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金桂百般排挤香菱,薛姨妈气急了,要把香菱卖掉,宝钗劝了这样一番话: “咱们家从来只知买人,并不知卖人之说,妈可是气的糊涂了,倘或叫人听见,岂不笑话?” 丫鬟小老婆不好,就把她卖掉,这不是很正常吗?为什么宝钗却担心“叫人听见,岂不笑话?”?为什么薛家“并不知卖人之说”?为什么卖一个丫头,就是丢人的事情? 不止薛家。贾府中更是这样。贾珠的两个屋里人,贾琏婚前的两个屋里人,都是被“打发”了,却没有提到被“卖”。周瑞儿子是“家生子儿”,但他犯错,王熙凤只安排“两府里不许收留他小子,叫他各人去吧”,为什么不卖掉?那个闯祸的焦大更是了,王熙凤费心替宁府安排“打发他远远的庄子上去就完了”,为什么不贱价发卖? 说到这里,你一定会说:焦大是立过功劳的老人,如果把他 你说 也是同样的道理,香菱服侍了薛蟠这几年,如果为“几两银子”而卖掉她,就是刻薄吝啬、贪利寡恩。哪怕不是为“几两银子”、但事实上卖人得到了“几两银子”,也会被人视为刻薄吝啬、贪利寡恩。这就是宝钗说的“倘 这个道理,薛姨妈不会不懂。但是夏金桂闹得太不像话,她是正妻,又不能处置她,只好、必须把香菱打发掉。那么,如果像贾府对珠琏兄弟的四个侍妾一样“打发”出去,还赔上财物赏赐,不就不叫人笑话了?为什么薛姨妈没想到这办法呢?难道她真的贪图“几两银子”不成? 薛姨妈是比较小气,但是在家庭的脸面问题上,也绝不会把钱财看得太重。不“打发”香菱,是因为 芳官是可以出家的,焦大是可以到“远远的庄子”上的,周瑞儿子毕竟年轻力壮,不难谋生。如果把香菱撵出去,却不给她找好归宿,那就是杀人于无形了。 让香菱也出家,行吗?不行。王夫人跟水月庵地藏庵的姑子相熟,她们能在贾府留宿,以后也不免来往。把芳官三人让她们领走,虽然隔绝,但不至于发生转卖、或者过分虐待的事情。薛姨妈家进京不过几年,没有贾府根基深厚,也没有熟悉的、可掌控的庵庙。随便找个姑子把香菱领走,“只怕有混帐人顶名冒领出去,又转卖了”,同样是杀香菱于无形。 比较可行的办法,是找个人家,让香菱嫁了。但是一来薛家没有广阔的交际网络,二来“呆霸王”的女人,谁敢轻易染指? 当然,如果心里留心、慢慢寻找,不管是寺庙还是人家,都是可以找到的。可眼下夏金桂就闹得家宅不安了,薛姨妈哪里还有心情“事宽则圆”? 要找个人牙子来卖掉香菱,是丢人的事,也是狠心的事,却是没有办法的事。等到宝钗想出“留着我使唤”的办法,薛姨妈也就顺水推舟同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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