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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人怎么会嫁给了蒋玉菡?

 栖鸿看红楼 2022-08-31 发布于山西

袭人嫁给蒋玉菡,显然是个意外。因为不管是袭人自己,还是宝玉自己,或者王夫人、贾母,宝钗、黛玉、湘云,乃至偶然到怡红院的贾芸,以及大小丫头婆子,都已经把袭人看作宝玉的“屋里人”,将来的姨娘。

有人认为,袭人离开宝玉,跟宝钗有关:宝钗拉拢袭人是为了刺探宝玉的消息,事成之后袭人没了利用价值,于是心机深沉的宝钗再也容不下同样心机深沉的袭人,变着法子把她打发出去。这显然是受了宫斗戏的影响,觉得每一个人都是以“损人”为“利己”的。

事实是如果贾家不败落,宝玉一定会有许多姬妾,而且妾的数量并不确定,绝不是“一妻二妾”的标配——贾政的一妻二妾,应该是最低配置。所以袭人走了,宝玉还会有别的妾,除非穷得活不了。

既然一定会有妾,是别人还不如是袭人。因为早在第二十一回,宝钗就发现“倒别错看了这个丫头,听他说话倒有些识见”,引为知己的样子。事实上,也的确是钗袭二人的人生观最为接近,主要是对宝玉的规劝和约束,试图通过温柔陷阱把宝玉引上“正道”。

还有一种看法,是袭人为了挽救宝玉,而自我牺牲,去忍受政敌的羞辱和折磨,来换取宝玉的安全。袭人倒是的确作过牺牲,“当日原是你们没饭吃,就剩我还值几两银子,若不叫你们卖,没有个看着老子娘饿死的理”,当初被卖入贾府作丫头,是为救家庭贫困而自我牺牲,确实有她的伟大之处。

问题是贾府和花家能比吗?作为贾府“凤凰”一样的男主人宝玉,是一个丫头出卖自己就能挽救得了的吗?而生活在深宅大院的袭人,又哪里来那么大的神通,靠出卖自己就能换取巨大的利益?甚至能替获罪的宝玉免罪?

袭人离开贾府,或许有自我牺牲的成分,比如第七十二回中,管家林之孝就已经提出“人口太重了”,“里头的姑娘也太多”。当时贾琏因为贾政刚回家,“骨肉完聚”不忍提这事,实际是醉生梦死不肯正视现实。贾家要骨肉完聚,奴才丫环也是人,他们就不要骨肉完聚吗?让人家骨肉完聚、脱离奴籍,分明是行善积德,怎么会不忍心?

在七十二回时,发放奴才出去的规划还只是规划。但到后来,贾家经济崩溃,实在是养不起这些人了,发放奴才就势在必行。(脂批告诉我们,袭人临去时叮嘱“好歹留着麝月”,也可见是在发散奴仆的时候)但是贾家的奴才是多么享福,“吃穿和主子一样,又不朝打暮骂”,除了茜雪这样的特例,一般人都是像柳五儿一样百般谋求入内服侍。要让他们离开,肯定大部分是不愿意的。

所以袭人提出离开,是在给别人作榜样、起示范,有带头作用。她已经享受姨娘的月钱,如果不是她主动,谁也不会要求她离开。就像薛姨妈要卖香菱,宝钗劝阻:“妈可是气的糊涂了,倘或叫人听见,岂不笑话”。贾珠的两个屋里人,是“天天只见他两个不自在”,贾琏的两个婚前屋里人,也是被王熙凤“寻出不是来”才打发掉的。而以袭人的谨慎、周全、小心,她何至于被人“寻出不是”来?何况主母是早已互相引为知己的宝钗?

袭人别嫁,只能是自己主动,也许借着起带头作用、便于遣散众人的机会,但无论如何,不会是违背她意愿的行动。

袭人和宝玉要好,有感情的成分,但更多是利益:“素日想着后来争荣夸耀之心”。说白了,也就是依附宝玉这只“凤凰”,达到自己凌云之志。说得好听一点,叫作“附骥尾”,说得通俗一点,就是“背靠大树好乘凉”。

在涨月钱的时候,宝玉高兴袭人不会离开自己了,袭人就说过:“难道作了强盗贼,我也跟着罢。再不然,还有一个死呢。”说这话是为了挟制宝玉,让宝玉听她的话,至少服从约法三章“依我三件事”。但这话也透露了一个信息:如果宝玉将来不按袭人规划的路来走,袭人是不会甘心情愿陪伴他一辈子的。

在袭人说这话的时候,她想的是:这样的人家,这样的子弟,“可以做得官时,就跑不了一个官的”,一边继承祖荫的官位与财富,一边享受宝玉的温柔与体贴。她想不到贾家竟有“大厦倾”的一天,也想不到宝玉竟然当不了一个官,更想不到贾家的巨大财富竟会如冰山崩塌。面对穷困而没有前途的宝玉,她是不甘心的。

袭人是个有心机的姑娘,借着“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理”,与宝玉发生关系,系住他的心;晴雯一句“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也不过和我似的”的讽刺,反被袭人看为提醒,于是有了向王夫人的进谗,提升了自己的地位。而在八十回之后,(不考虑续书中牛头不对马嘴的薛姨妈发嫁)袭人一旦生了去志,必然会找到合适的契机,让自己在合情合理的情况下离开,甚至还要安排“好歹留着麝月”,似乎满心恋恋不舍、迫不得已——她最擅长经营这副嘴脸。

至于嫁给谁,倒是无所谓的。嫁给了蒋玉菡,也只不过是一个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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