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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凛冬前的火来了:长三角环保限产政策征求意见稿出炉!

 慧眼观点 2022-09-06 发布于湖北

日前发布《长三角地区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如下:

摘要:秋冬季期间(2018 年10 月1 日至2019 年3 月31 日),长三角地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5%左右。充分认识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公布长三角地区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主要目标:全面完成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秋冬季期间(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长三角地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5%左右。

主要任务:

1.加快编制“三线一单”。

2.实施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程。

3.加大“两高”行业产能淘汰和压减力度。大力淘汰和压减钢铁、焦炭、建材等行业产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列入去产能的钢铁企业退出时应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

4.加大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综合整治力度。

5.全面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因地制宜推进重污染城市工业企业错峰生产:2017年秋冬季PM2.5浓度超过70微克/立方米的城市,应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在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根据月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可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

2018年10月底前,省级相关部门将错峰生产方案抄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错峰生产清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如确有必要调整的,需在省级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并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

来源:西本新干线 原文《长三角地区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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