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鳄雀鳝算不算“外来入侵物种”? 据中国之声报道,实际上,早在2020年,鳄雀鳝就上榜了我国禁止放生或遗弃的主要外来物种“黑名单”;今年,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制定《关于印发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对10种主要外来水生生物进行全国性普查,其中也包含了鳄雀鳝。而2021年4月15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则规定了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与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内容,要求制定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和管理办法。 那么,鳄雀鳝算不算“外来入侵物种”?“外来物种”与“外来入侵物种”的区别是什么?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农业与农村法制研究中心主任任大鹏对此进行了分析。 任大鹏:外来入侵物种和外来物种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外来物种并不见得都是入侵物种,而是否属于外来入侵物种需要一个长期科学的评估。我们对于列入名录中的外来入侵物种要严加管理;但是不管它是否有入侵特性、只要是外来物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里也有相关的严格规定,第六十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如果因为种种原因已经引进回来,消费者或者是居民已经养殖了,按照法律规定,不允许随意在野外释放、也不可以随意丢弃。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条也特别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明确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在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副研究员、国家大宗淡水鱼产业技术体系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岗位专家顾党恩看来,实际上,鳄雀鳝已经可以定义为“外来入侵物种”。 顾党恩:原农业部2012年发布和施行《国家重点管理外来物种名录(第一批)》,那时还没有证据证明鳄雀鳝能够在野外繁殖,而且数量也比较少,但是现在的数据已经证明了鳄雀鳝可以在自然水里繁殖。其实现在国内卖的基本上都是人工繁殖的,海关和农业部门早已开始行动,不让这些物种再进来了。 目前,多地农业农村部门已着手开展针对包括鳄雀鳝在内的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记者了解到,今年8月1日起,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针对外来物种防控的管理办法,它从源头预防、监测预警、治理修复等方面作出规定。专家表示,虽然鳄雀鳝目前并没有被纳入外来入侵物种名单,但最新一批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将于不久后公布,鳄雀鳝有望被列入。 任大鹏:在《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里,关于名录的管理也做了明确的规定,一是我们要有名录,二是对名录中所载明的入侵物种要实行动态调整和分类管理。这需要一个过程,因为名录的制定是具有滞后性的,因此我认为要加强对于入侵物种的基础性研究,对于外来物种和外来入侵物种要做科学的考量、实行全过程管理,需要科学评价外来物种可能的入侵风险、后果作出前瞻性评估。这样对于名录的修订、相关管理部门的决策,都可以提供相应的科学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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