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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行电动车不戴头盔,处罚!

 新华书店好书榜 2022-09-04 发布于山东

红灯停,绿灯行

是我们从小就知道的道理

但有些电动车驾驶人总觉得

“路口没车,闯红灯不要紧”

“我赶时间,闯个红灯没事儿”

......

任何借口都不能成为闯红灯的理由

因为你永远不知道

闯红灯的下一秒会发生什么

……

01

闯红灯

事故发生经过

       6月25日,冯某驾驶电动车载韩某、冯某某二人沿窑头路由东向西直行闯红灯通过路口时,遇秦某和刘某驾驶小型轿车沿二环东路由北向南直行时先后发生碰撞,造成冯某、韩某、冯某某受伤,三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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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

       冯某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及违法载人的行为是造成该事故的全部原因。冯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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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闯红灯+未戴头盔


事故发生经过

       7月6日,李某驾驶电动车沿龙奥北路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奥体东路路口,闯红灯过路口时恰逢王某驾驶小型新能源轿车由北向南行驶,两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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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

       李某驾驶电动车在通过路口的时候违反交通信号通行,并且未佩戴头盔,结果导致头部受伤严重。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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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道路通行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并登记相关信息;再次违反且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处20元罚款。

骑行电动自行车
不戴头盔、闯红灯实在是太危险了图片

在交通出行中

有些电动车驾驶人缺乏基本的

交通法律常识和安全意识

总是根据自己的“喜好”我行我素

导致事故频发

赶紧跟随小编get

骑行电动自行车的正确做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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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安全头盔是个宝,骑车出行要戴好。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事故发生时,头部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伤情危及生命,而戴头盔是最简单而又最有效的保命措施。带头盔不等于戴头盔!戴头盔并不代表戴好头盔!驾乘电动车时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2

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一定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一定不要闯红灯;逆向通过路口时应下车推行、走斑马线;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3

按道行驶、不逆行

       专车专道不逆行。骑行电动自行车一定要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按道行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一定不要逆行!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

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平平安安出门,安安全全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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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海洋  审核:时述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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