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年费交多少?
如果要维持专利有效,那么每年都需要缴纳专利年费,最长20年。发明专利年费缴纳标准如下:第1-3年(每年)135元,第4-6年(每年)180元,第7-9年(每年)300元,第10-12年(每年)600元,第13-15年(每年)900元,第16-20年(每年)1200元。但是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减免政策,可以减、免缴纳授权后前6年的年费。 二、专利年费可以加计扣除吗?
下列费用可以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一)人员人工费用:直接参与研究开发的工作人员的薪金、五险一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二)直接投入费用:研发过程中必然会有投入材料燃度料动力,使用仪器设别维修检修费用,使用的仪器设备通过经营租赁问,向外租入的租金费用;
(三)折旧费用: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四)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五)三答新费、勘探开发技术现场试验费:企业在新产品设计、新工艺规程制定、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过程中发生的与回开展该项活动有关的各类费用答;
(六)其他相关费用: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一些技术图书翻译的费用,鉴定咨询的费用,后期注册成专利权所需要的费用等. 三、如何缴纳专利年费?
为避免因漏缴或错缴年费而导致专利权被终止,专利法规定了6个月的宽限期。也就是允许在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年费并同时缴纳滞纳金。如果在宽限期内仍旧没有足额缴纳年费和滞纳金,将通知专利权人终止其专利权,并向社会公告。
如果有正当理由或因不可抗力而错过宽限期,可以分别在收到通知书两个月、障碍消除两个月内提交恢复专利权的请求并缴纳恢复费,请求恢复专利权。
专利费用可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应当写明正确的专利申请号或专利号,以及所缴纳费用的名称(例如年费和滞纳金)。通过银行或邮局缴纳费用的,应尽可能提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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