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
从上周开始,三个执行案件都到了分配的环节,反反复复给执行法官打电话沟通。
最要命的是两位执行法官的电话,是永远打不通的,只能打电话留言,等法官抽空垂怜给我回电话。 打电话留言、法官回电话、和当事人沟通、再给法官打电话留言、再等法官给回电话… 旁边的孙律师都说“于律师这案子做的好卑微呀!”
这其实就是我非常非常讨厌做执行案件的原因所在,程序一团乱,费力不讨好,更易招埋怨…
一个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执行案件,生愣愣拖上几年,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当事人不抱怨才怪!
我自己的体会是,花在执行阶段的精力,其实远远大于花在诉讼阶段的精力。 写这些文字,是想说: 一是,我们得重视执行环节,并且要充分考虑到执行环节的风险。也就是说,起诉之前,我们就得评估能拿回钱的多少。 二是,不要理所当然地认为赢了官司就能拿到钱。这是两个完全不同层面的事情。真不要太理所当然。 幸运的是,这三个执行案件都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于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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