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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前男友强暴,警方立案,检察院却不立案

 探旅 2022-09-03 发布于湖北

广州男子翻越围墙爬排水管入室性侵,检察院却不立案,这是怎么回事?

来自湖北的章女士,在广州从事美容工作,2006年,她与广州本地做金融的惠某相识相爱。

据章女士说,2020年惠某的妻子找到她,才知道他有家室,是个有妇之夫。

章女士提出分手,然而惠某总是对她纠缠不清。跟踪她,跟踪她现在的老公。包括现在的老公做什么,开什么车,现任老公家人的信息他都一清二楚。

今年1月份,章女士与老公开车外出,惠某又开车跟踪。章女士夫妇去派出所报警,惠某把车也停在派出所门口。

警察口头警告他,他却说,这条路我不能走吗?

为了摆脱惠某的纠缠,章女士搬了几次家。结果惠某总是准确无误找到她。

这一切,让章某夫妇细思极恐!

惠某对章女士说:“没有我做不到的事情,只是我想不想做而已。你老公那么多事,我都可以挖出来,区区一个地址算什么?”

更可怕的事情还在后面。

3月14日早晨七八点左右,惠某来到章某夫妇租住的郊区,翻越围墙顺着排水管爬上四楼,将章某强奸了。

当天11点多,章某向当地派出所报警,警方立案处理。

警察后来问过房东,房东说大概8点多钟,听到楼上有声音异常,看到章某的房门是锁住的,就下楼了。

警察对现场提取的DNA和受害者体内提取的DNA,与犯罪嫌疑人惠某的DNA进行DNA比对,鉴定意见是受害者下体拭子及内裤检出混合基因型,并检出人精斑,包含口腔拭子所属个体的STR分型。

另外,在垃圾桶内未检出人精斑,其与大门把手擦拭子检出混合基因型,包含口腔拭子所属个体的STR分型。


然而,令章女士没有想到的是,案发4天后,惠某被取保候审了。

检察院认为:惠某主观上不具有强奸故意而作出不批捕决定。


根据章女士提供的微信截图显示,案发当日惠某发朋友圈请求她谅解——

“如果你看到这个,就证明我已在你身边,并已经...我忍不住、实在受不了......过来偷人了,请你原谅我的兽性”

“我知道我今天伤害了你......”

案发次日,惠某发朋友圈称:“我知道我今天很混蛋,做了一个很伤害彼此之间感情的事情。但我不后悔,我从星期五见你之后就已经一直惦记着、计划着今天的这个事情......否则我今天一定要×你.....真的很想要你。”

非法翻越围墙闯入民宅,有DNA鉴定结论,有受害人的口供笔录,双方身上伤痕,有嫌疑人的聊天记录,受害人报警……

章女士认为,这些足以证明惠某对她实施性侵是事先有计划。

希望警方对惠某采取强制措施,否则他们的生活很难重回正轨。

目前,当地妇联已介入帮章女士维权。

这起案例之所以搞得那么复杂,有几点需要注意与考虑。

第一点,章某与惠某在一起10多年,不太可能不知道惠某有家室。有妇之夫不能碰,做小三更不该。

第二点,对于惠某这种喜欢走极端的人,章某没有及时远离。

第三点,章某已经提出分手,惠某没有处理好双方关系,继续骚扰她人生活,这点是违法的。

第四点,惠某是通过什么渠道,获取章某夫妇的个人信息?而且如此精准?

第五点:惠某爬墙进入章某房间,为什么没大声呼救,为什么房东上去查看的时候,房门是锁住的?

第六点:受害者下体拭子及内裤检出混合基因型,并检出人精斑,包含口腔拭子所属个体的STR分型。这个问题作何解释?

第七点:章某提供的聊天记录中有一段内容:“从星期五见你之后就已经一直惦记着、计划着今天的这个事情......”这个又作何解释?

第八点:案发时是早晨八点多,章女士中午才报警,中间发生了什么?为什么没及时报警?

这起案例告诉我们,要正确处理男女朋友关系,不要纠缠不清。假如遇到性侵,保护好证据,第一时间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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