘或者踩急刹车,尽量规避撞击,除非司机当时处于醉酒或者疲劳状况,才会来不及反应就让车直接撞上树干。

第二,就算是醉酒或者疲劳人员,身上着火的瞬间也一定会有挣扎的动作,但这具焦尸却显得非常安详。

就好像死者已经做好死亡的心理准备,所以没有任何求生欲,甚至不在意被火烧伤的疼痛感,这显然是不符合常理的。

图|被焚烧的面包车

最后一点,就是面包车的驾驶座车门虽然关得很紧,但副驾驶座的门和面包车左侧的中门却是敞开着的,这也就意味着,当时车上应该有另外一个人,这个人在车祸发生后开门逃离了现场,但却没有将情况通知警方。

这绝不可能是一起普通的车祸!

警方为了查清这起命案的真相,首先就要确定被害人究竟是谁。而这辆车虽然被焚毁了,但只要有车架号和发动机号还是可以确认车辆归属的,警方通过这些信息很快联系上了车主赵永杰。

这个赵永杰是乐陵本地人,但据他说,自己昨天晚上把车借给了一个朋友,刘彦峰。

案发前一天晚上9点,刘彦峰找到了赵永杰,表示自己要去河北拉点东西回来,想借用一下面包车。

两个人平时的关系就不错,所以赵永杰爽快地答应了,但他特地提醒了一句,自己第二天还要用车,让刘彦峰早上6点前把车还回来,结果眼看着时间过了,刘彦峰还是没有出现,赵永杰打电话过去提醒,也显示无人接通,直到警察找上门来,他才知道了这个噩耗。

赵永杰表示,借车时刘彦峰的情况非常正常,没有喝酒,也没有犯困,更没有寻死的征兆,这些信息都从侧面证明了警方对此案不是简单的交通肇事案的判定。

在警方的安排下,赵永杰来到现场辨认后,确认车子的确是自己的车,但由于尸体已经无法辨认,所以他并不能肯定这个人就是刘彦峰,只说:“是刘彦峰借我的车,这个人应该就是刘彦峰。

图|山东乐陵

但这样含糊的证词并不符合警方的要求,为了确认死者就是刘彦峰本人,警方找到了目前与刘彦峰同居的周菲。

周菲是刘彦峰的前妻,几年前两个人闹了一些矛盾,所以在冲动下离婚,但他们还是有一些感情基础的,再加上不想被年幼的女儿知道这个情况,所以他们一直对外隐瞒了离婚的事情,维持着现在这样“离婚不离家”的关系。

周菲骤然听到这个消息后,表现得非常悲痛,她表示刘彦峰已经好几天没有回家了,一直在乐陵忙工作,自己也没怎么过问他的情况,至于认尸工作也因为尸体的情况而无法进行,所以周菲能给出的信息有:无法联系上丈夫刘彦峰,确认失踪。

警方只好根据现场发现的一部属于刘彦峰的手机暂时将死者认定为刘彦峰,并根据现场奇怪的情况怀疑此案有谋杀案的可能。

谋杀案的动机大体上分为财杀、情杀和仇杀,据周菲表示,刘彦峰这个人性格非常好,对人也很热情,朋友们要是有什么困难需要他帮忙,只要他能做到,就一定不会推辞,应该不会和人产生口角甚至结仇。

并且之前就说了,周菲虽然和刘彦峰已经离婚,但两个人还是有感情的,否则也不会在离婚后的几年时间里依旧保持着同居关系,甚至在怀疑死者就是刘彦峰后,周菲表现得非常痛苦,而她也没有因为离婚了就弃刘彦峰于不顾,而是立刻将情况告知了他的亲人,并主动负责张罗他的后事。

能有这样一个前妻,刘彦峰产生桃色绯闻的可能性也比较低,那么情杀和仇杀都可以暂时排除了,难道车上的那个第二人是为了钱财杀害刘彦峰?

