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修订13个品种期货合约及交割细则 来源:期货日报 10月15日,上期所发布公告,对螺纹钢、热轧卷板等13个品种期货合约及交割细则进行修订,修订案于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主要涉及螺纹钢、热轧卷板期货交割品级,以及铜、铝、锌、铅等13个品种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的调整方式等相关规定。 一是根据国标GB/T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3274-2017《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和日标JISG3101-2015《一般结构用轧制钢材》修订螺纹钢期货合约、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交割品级。 二是将铜、铝、锌、铅、镍、锡、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黄金、白银、天然橡胶、石油沥青共13个品种期货合约中“最后交易日”由“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修订为“合约月份的15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春节月份等最后交易日交易所可另行调整并通知)”。 三是统一合约表中涨跌停板幅度、合约月份以及交割单位相关表述。 而对十三个品种最后交易日的调整,能进一步防范跨越交割风险,此次调整也是上期所根据实际情况出发作出的决策,且做决策前通过对市场的调研和意见收集,基本对此决策表示认可,有利于市场的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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