警方立即调查了刘彦峰的经济情况,他们惊讶地发现,刘彦峰其实已经欠下了一大笔外债,其中包括向高利贷借的3-5万元,警方怀疑,刘彦峰驾车出行的当晚,可能遇上了暴力催收的债主。

但是这么想好像也不太对,首先,高利贷的放贷人要是把借贷人杀了,那钱肯定更难拿回来了,其次,刘彦峰向高利贷借的钱款其实不算特别多,只要努力工作还是可以还上的,催债人根本没必要为了这几万元就杀人。

这么看来,连财杀的可能性也被排除了,杀害刘彦峰的凶手的动机究竟是什么呢?

侦查员在调查中听到了一个消息,那就是刘彦峰曾经购买过一份保险,保险内容就是如果投保人自驾车辆或是乘坐家庭用车(7座以下)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受益人将会得到200万元的保险理赔。

这份理赔的受益人,就是刘彦峰的前妻周菲!

但是周菲在听到刘彦峰死讯后的表现非常正常,她会为了200万元保险金杀害刘彦峰吗?还是说,实际情况其实是刘彦峰因为欠下外债,所以一不做二不休决定自杀骗保,周菲是骗保的参与者呢?

从动机来讲,现在保险受益人周菲就是本案的重大嫌疑人,但是周菲却大喊冤枉,她坚持自己对于这份保险了解得并不多,刘彦峰也从来没有给自己看过这份保单,她说:“他只是去年和我提过一句以防万一买个保险,别的就再没说过了。

侦查员谨慎地从侧面调查了周菲的为人,亲朋好友、邻居同事们一致表示,周菲是个非常本分的人,她平时勤俭持家,是个标准的贤妻良母,应该不会参与骗保,而且她确实和刘彦峰是有感情的,在这种情况下,周菲不太可能会同意刘彦峰自杀换那200万。

另外,周菲在案发时间也有充足的不在场证明,调查显示她当时人在别的地方,所以案发时间面包车上的第二人不可能是她。

案子查到现在,已经没有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了,警方要从哪里开始着手调查呢?

答案其实很简单,排除一切不可能,最后的答案就是真相。如果围绕死者就是刘彦峰的假设进行调查没有任何结果,那么警方就不得不考虑到另一个可能了:车上的死者,并不是刘彦峰。

目前唯一能证明死者是刘彦峰的证据有两个,一个是两句证词,也就是赵永杰提供的“借车人是刘彦峰”与周菲提供的“刘彦峰失踪了”,另一个则是现场发现的属于刘彦峰的手机。

前者已经解释过,这种证词非常含糊,并不能作为确认死者身份的证据,后者也相当微妙,因为这部手机完好无损地出现在了车子右侧河堤的斜坡上,就好像有人故意把手机放在那里,方便警方在搜查时发现,引导警方得出“死者就是刘彦峰”的结论。

大家可以想想,在正常的车祸中,可能会出现本该由死者随身携带的物品被丢在车外,并且该物品没有受到任何损伤的情况吗?

当然不可能!

为了证明死者不是刘彦峰的这个猜想,警方决定提取刘彦峰的母亲和女儿的生物检材进行DNA比对,但没想到这件事遭到了刘彦峰亲属的强烈反对。

周菲表示,女儿就快要考试了,她年纪还小,本来就因为父亲的死有巨大的心理阴影,如果再接受提取DNA,可能会对她造成严重的伤害,所以不希望警方提取女儿的DNA。

刘彦峰的三姐刘梅则表示,自己的母亲年纪已经很大了,现在所有人都瞒着她这件事,如果警方提取DNA,老母亲一定会知道真相,到时候怕她受不了出事。

刘彦峰的父亲已经不在了,最适合做DNA比对的两人又都以类似的理由拒绝配合警方的调查,可警方不愿意放弃这条最关键的线索,所以与刘家人展开了漫长的拉锯战,他们锲而不舍地劝说刘家人,希望对方能同意进行DNA比对。

终于,在案发后的第五天,也就是1月21日,刘家人终于松口了。

DNA的比对结果很快出现在了警方面前:刘彦峰母亲与女儿的DNA根本没有和死者比对上,死的人不是刘彦峰。

为了防止抱养这种可能影响死者身份的确认,侦查员花了很大功夫找到了刘彦峰日常使用过的生活物品,并成功在上面提取到了属于刘彦峰的DNA,比对后依旧得到了死者不是刘彦峰的结果。

刘家人之前在DNA检测中表现出的不配合行为,让警方不敢确认他们对于此案的真相究竟了解多少,因此为了不打草惊蛇,他们没有告知刘家人DNA比对结果,只说这是一场普通的交通肇事案,另一边,负责侦破此案的刑警对死者与刘彦峰展开了新一轮的调查。

这起杀人案的犯人很有可能就是失踪的刘彦峰,在面包车里被焚毁的尸体要么是刘彦峰靠偷窃或者购买得到的,要么就是他杀害了某个无辜的人。

警方在乐陵附近的医院太平间与火葬场调查近期是否有尸体遗失的情况,并在案发现场方圆百里内走访询问有没有被盗的尸体或者是失踪人员,最后都没有得到任何线索。这难道可以排除刘彦峰杀人骗保的可能吗?

不可以,因为有一种人就算被杀了,也很少有人会注意到,更别提为他们的失踪向公安局报案,那就是居无定所、没有任何社会关系的流浪汉。

警方假设死者就是流浪人员,并根据车内焦尸的情况刻画了受害人的大致信息:死者应该为40岁左右的成年男性,身高1.75米,长期独居,有一定的视力障碍。

但这个范围还是太广了,警方发出通告查找死者身份信息后,一连很多天过去了,依旧无法确认被害人的身份。

另一边,负责调查刘彦峰行踪的侦查员却带来了一个好消息:他们找到了刘彦峰在乐陵市某小区租住的一套房子。

房东看过警方提供的照片后,确认了那名租客就是刘彦峰本人,与他一起前来的还有个年轻的女人,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只能通过口音判断她应该是本地人。现在这两个人已经没有继续租住那套房子了,但有一些物品遗留在了出租屋中。

警方仔细搜查房间中发现了一本笔记本,上面写着一个女人的名字,段研萍。在户籍上搜索这个名字后,房东确认了户籍照片上的女人就是和刘彦峰同居的那个,警方立刻顺着户籍地址找到了段研萍的家。

段研萍的父亲表示自己确实见过刘彦峰,女儿说那是她的男朋友,带回家过3、4次,两个人已经交往了半年多,但当警方询问段研萍现在在什么地方时,段父只说女儿已经很久没有和家里联系过了。

段研萍和刘彦峰这两个人就好像凭空消失了一样,侦查员眼睁睁看着好不容易找到的线索就这么中断了,心里不免有些气馁,但世上的很多事冥冥中自有天意,恶人总要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代价。

新的线索出现了。

第一个线索,就是原本很难确认身份的死者被人认了出来。原来,在河北盐山千童镇有一家信用社,负责寻找尸源的侦查员在附近走访时听人说这里原本有个流浪汉,在信用社外安家住了三四年时间,最近却突然不见了。

这个流浪汉平时从不扰民闹事,附近居民对他的印象很好,因此他不见了的事情很多人都知道,为案件侦破提供了很大帮助,人们告知警方流浪汉睡觉的地方后,侦查员找到了一些属于他的衣物,提取上面附着的生物检材后确认该流浪汉就是面包车燃烧案里的真正死者!

图|千童镇

流浪汉最后一次出现在信用社监控里的时间为1月16日的下午5点,警方认为如果刘彦峰就是犯人,那么当天他借了赵永杰的车子后就应该驱车在乐陵与千童镇之间往返,调取道路上摄像头拍摄的监控后,警方果然发现了刘彦峰的身影。

录像显示,2015年1月17日凌晨1点24分,刘彦峰驾驶面包车从千童镇驶回乐陵市,结合尸检结果死者心肺有血点、应为窒息死亡的信息,警方猜测刘彦峰应该是到千童镇把流浪汉骗上车,然后驾车赶到案发地点附近,把流浪汉勒死,最后伪装成车祸的样子放火烧毁了面包车。

至于第二个线索,来源于刘彦峰纵火焚车的那把火,所谓的天意,就是刘彦峰行凶时烧的不止流浪汉,还有一个人,那就是他自己!

警方根据段研萍失踪的情况判断她应该是和刘彦峰一起潜逃了,所以直接调取了她的通话记录,上面显示段研萍的最后一次通话是在案发当天的早上5点,那个电话属于德州市庆云县的一个专门治疗烧伤的小诊所。

小诊所表示,他们的确接到了一个电话,而且印象非常深刻,因为电话那头的人一直在询问他们烧伤的病情,明显是受了伤,但挂了电话后却没有前来就诊。

这个被烧伤的人显然就是刘彦峰。

他受了伤,如果不进行医治肯定会出大事,所以想要寻找刘彦峰的行踪,只需要走访庆云县的各大医院。可惜的是,侦查员虽然找到了刘彦峰就医的医院,但还是晚到了一步,医院表示最近的确有个疑似刘彦峰的患者前来治疗,此人的脸部和手部都有烧伤,却只是过来简单地处理了一下伤口,还没等伤好就急匆匆地离开了。

而陪他看诊的那个女人,就是段研萍。

警方推测,刘彦峰和段研萍这次紧急离开,身上应该都没有什么钱,既然要治病,有可能会向信任的人求助,警方排查了两人的亲属,确认了一个情况:刘彦峰在长春工作的侄子最近接过两个亲戚,但这两个人只在当地有过短暂停留,就被侄子送到了吉林市。

而刘彦峰有个叫能恒贵的发小刚好就在吉林市打工,如果刘彦峰向他求助了,他很有可能会因为两人之间的关系包庇刘彦峰!

侦查员对能恒贵的情况进行调查后,确认了他在吉林市的某个偏僻小区租下了一个公寓楼,但自己却从没有在里头住过,一个普通打工仔绝不可能无理由地租房,警方赶到小区后进行蹲守,果然发现了段研萍的踪迹。

2015年3月30日,这桩案件的真相终于要浮出水面了。警方尾随段研萍冲进出租屋内,成功地将这对亡命鸳鸯逮捕归案。

图|刘彦峰

据刘彦峰供述,自己一开始买保险只是因为经常开车,想有个保障,没想到后来做生意赔了,负债几十万,其中有好几万的高利贷。那些债主天天上门催债,这让一向好面子的刘彦峰觉得非常丢脸,他想到那张保险单,起了骗保的歪心思。

最开始刘彦峰是打算买或者偷一具尸体,结果一直没有合适的,眼看着债主逼债的动静越来越大,刘彦峰一咬牙,心想干脆杀个人伪装成自己算了。

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时,刘彦峰的表现让审问的警员都非常吃惊,因为他对于自己杀了一个人这件事表现得太坦然了,好像自己根本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比起流浪汉的死活,他甚至更担心自己骗保后将要受到的惩罚。

刘彦峰在说明自己杀人的心理时振振有词:“我没觉得自己杀了人,反正他天天在门口也就是捡垃圾吃,根本过不了正常人的生活。

而那处显露他踪迹的烧伤,是倒汽油的时候,汽油雾化后沾附在他身上导致的。

刘彦峰表示,当时他想去医院看病,结果身上的钱不够,就打电话找三姐刘梅要钱,刘梅知道情况后不忍心直接把弟弟送去坐牢,认为帮弟弟一把不算犯法,就给了刘彦峰5000元,自己则装作一无所知的样子在警察和家人面前替弟弟遮掩。

她之所以拦阻警方进行DNA检测,就是为了阻挠警方发现真正的死者其实是一个流浪汉。

但就像刘彦峰纵火行凶时不慎留下的烧伤,每一个犯人在做出自以为完美的犯罪后必定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这是人民警察捍卫的属于人民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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